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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主义的爱情/浮世爱_白饭如霜【完结】(5)

  要是致寒肯为他生个孩子,最好是儿子,沈庆平想不出世上还有比这更乐的事。

  那时候,周致寒要他干什么,他都会去干,不要说结婚,就是含笑饮砒霜,反正还有洗胃在后伺候着不是。

  可惜她不肯。

  有过一次,她毅然决然去了医院,陪都没有叫他陪,问都没有问过他要不要,若不是许臻恰好开车经过医院门口看到她的车,沈庆平估计自己终生会被蒙在鼓里。

  那几天厨房里总是煲着乌鸡汤,当归棉杞黑豆,袅袅的药材余味萦绕一屋子,阿姨按周致寒的嘱咐,把燕窝放在早餐桌上给她补身体,两人强作镇定,根本谈都不谈起这件事,唯独有一天沈庆平半夜醒来,发现周致寒站在洗手间里,无声无息地抱着双手,肩膀微微一耸一耸,不知是不是哭,那一刻他觉得满天颜色都是灰的,心很冷。

  送老任回了家,果然任太太还在看电视,迎出来在门口对庆平点了点头,说:“今天这么早?老任你车停哪儿了?”

  白白胖胖的女人,开眉笑眼,认识十几年了,没见过她发脾气,成天慢悠悠的,伺候花花草草很来劲,这个洋房区里的园子,数她家的最漂亮,经常说,在她眼里老任就是一根狗尾巴草,养你你不见得长多好,不养你你满地都是。

  老任在外面胡来,喝多了经常拉着姑娘的小手,问:“要把我比植物,你说我是哪一样。”人家哪知道他什么意思,拼命往贵重树种上招呼,松柏梅竹都当过,最离谱那个书读太多,硬说他是紫檀花梨,老任乐得在夜总会的沙发上滚,跟沈庆平说:“我操,我要像花梨,还做什么生意啊,直接把自个卖了不是划算得多。”

  站起来一声吼:“老子就是一根狗尾巴草,狗尾巴草。”

  晃晃悠悠走了。回家听他老婆念叨今年玫瑰种子好,兰花就不怎么样,门口那两盆子铁树,你开不开花倒是吱一声啊。听得修身养性的。

  沈庆平不是不羡慕。

  江南早春夜晚,凉飕飕天青如水,致寒裹紧自己的外套,后悔没有带一件毛衣随身―――但也没有想过,在杭州度假,会有临晨三点出门的时候。

  和庆平通完电话,她细细洗了澡,上床睡下,留床头柜上一点点灯,黄凝凝地照着,窗里窗外,一点多余的声音都没有。致寒尽量伸展开身体,调和呼吸,走了一天,肌肉都很疲累,不知道为什么,直耗到半夜,都不见半点睡意来访。

  她眼睛睁了又闭,从来不择床的人,偏生这一刻觉得身下床褥无一寸顺心,折腾了半日,终于爬了起来。

  坐在床沿她一字一句想沈庆平电话里的言辞,这样衷情倾诉,是初相识那两年常常有的,不知从几时起便淡了,谁也不觉得惋惜,自然本就是真理。再度突兀而来,不是他有什么事,就是他知道了她的什么事。

  “无论你做过什么事,无论发生什么事。”范围多大,不可限量。

  最有威力的言语,都不可以只从字面上解释。这是不是常识。

  站起身一件件穿衣服,到洗手间洗了一把脸,镜子里她一张脸线条柔和,五官精致,两线黑眉弯弯的,眉峰那里偏有棱角,眼角斜斜飞上去,半夜三更,眼色都水影盈盈,说是奔四的光景,年华应该只剩尾巴,但比黄金还贵的护肤品和member only制度的美容院,还是不惜余力起到了牵制敌人的作用。

  关伯第一次见她,对沈庆平说她外柔内刚,大旺之相,桃花带官印,最得男贵人欢心,但心思过密,福寿不能两全,终要折一样。

  关伯是台湾人,精通面相,紫微斗数尤有造诣,专行走达官贵人圈子,人人尊礼有加,他却和沈庆平格外投缘,其时庆平初初恋上致寒,闻言慌了神,急忙请关伯设法化解,被致寒一句话挡了下来,说:“既然如此,我当然是长命百岁。”

  她却从不觉得自己有福。

  看了自己半天,致寒叹口气,出了门,准备在杭州城临晨三点的街头,叫出租车司机带她去找一间网吧。

  她现在需要联系的人,所余给她的,只剩下一个电子邮件地址了。

  一走到到酒店前台,偏巧,劈头竟然又撞上了乔樵,不知道这孩子发生什么事,浑然无视周致寒,直端端进去,是致寒一迭声喊他:“乔樵,乔樵。”

  喊了许多声,他才反应过来,瞪了周致寒好久,说:“哦,是你啊。”

  致寒看这孩子脸通红,额上青筋直跳,眼神茫然,忙过去拉住他胳膊,说:“你怎么了。小珊呢”

  他挤出一点笑容,比哭还难看:“我不知道。”

  手臂挥舞了一下,不知想驱赶什么,摇摇头又往里走。

  周致寒一把把他扯回来,沉下脸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她不怒自威,乔樵一愣,看了她半天,垂下头来,轻轻说:“我们吵架了。”

  致寒松口气:“吵架有什么关系,谁跟谁不吵架的。”

  她知道这时候放乔樵一个人上去,小孩子的心气钻牛角尖,必然难平,不如转移一下注意力,于是说:“哎,你帮我一个忙,陪我出去找个网吧好不好,太晚了我一个人不大安全。”

  她对人总是看得准,一说不大安全,就算乔樵心乱如麻,有一千一万个不愿意,都只得答应下来,跟着致寒走出旅馆,且告诉她,最近的网吧就在十五分钟路程之外,杭州治安不坏,完全不用找车。

  两个人一路走,致寒和乔樵一搭一搭聊着,不出两三个回合,就问出刚刚发生了什么事。

  说起来可能别人不信,这是乔樵生平第一次到酒吧。

  一进苏荷的门,里面的嘈杂就扑面而来,把他打了个劈头盖脸。

  读大学之前不要说喝酒,就是可乐和咖啡,爸妈都不准他碰,说对身体都没有什么好处,要糟蹋自己等滚出了家门再糟蹋,家法威胁之下,他忠实地贯彻了这个宗旨,在家只喝白水和果汁,出门就直扑垃圾食品餐厅,专吃最被他妈妈鄙视的。乔樵有个弟,年纪大家小不多,感情很好,后来去了美国,人家吃汉堡王吃得双眼含泪,他还挺开心,常常长叹一声互相说咱们这种人格分裂,一看就是被父母给逼出来的。

  但他不是个叛逆的孩子,从小就坚强敦厚,谁看了都说教得好。

  只呆了一会,乔樵就晓得自己不会喜欢这种场合,令他莫名惊诧的是,小珊却如鱼得水,冲进嘈杂音乐里的第一分钟,全部神经就已经活跃起来,大声说话大声笑,一点不像他所熟悉的那个乖巧女生。

  今晚一起玩儿的人,都是小珊约的朋友,开始说是同学,到酒吧里一看,三个男的,一个女的,再把他俩拉上一算,平均年龄都得有三十五,个个摇起色钟来都手势娴熟,显然是类似场合的常客,个个的名字听起来都不像来自身份证,强哥,小宝哥,鸡公……

  他们叫了两瓶黑牌威士忌,玩色钟,名叫强哥的男人上来就单挑他,轻而易举赢了几盘,对小珊笑:“妞,你家小男人,得抬着回去,估计今晚用不上了,你不介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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