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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的华尔兹_沾衣【完结+番外】(10)

  “好了,我不想占用公用的设施,先走了。”看其他人过来,我让开位置,我是多么有公德心的好孩子啊!

  出了WC,因为刚才说得比较痛快,我的心情稍微有一点好转,但当看到罗逸时又变坏了。

  都是他啦!让我莫名其妙的成为灰姑娘一族,即使我从来没想过要钓到白马王子。

  我恨恨的想着,用叉子将眼前不知道是什么的食物分尸,我唯一能想出的报仇方式就是浪费他的Money,就算他的money多到根本不在乎这一点小钱。

  他看着我,眼中竟然是宠溺的笑。虽然坚信是看错了,我还是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他的眼神竟像是看到宝物一样,欣慰的笑更是怪异无比。

  在他的奇怪眼光和她的杀人眼光下,我完成了我平生最贵的一餐,也完成了第一次“上流社会”的试练。

  “秘书是不劳老板送的,经理先生,您送沈小姐回家吧!”看我多识趣,尽管我很怀疑沈小姐可能身负武林绝学——或者说是女子防身术——根本不需要白马护送,但护花使者本来就是干这个的,要是女人够强就不用保护,他们不是要失业了吗?

  他的回答是拦下一辆Taxi,交待好地点,付过钱,然后把沈醉蕊送上车。

  而他那辆带着圆环套十字标志的车子,就成了我回学校的交通工具。

  “不请我上去坐坐?”他的车子停在校门口,他问坐在副驾驶座上的我。

  “女生寝室,男生正步。”我们宿舍楼就在门口,我指着楼门口板子上斗大的字。原来的字是“男生止步”,可惜效果不彰,所以被我们加了一横。不求他们不进来,只求进来的时候给我们一点预告。

  他哈哈大笑起来,他好像是一个很容易被取悦的人,我说什么他都笑。

  “那你自己上去吧。”他见我要推开车门,喊了一句,“小雨!”

  “嗯?”

  “今天能遇见你,我非常的开心。”好大一朵让人讨厌的笑啊!“如果没有路人甲的搅局就再完美不过了。”

  哦,原来对他而言,路人甲是那朵小花蕊,而不是我啊!

  “谢谢经理大人。”我甩上门。你开心?我痛苦的不得了!

  把自己的快乐构建在别人的痛苦上,算你狠!

  “罗先生可是洛方的继承人,长得又帅,标准的白马王子呢!”我回去给吴梅打电话盘问,她一听我问起罗逸,忙说。

  “他骑不骑白马和我有什么关系?”我没有动物缘,也不喜欢动物,即使是听起来很漂亮的白马——现在城市空气污染指数这么高,我就不信还有马能是白的。

  “这不重要,韩雨,我知道你并不向往白马王子。”吴梅解释着,“可是他对你是真的很在乎,当他到处找你的时候,我都感动了,差点没把你电话给他。”

  “幸好你没给。”我很重隐私权的,要是吴梅“出卖”我,就算表面上无所谓,也一定会气得要死。

  “所以我打电话跟你说啊,没想到还没来得及说你们就碰上了。”说到这里我可就理亏了,中午挂断电话的人可是我。

  “我就不信只见过我一次面的人就对我‘真的很在乎’,还到处找我。我看他只是闲着没事玩玩。”一见钟情的先决条件是beautifulface,这张面皮还够不上格。

  “你很特别的,否则我也不会被你吸引。”吴梅说,“王子对灰姑娘就是一见钟情,也许并不是因为她长得有多美,只是因为她特别。”特别?一堆凤凰中间的一只乌鸦,所以特别吗?

  吴梅,你知道吗?灰姑娘是有钱人家,出身良好,气质绝佳。她只是蒙尘的珍珠,并不是暴富的平民。

  气质是培养出来的,可惜我已经过了培养期,只好多喝点汽水了。

  气质是培养出来的,而我很怀疑罗逸是不是要培养我的气质。

  高级餐厅啊,Café啊,他出入的都是那种优雅高“贵”的地方。在那种地方,我即使想不“优雅”也不行,只好微笑装气质,然后冷言冷语讽刺他——这是心理失衡的表现,危险!

  他老兄倒是不在乎,我常常怀疑他是不是有被虐倾向,我越是说他他笑得越愉悦,在他面前,我几乎把自己尖刻毒辣的本性都显露出来了,他却毫不在意。他每次都唠唠叨叨的说上一堆事情,他家啊,父母啊,哥哥啊;他上学经历啦,交友情况啦。他说得很有趣,虽然我总是装作听而不闻,其实也都记住了,并且憋笑憋得很辛苦。例如他有一个哥哥,本来该继承家业的,却偏偏喜欢自己打天下。据说他去干网络了,在一片惨淡中竟然还活的很好,真是怪事;还有罗逸的硕士竟然是在美国读的,而且一年多就读完了,难怪比我大两岁就是经理——我入学比较晚,他在我这个年纪时已经毕业了。

  难怪他会选那么老的歌,原来是在USA呆过的。不知道花dollar时,他是不是也这样大方,用一杯coffee花掉我一周的生活费。

  不过这阵子几乎没怎么花钱,除了早饭以外,主要的两餐都有人请客。既然他喜欢浪费钱,我也就不和他客气了。

  得到的结论只有一个,如果灰姑娘是要来这种地方提升气质的话,最终提升的绝对还有她的体重。

  四·Rich and poor都要过的节日(尽管方式可能不同):春节

  更新时间:2013-04-25 00:10:03 字数:10396

  渐渐的,和罗逸竟然熟络起来,以前的我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和这样一位“白马”谈笑风生,尤其,这位王子还是我的上司。

  其实他是一个很开朗的人,也很强势,虽然表面上看来温和无比,但他下决定的事情没有任何人能够改变。这样算不算沙猪哦?很值得怀疑呢!应该不算吧,因为他强势的对象是不分男女的。而且我常常反抗他的强势,在确定不会惹恼他的情况下。但他总是很“宠溺”的笑笑,只有在我不善待自己的时候才对我凶。

  其实,和他有很多话可以聊,在忙碌工作之余。他留过学,我主修英语,有着相同的知识背景。学英语的人多少都养成了一点西方人的直率和单纯,例如当别人很客气的夸奖我时,我习惯说“谢谢”胜过“哪里哪里”的传统谦虚方式。而他,是不会不懂并且觉得我狂妄的。

  其实,这样的日子也不错耶。工作都加倍得轻松,因为是在他身边。

  就这样,轻松轻松,天冷,春节临近。

  今年冬天早就决定不回去的,因为要找工作。尽管现在已经算是找到了,约也签了,但还是维持原来的计划。只是,随着公司内外的喜气和热闹,心情有些低落了。

  新来瘦,非关病酒,不是悲秋。我坐在办公室里发呆,念着李清照的词。

  “最近怎么好像有心事的样子,想家了?”这家伙似乎有神通,总是能看出我心中所想,即使我表现得再若无其事。

  “才没有。”惯于漂泊的人没有家的概念,我早已经习惯了和父母分离,也习惯了对喜欢探问别人痛苦的热心人表现出我的没心没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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