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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魉鬼_酥剪水【完结】(33)

  “你一个和尚又不是道士,要什么浮尘!”隔着泥土传出来的声音中带着几分慌乱。鲶鱼大哥这辈子最爱他这头美丽又飘逸的长发,一想到它会被人夺走做成什么狗屁浮尘,大哥的心就忍不住直哆嗦。

  “自然是有用处的,譬如:掸掸灰,赶赶虫子。”离妄半蹲着,拾起几缕发丝捏在手上,有一下没一下的使着力。吓得鲶鱼精忘了屁股疼,飞快的用手擦干净脸上的泥土,露出两只黑黢黢的眼眶,里头那对豆粒眼中满是惊恐:

  “别别别,你想知道什么我都说,都说还不行吗?”鲶鱼大哥看着这个白长了一张俊脸的无耻大师,求饶道。

  “那要看你说得合不合我的意。”离妄大师捏着头发的手未完全松开,瞧他那眼神仿佛这不是鲶鱼精的头发,而是一把上好的浮尘。

  陶林眼中涌现着崇敬无比的光芒,师父啊,徒儿什么时候能练到您这样的境界!

  岁岁和粉黛慢了一拍的脑袋里划过一道亮光:鲶鱼精,原来这是一只鲶鱼精!

  怎么老是啃到坏掉的瓜子??皮皮皱着眉将嘴巴里的瓜子吐到地上,再接着嗑……

  鲶鱼大哥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表示自己一直是只安分守己的好妖怪,平日里除了抓虾、抓蜻蜓,就是赏赏睡莲,从没干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儿。

  “打住,打住。”陶林怀疑的盯着这会儿老实巴交的鲶鱼精,“还安分守己,你都害了两条人命了,这第三条也差不多要被你害死了。”

  鲶鱼大哥知道他们是为了那三个人而来的,可这事儿真是不能怪他啊。在连呼了三声冤枉,被这个清秀的少年打了一个脑瓜子之后,他泪眼婆娑的说道:“那一日我只是安静的浮在水下晒太阳,不知为何脑袋就被人狠狠地踩了一脚。那男人不知受了什么刺激,死活抓着我的头发不肯放手。我只是想掰开他的手,要回我美丽飘逸的头发,可这一来二去头发没要回来,反而缠住了他的脚,可把我的头皮扯疼了,我的那些宝贝头发更是掉了不少,我的心那叫一个痛啊,你们不知道,我这头发……”

  鲶鱼大哥一讲起他那头引以为傲的头发来,眼神一下子有了光彩,可这光彩没亮多久就被这个可恶的少年给扑灭了。

  “别扯废话,赶紧说重点。”陶林顺手拍了一下鲶鱼脑袋。

  “知道了,知道了。”鲶鱼大哥摸着自己的后脑勺闷闷不乐的继续说下去:“后来这河里来了一个姑娘。那姑娘看样子是来救这个只剩下一口气的男人的,可那男人一见到有人来救他,就死命抱着姑娘的身体不肯放手。不要脸的,他脚上还缠着我的头发呢,我那美丽的头发……”

  鲶鱼大哥刚想伤感一下下,就对上了一双恶狠狠的狐狸眼,连忙憋回了泪水接着说道:“那姑娘的水性不怎么好,眼见着也要和那男人一起命丧于此,却又来了一个男人,用力地掰着死死抱住姑娘的那双手,想要将姑娘救回去。可那双手像是铁箍的一样,怎么也掰不开。那男人情急之下竟然想到了向我求助,而那时候我正忙着解救我的头发呢,哪里顾得上他。可他却拼尽了最后一口气在我耳边说着:救她……

  那双眼睛里光芒就像笼着薄纱的月光一样从我的眼角划落。我突然发现自己认识这个男人,前几日他还来这河里采过睡莲,可现在却死了。我一向不爱管凡人的事,那时候也不知着了什么魔,竟然会答应了他救那个姑娘。”

  鲶鱼大哥说完了他所知道的。这会儿的河岸过于安静,只剩下陶皮皮嗑瓜子的声音。

  作者有话要说:  鲶鱼大哥:想拥有像我一样美丽飘逸的长发吗?做梦!

