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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主义的爱情/浮世爱_白饭如霜【完结】(8)

  她仔细看了看,站起来,打开门,把鞋子丢到废物箱里。

  在沙发上坐下来,打开水壶开关,摆好茶盘和杯子,致寒有条不紊地开始冲一泡普洱。草地上有不知名的鸟鸣,清脆而悠长,恍惚还在早春三月的西湖堤岸,世事无声,岁月静好。

  沈庆平上个月去体检,医生说他胆固醇和血脂都偏高,饮食上要好好注意,他是个坐言起行的人,出门就把全部正式午餐安排全部取消,叮嘱秘书每天帮他到SUBWAY去买一个蔬菜沙拉拉倒,晚上吃多一点他倒是不担心,每天回去周致寒会帮他泡普洱,消脂养胃,日久成了习惯,偶尔致寒不在,他老觉得睡前少干了点什么。

  今天连沙拉都没吃完,他和投资公司的人谈内部架构的重组和流程,谈到口干舌燥,把人送走一看表,都已经四点半了,秘书提醒他七点有约,沈庆平忙打电话给许臻:“去接一下周姐,她在家,来公司我们一起去吃饭。”

  许臻应了,正要挂电话,忽然说:“沈先生,胡小姐打了很多电话给你,她说你没开机,找我问了一下,我说你在开会。”

  沈庆平一愣,打开翻开办公桌最右边的一个抽屉,从里面拿出另一个诺基亚E系列手机,打开,须臾,屏幕开始激烈闪动,秘书台服务提醒他有二十几个未接来电,数十条信息,从昨天晚上到两分钟之前,胡蔚估计什么都没干,就跟中国移动焊上了。一开始是发信息要他买个包包,然后问他是不是生气了不回信息,然后向他道歉,然后说不要包包了,然后开始问他在干嘛,然后开始担心,然后开始生气,最后一条是:如果你没事,只是不想理我,请回一个空白信息给我,我会永远从你生活里消失,连同你的孩子一起。

  沈庆平叹口气。

  和胡蔚认识的那段时间,致寒刚好活动频繁,不断在香港和北京两地出差,她自己名下,有一家规模很小的公关公司,接一些关系户的业务来做,看起来不起眼,利润却很惊人,两个人在一起十年,事业越做越大,许多政府和媒体方面的关系他不方便出面,或者出面效果不显著的,都是致寒去搞,搞不搞得定在其次,最重要是沈庆平唯一只敢全盘信任她。

  她不在身边,沈庆平会觉得很寂寞,工作也不起劲,要到处去找节目,找人,消磨时间,平时不是必要,他已经不大出去应酬,唯有孤家寡人的当口,明明八杠子打不到的饭局,他也晃晃悠悠去了,喝两杯闷酒,回家睡觉。

  胡蔚,就是在类似一个饭局上认识他的。年轻的北方女孩子,大胆火热,言语爽朗,看得出满座的人都喜欢她,吃完饭转去某个朋友开的咖啡馆小酌,她直接坐到他身边,热辣辣两条长腿随意搭在咖啡桌上,美得惊心动魄,她说:“哎,你一直在发呆,想什么人吗?”

  这么直截了当的说话,沈庆平好多年没有听到过了,他有点吃惊,不过不反感,笑着说:“怎么这样觉得?”

  胡蔚耸耸肩:“直觉而已,我叫胡蔚,美院的,读服装设计,今年大三,你呢。”

  沈庆平凝视她腿上极光滑的皮肤,在他眼睛一尺之外,耀耀生辉,如同第一桶新鲜牛奶上的凝结,没有半点光阴的瑕疵。

  他抬起头来,对胡蔚微微一笑,说:“你慢慢玩。”

  站起身来,悄然走出门去,他的车就停在外面,倒车的时候透过窗户,沈庆平注意到胡蔚黑白分明的眼眸,一直在紧紧追随他。

  接下来的故事很平常,致寒还是不在,他还是到处去胡混,忽然之间,他去的地方,常常都会遇到胡蔚,径直走过来,对他一笑,说:“又见面了。”渐渐把手放在他的腿上,头靠过来,她用一种像向日葵那样感觉的香水,沾上就无法摆脱那么强烈而明亮。

  她是所有老男人心目中的梦想。胡蔚自己知道这一点,沈庆平也知道这一点。

  无论梦想是高蹈于精神世界,还是只缠绕于肉体。

  没有人可以在得偿所愿前免俗。

  他们开始隔三岔五单独见面,致寒不在的时候,晚上比较多,致寒回来以后,时间往往就约在中午,庆平是很老派的男人,和一个女人有染,就把她的生活照顾起来,只是照顾的程度有深浅,因此他答应帮胡蔚在美院附近租了很好的单身公寓,答应她要添置一切必需品的要求,给她零用钱,帮她买小女孩子承担不起的奢侈品,用另一个号码与她联系。这一切他都做得很熟练―――作为一个老男人,他曾经花了很多时间和很多钱放在类似的经历上,直到有一天修炼到技术完美,态度端正,底线强大。

  他假定胡蔚经历过的,不见得会比他少,毕竟她美而大胆,想要什么的时候,会自然而然伸手攫取,不知顾忌为何物。

  而这世上的老男人,生活态度都很类似,最多给的零用钱幅度有所区别。

  有什么关系。

  沈庆平想。当他看着胡蔚,拥抱她光滑滚烫的身体,心情始终像是在初见时候。

  他这样告诉她,女孩子很开心:“若始如初见?你很怀念我们第一次见面吗?我记得你一声不吭就走了啊。”

  年龄和经历会造成物理学测量不到的鸿沟,我们近在咫尺,却远如天涯,无法相互理解。

  他初见她的心情,是在一种难以名状的寂寞感里,是找不到值得做的事,见不到想见的人,必须要逃避到热闹里,把自己的时间一点点杀死,等待好时光的来临。

  手机关掉,卡取出来,分别放在不同抽屉里,沈庆平打电话给许臻:“你接到周姐了么?”

  对方笑:“沈先生,我刚上快速线,没那么快的。”

  “好,你等下把周姐送过来,用我的现金卡去买一个包,PRADA那个什么渐变金色的大包,再提五千块,如果胡小姐再找你,你就过去拿给她,告诉她我很忙。”

  许臻说:“好。还有其他事吗?”

  没有,挂机。

  他的优点是行动力比思考力强,执行永远到位,却不多问一句不该问的,也不多说一句不该说的。

  从二十四岁退伍,当他的司机,到现在快六年了,中国对现役军人的训练结果,至少在许臻身上表现出了很成功的一面。

  沈庆平站起来舒展了一个筋骨,出神地望着窗外,他的写字楼在天河,地段最好的位置之一,偶尔能够看到天空中飞鸟掠过的余迹,姿态逍遥。

  怀上他的孩子,和他的血脉一并存在他的生活中。

  在胡蔚看来,这应该是最有杀伤力的武器吧。

  自然赋予男人传宗接代的能力,而他过去三十年都在浪费,直到渐渐没有什么好浪费的―――胡蔚那么美,裸体的光芒足够照亮一千个黑暗,理论上男人会一头扑进去,被直接烫死,还口含微笑,但事实是,他们有时候会扮演相反的角色,对于情欲,她充满期待,而他逃避期待。

  他毕竟老了。老,加上曾经荒唐。动情的阈值一高再高,已经高到了可以保送他去法华寺呆很长一段时间的程度。

  居然能有个孩子,是多么值得欢欣鼓舞的事情,应该沐浴焚香,感谢上帝没有抛弃我这个正在做男人的下坡路上撒腿飞奔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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