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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女要翻天:腹黑相公,来种田_乔七七【完结】(107)

  以乔小麦和白芷的身份来说,这是唯一的最好的反击方式。

  “谢谢童三哥。”乔小麦终于开口,“我爹和大米还在醉仙楼,我去找他们了。”

  她说着,抬步往醉仙楼的大门走去。

  童三郎望着她的身影,暗叹一声。

  他转身回了牛车之上。

  “你暴露了你的身手。”人刚坐上牛车,童铁虎便如此道。

  童三郎俊脸上露出苦涩的轻笑,“总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她摔下来。”

  第223章 她知道了他怀抱的感觉

  童铁虎闻言,瞥了童三郎一眼,一双总是精光闪烁的眼睛此时带着几分浑浊。

  承父志要谋反,此事让他虚了一辈子,又何来指点童三郎所作所为。

  暗自叹了口气,他出言道,“走吧,去店里。”

  童三郎挥起鞭子,赶着牛车往自家店铺走去。

  乔小麦进了醉仙楼,和心里正在哭的周掌柜打了声招呼,便和乔长顺和乔大米一道离开了。

  原本想的是在醉仙楼吃饭的,这会儿闹了这一场,再加上今早上那一场,乔小麦只觉得身心俱疲。

  刚穿来时的郁闷劲又回来了。

  她一个斗赢了后妈渣爸的富二代,正准备享受美好生活,结果出车祸来到这破地方。

  忍受着贫穷。

  忍受着极品。

  忍受着权贵。

  忍受着月经不调。

  心好累。

  “小麦,刚才发生啥事了?”乔长顺询问。

  他刚才和乔大米待在后院,只听到了前面的骚乱,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出现了个女神经病,闹事呢。”乔小麦极为敷衍的回了一句,暗自吸了口气,她道,“去极味居吧。”

  吃。

  身为一个吃货,碰到眼前这种憋屈事,自然要大吃一顿。

  于是一家三口去了极味居,乔小麦要了个二楼的包厢,把招牌菜全点了摆了满满一桌,三人吃了个痛快。

  快吃饱的时候,乔小麦喝着甜甜的柰子银耳汤,心口憋着的郁闷慢慢散去。

  她开始思索刚才的事和三日后的比试。

  刚才白芷把她从二楼推下来,还指责她勾引杨晔,句句不离村姑两字。

  很好。

  这事她记住了。

  四菜一汤一点心。

  极味居和醉仙楼代表了这里厨艺的最高水平,这两家的招牌菜她都品尝过,论刀工和精细程度她比不上,但若是论新鲜论美味,那她绝对会赢。

  心中有了计划,她慢悠悠的将小碗中的甜汤喝完,叫来一个小二,将剩下的菜打包。

  这一桌子饭菜几十两银子呢。

  结果结账的时候贺掌柜却是乐呵呵的告诉她,看在以往的合作上,这饭菜可以打五折。

  乔小麦挑了挑眉,想起了童三郎刚才救她的情形。

  从二楼摔下来,因为不太高,所以时间其实很短。

  那一瞬她也没想其他的,担忧自己会摔残废,那会儿她心里连怨恨都顾不上,全是惊惧。

  只有惊惧。

  正当绝望的时候,她落入了一个怀抱。

  乔大米曾问过她童三郎的怀抱是什么感觉,上次她是真没感觉。

  即使那时候童三郎真的在她非常需要的时候给了她援助,但那时更多的是尴尬和难堪。

  尴尬和难堪,这两种情绪在惊惧跟前,还是太微弱了些。

  因此这一次,在惊惧笼罩着她让她身心都是绝望的时候,这个怀抱,出现的太及时。

  也太深刻。

  当时吓懵了,这会儿回想起来,倒是每一个细节都记得。

  包括那怀抱的感觉。

  似乎……

  真的如乔大米所言,舒服,结实。

  好似当初她突然拥有力大无穷这异能暴打前男友和小混混时的感觉。

  舒爽,厚实。

  啧。

  她微微晃了晃脑袋,把这种想法抛出脑外,“不了,按照原价吧。”

  什么看在合作的情分上,八成是承的童三郎的情。

  一边嚷嚷着要和人保持距离一边又舍不得这点儿银子,这事她可做不出。

  第224章 准备

  从极味居出来,一家三口上了马车。

  乔长顺一脸肉疼,一顿饭吃了四十多两银子,天呐天呐天呐!

  即使刚卖了豆干方子也不能如此挥霍吧!

  刚才点菜的时候是乔小麦点的,他对那些饭菜的价钱没啥概念,而且看乔小麦脸色不太好,所以他就没多问。

  早知道这么贵,他一定会劝阻的!

  心中正滴着血,他又听乔小麦道,“去女儿阁。”

  “啊?”乔长顺一愣,怀疑自己听错了。

  “去女儿阁。”乔小麦又说了一次。

  “啊,哦哦,好。”乔长顺回过神来,赶紧一挥鞭子,赶着驴车往女儿阁走去。

  女儿阁,是白鹿镇一家专门卖胭脂水粉和首饰的店铺,庄绿荷和乔小麦以前几乎从不用这些,所以他刚以为自己听错了。

  “多买点儿,你也是大姑娘了。”乔长顺很快忘记刚才的肉疼了,开始鼓励乔小麦多花银子。

  他在心里依旧在打着童三郎这颗村草的主意,乔小麦长的不差,若是再打扮一下,肯定会更吸引人的!

  乔小麦闻言,敷衍的嗯嗯了两声。

  待到了女儿阁,她随意买了一盒胭脂,而后开始选首饰。

  认真看了一会儿,她买了一支木簪。

  簪子样式很普通,通体乌黑,簪头是云朵形状,上面镶嵌了一朵红色的绢花,绢花下面坠着一颗红色的珍珠。

  红与黑,经典搭配。

  但这并非是乔小麦选择它的最终理由,乔小麦之所以选它,两字:便宜。

  她其实更相中一个白玉做成的步摇,上面的流苏很漂亮,可是一个步摇竟然要十两银子,她舍不得。

  没办法,她只能退而求其次选这个木簪:八百文。

  这个价格昭示了那颗红色的珍珠也是假的,不过没关系,好看就成。

  付了钱,从女儿阁出来,乔小麦又去了祥记布庄。

  她选了块料子,对着布庄的绣娘这样那样交代了一番,等出来时,十两银子没了。

  乔长顺看得欲言又止。一下子花十两银子买一件衣服,这真不如多买一些胭脂水粉和便宜些的料子。

  “行了,回去吧。”乔小麦正事忙完,准备回家。

  “小麦啊,你这样……”乔长顺忍了又忍还是没忍住,打算给乔小麦好好说一说这其中的道理。

  乔小麦打断他,“三日后,我得参加个厨艺比试,到时候那么多人看着,我得穿的好看些。”

  “厨艺比试?和谁?”乔长顺愣了一下,忙询问。

  “和另外一个厨艺不错的姑娘,赢了有银子拿。”乔小麦言简意赅,简化细节。

  真把实情说出来,乔长顺这几天别想睡安稳觉了。

  “有银子拿啊?那你好好做。”乔长顺立马转了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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