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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的华尔兹_沾衣【完结+番外】(7)

  “什么啊?”按照常理,不是应该要请我出去吃饭吗?顺便让我等凡人见识一下何为上等社会,让我自惭形秽,从此自觉低人一等任人摆布,怎么改成了送礼?不过也可因此看出playboy必备的条件之一——身上随时带礼物,以备不时之需。

  他的脸又贴过来,仔细端详着我的耳朵,这让我很别扭。据说耳朵是很带着一点暗示的,所以我一向不习惯让别人看到,不禁把头侧了侧。

  “果然,你有很漂亮的耳朵和耳孔,但没见你戴过耳环。”他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盒子,好像是首饰。轻轻打开盒子,他拿出一对耳环:“试试这对,好吗?”

  水晶的耳环小小的,在光下反射着五彩的光辉。我脸色变了,这对耳环,竟然是鞋子的造型!

  “怎么了?不喜欢?”他见我木然的反应,问着。

  “喜欢。”这对我而言,几乎是一个侮辱,那一天晚上“误入仙境”的经历和受到的指点重回心中,“但我不是Cinderella,也不想成为Cinderella。您的玻璃鞋还是给别人好了。”

  “为什么这么敏感呢?无关灰不灰姑娘,这只是一个纪念,你我初识的纪念。”他轻抚着我的耳朵,拿起耳环,小心的为我戴上。我的耳孔是当初被人抓去演剧时公费扎的,有点长住了,虽然他的动作很轻,我还是感到了一点痛,从耳朵上直到心里。

  两只耳环都戴好了,他退后一步:“小雨,不要反应过度,不要防备我,我不会伤害你。”

  可是,我的耳朵在痛,心也在痛。

  见鬼,有钱就很了不起吗?先是用钱让我留在这里工作,然后又送我这个。我眼中,明明白白写着“虚荣”两字吗?

  “我回去打字了。”我转身走开。

  他在身后叹息了一声,声音很低:“我还是伤害到你了,是吗?”他不是说给我听的,所以,我也当没听到。

  回到原来的办公室,我受到了贵宾级的接待,大家七嘴八舌的问我问题,陶玲芬倒不在,大概是自觉没面子走了。

  我心情不太好,但是不想让自己更加的四面楚歌,也大致回答了一些问题。没有提那个倒霉的晚上,我编了个合乎情理的相识原因,管他们信不信。然后坐到电脑桌前,继续打着我的字。别人的眼光与我无关,也许本来是要顾忌的,但反正我现在也是那家伙专用的秘书,他们想排挤我也没有什么办法吧!再想弄出什么失踪文件的事情只会显出我的无辜而已,同样的把戏是玩不了第二遍的。

  我现在地位不同了——这么想着,几乎忍不住嘲讽的笑。原来麻雀变凤凰的感觉是这么的好,难怪那么多人乐此不疲,即使没变成凤凰反而成了烤麻雀。

  那么,我是要变凤凰吗?在经历了一场经典的小妹升秘书的戏份之后,我是不是该遵从着固定的模式,爱上我的上司?

  才、不、要!

  三·增长灰姑娘气质(和体重)的方法:共同进餐

  更新时间:2013-04-25 00:10:03 字数:9278

  小妹想走可是很快的,把该处理的事情处理完,收拾干净桌子就可以了。但上升到经理秘书就不一样了,即使我当小妹时对公司情况已经有所了解,负责的又只是文秘,经理先生的大秘书还是对我耳提面命了很久。最后大秘书小姐叹了一口气,喃喃自语的说:“真不知道那小子在想什么,怎么突然……”

  不想再多一个人以看灰姑娘的眼光看我,我逃难似的逃到经理室——特别优待,我的桌子设在经理室里——坐到我的桌前,开始熟悉桌上的一切。到现在终于开始有做梦的感觉了,我这一下午都在慌乱和惊讶中度过,以至于忘了去考虑它的真实性。只有闲下来,我才觉得一切太不合逻辑。如此不合逻辑的事情怎么可能发生在我身上呢?灰姑娘……至少也是美丽脱俗气质高贵的,我这个样子,多么的侮辱灰姑娘啊!

  耳朵上的感觉很真实,我抬起手去摸耳环。太明显了,戴上这个就是大大方方告诉别人“我是辛蒂蕾拉”嘛!干脆拿下来算了。对着电脑荧幕(我没有随身带镜子的好习惯),我侧过脸摘耳环。

  “你没看见我吗?”一只大手阻住我的意图。

  “喂喂,您是经理耶!就是眼大露神,秘书在不在干什么都不会在意的大人物耶!”要是经理还要留心秘书,谁来工作呢?

  他笑了,这次笑的还算正常,没有什么算计的成分在内:“不要总以这种语气对我说话,小雨,我和你一样,只是这所公司的员工。”

  冠冕堂皇,我悄悄吐了下舌头。知道这家伙肯定不会让我摘下耳环,把手放下。

  “下了班一起吃饭吧!”他说,正如我刚才猜想的一样。

  “为什么?”找到工作的礼物我已经收过了,现在还有什么理由?

  “庆祝我们再见。”理由是靠人找的,只要有心,他家小狗下仔都能成为理由。

  “梅婷小姐教育我们,‘don’tspeaktostrangers’,更不要提吃饭了。”梅婷是指中国第一部描写家庭暴力的电视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女主角的演员,她在剧中是一位受虐妻子,受着她丈夫以“爱”为名的虐待。

  其实我和他真的只是陌生人,我只知道他是这家公司小开,一定是姓罗,但叫什么就不知道了。我和他是互不相识的,他,只是我的上司而已。

  “Stranger?”他挑起眉,伸出手,“韩雨小姐,我叫罗逸。很高兴认识你,可以请你共进晚餐吗?”

  “庆祝初识?”我看着他伸过来的手,和他一直以来淡然表情中的一点不确定。

  “Yes.”

  “OK.”

  这种地方不是我应该来的,我打量餐厅四周,想着。

  我常去的那种餐厅——哦,或者说,我平时去吃饭的地方甚至算不上餐厅,只是小饭店或路边摊——是亮亮的灯,白白的墙,再加上墙上乱七八糟的画。时常会听到邻桌谈生意的人大吵,或谁对朋友发泄着工作生活的种种不如意。绝对不会是这种很有“气氛”,柔柔灯光柔柔音乐,生怕人太多桌子之间离一条河的地方。这种地方,连呆一会儿都会觉得不自在。

  看,这就是差距。我在我的世界很舒服,为什么要把我拖到这种地方受罪呢?

  麻雀变凤凰总会有这样的场景,然后不懂餐桌礼仪的女主角就会表现出她自然天真不作伪的一面,让男主角更加赏识。或者是女主角更加明白她和男主角的生活差距,然后对男主角油然产生崇拜感,对他的“垂青”加倍感激。

  可惜我没有什么天真可以表现,因为我是学英语的,西餐的基本礼仪算是公众课之一,而我对公众课一向还算用心。尽管因为缺乏实际经验有些笨拙,唬唬人还是可以的。

  不过对面的人才真是有完美的餐桌礼仪,一举一动都优雅极了。有什么好拽的,天天吃这个的话我也可以做到很完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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