  ☆、春花遇(五)

  沈春花不是个喜欢热闹的人,可她开的这个戏园子却是眠城里最热闹的地方之一。

  沈春花不喜欢热闹,她唱戏时不露面,点的灯也不能太明亮,因而这些戏客中见过她真面目的人屈指可数。

  可自从那个叫乔誉的人,当着所有客人的面说了那句:戏唱的不错,不过这么怕被人瞧见,一定是个丑姑娘之后,沈春花气的当场就掀了纱幔,还命人点亮了灯。在一团明晃晃的灯影中,在场的所有人都瞧清楚了这个眠城里最有名的角儿:不施粉黛而娇媚艳绝的脸,盈盈一握的腰肢,再加上那副婉转缠绵的嗓音,真当得起“倾国倾城”这四个字。

  乔誉自然是看呆了,不光是他,在场的所有人都被沈春花的美貌震惊的直流哈喇子。

  这日之后,沈春花在眠城的名气越来越大,以至于眠城的纨绔们都把她和周家三小姐周眠儿比在一起,后者是眠城不可多得的美人儿,只可惜已嫁做了人妇。所有他们对还单着的这个就更为上心,纨绔们个个都想将沈春花娶回家去,尤其是周大公子周放。

  而想要听沈春花唱戏的人,更是多的都快要将今初园的门槛踏破。只是沈春花却从那日起,连着小半个月都没有再登过台,急的这帮纨绔每日派人守在今初园门口,并吩咐这些人只要牌子上一写上沈春花的名字,就将所有的座位都包下来。

  那小半个月里,沈春花并非不再唱戏,而是不再唱登台的戏,她的戏只唱给一个人。而那个人正是当日一言气出美人面的玉面书生乔誉。

  然这玉面书生的名号却并非因为他真的是个书生。乔家虽比不得有权有势的周家,可在这眠城里也算得上是有头有脸的人家,作为乔家的独子,这乔誉自然也是个捧在手心上养大的娇贵儿子。

  可他偏生不好好依仗着家世当个彻头彻尾的纨绔,不但吟得了诗,舞得了墨,还长了一张温润如玉的脸,成了眠城众多姑娘爱慕的对象。

  乔誉的名儿沈春花是听见过的,园中的姐妹们没有谁的心里不怀着一个乔誉郎。她那时只当他是个女人堆里打混的无赖,却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也会爱上这个无赖。

  一曲终了,坐下的人用清响的掌声来表达自己的喜爱之意,一身素衣的沈春花含笑走到他身前,故意就着那日的事说道:“奴家样貌丑陋,幸而这嗓音还入得了公子的耳。”

  乔誉一把将她搂过来抱在腿上,顺着她的语气感慨着:“这外头的人都说沈老板唱戏时不爱点亮灯,可我瞧见的却是明灯下一个嗓音婉转、貌如仙娥的美人儿,若非是这灯太亮,竟晃得我眼花了?”

  “不知这美人儿,公子可喜欢?”沈春花的一双藕臂圈着他的脖子,吐息若兰。

  “我自然喜欢。”乔誉的话不是骗人的,沈春花听得出来,她不是不谙世事的小姑娘,听得出哪些是虚情,哪些是假意,所以她漾开在唇边的笑也是真心实意的。

  “若有一日我没了这般姿容,公子也会喜欢吗?”

  乔誉看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都说的极为认真:“我喜欢的人叫沈春花,她能唱出这天底下最妙的曲儿,水袖能挥出最动人的舞姿,她不会做饭,不会女工,她却能咏诗,能弹琴,能写一手漂亮的字,她是我心尖儿上的人,不是因为她的容貌,而是因为她就是她,独一无二,无人能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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