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扒一扒那些迷人的老祖宗[历史直播]_行而不辍【完结】(335)

  第207章 丧制

  嗯,很想问问李治,他要是知道武则天将来会成为华夏史上唯一的正统女皇帝,他会不会后悔任用武则天?毕竟,李治之所以把武则天推出来,究其根本是不想再让权臣出现,对大唐的朝局产生过大的影响,危及于皇权。

  对,武则天没有危及于皇权,她是直接把天下都给夺了!

  可惜这个答案,李治怕是给不了任何人。谁让沈悠把隋唐给屏蔽了呢?别说是李治了,就连武则天自己都没能看到后世论起自己来时,到底是怎么样的内容。

  【当然,哪怕是有李治的支持,但武则天想要凭借李治而稳居于朝堂之上,一开始可以,可是企图长久依靠李治,那怎么可能。武则天有自己的一套办法。上元元年,李治称天皇,武则天称天后。对,别觉得天皇听起来熟悉,第一反应是我们偷了谁的,不是我们偷,是有人偷了我们的。那小日子,不,日本当年用过,但要论起来这都是跟咱们祖宗学的。源头就在这儿。老李家的人,都喜欢别出心裁,从李渊开始,再到如今的李治和武则天,都一样。说什么天皇天后是为避先帝、先后之称,实欲自尊,不弄几个别出心裁的称呼,怎么显得他们夫妻与众不同?】

  额,与众不同什么的,是夸吧?夸吗?

  不过,日本怎么就跟小日子扯上关系了?这后世的人,尽说些他们听不懂的话。好气!

  梗什么的,也不是不能普及一下。

  【称呼的更换只是开始,同年十二月,武则天上建言十二事。这建言十二事对大唐,尤其是对武则天,那是有着深远的影响,所以我给大家仔细的讲一讲,什么是建言十二事。】

  【所谓建言十二事,是武则天为富国强民的十二条政策,这一系列的政策为普通百姓和中下级官员着想,为他们争得利益,自然也就得到绝大部分百姓和官员的拥护,也为武则天的前路做好了铺垫。给大家上图,让大家看看,这十二条政策内容。总结一下可以归为四大政策。】

  【一是富国强民,二是善用人才,三是笼络百官,四是提高妇女地位。这一条条,都是关系着大唐未来,也是武则天未来的重要决策。着重讲一下武则天是怎么样提高妇女地位的。这是在建言十二事的第九条,是为“父在为母服齐衰三年”。】

  沈悠将建言十二事中的这一条划了出来,请大家看清楚。

  咦!隋唐之前的一干人全都傻了眼。马上有人脱口而出道:“按《仪礼》,父在只须为母服齐衰一年,这武则天,连这礼数都改了。”

  可不是吗?这一条改变在人听来,男的女的都愣了,如何也想不到武则天会从这里下手,提高妇女的地位。

  【听到这句话,很多人并不能理解到底是什么意思。男尊女卑,那是从来都跃然于纸上的。《仪礼》作为儒家《六经》之一,为上古贵族礼仪的汇编,涉及冠、婚、丧、祭、朝、聘、飨、射等各个方面。换句话来说,《仪礼》中的内容包括人自生到死,吃穿坐立等各方面的规矩,丧仪一直以来也是极其重要

  的一点。而按《仪礼》中关于丧服的规定,

  假若母亲去世时父亲仍活着,因为尊父,子女为过世的母亲只能服“齐衰一年”之丧。只有在父亲去世之后再遭母丧,子女才能为母亲服三年之丧。】

  对对对,本来就是这样的。

  可是,吕雉和薄姬眼中都流露出了愠意,却又突然抬起头看向彼此,四目相对,彼此都看到对方尚未完全收敛的情绪,那份不满。

  【生死是为大事。从皇帝们和权贵们都致力于安排好身后事可知,死后的事同样也是必须重视的,恰恰因为这样,男人们所编纂的书里,无时无刻不在区分着男人和女人的权利。男尊女卑,由来久矣。可叹怀胎十月,拼死生下孩子的是女人,男人既不曾承孕育之苦,也没有须以命相拼才能生下一个孩子,但因为那是由男人作为主导的社会,男人们理所当然的认为,他们不过是贡献了一颗精/子就厥功至伟。对于子女们,男人要求他们事事以父为主,母亲是什么?当那个作为父亲的男人要舍弃自己的妻子时,甚至都可以要求他们这些当子女的不认那个母亲。】

  【极度的不平等充斥了整个封建王朝,到现在还遗留了不少。想不到吧。我们但凡看过不少古言小说的人,提到守丧制度时,都以为父母过世,当子女的都须为父母守丧三年,我们理所当然的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却不知道这种天经地义,也是通过我们女人努力才得到的,最大的功臣正是武则天。而且,武则天虽然提出来了,却也是经过十几年的努力之后,这一条“父在为母服齐衰三年”才正式纳入律法。就算如此,在穿着的麻衣方面仍然有所区分。可是这一制度的改变,至少让世人知道了母亲的恩重如山,丝毫不比那个作为父亲的男人差。】

  【饶是武则天用了十几年终于将这一条纳入了律法,待唐玄宗李隆基继位之后,那些固步自封的男人们依然想要反对武则天这一建议,李隆基以《仪礼》为周公所制定,应当历代遵守,于是规定子女不得为被休弃的亡母服丧,并且将父在为母的丧期依照古礼,从三年改为一年。】

  【解释一下那一条子女不得为被休弃的亡母服丧,这是针对唐中宗李显的皇后韦氏当年提出的“为出母终三年之丧”。意思是说,即使一个女人被丈夫所休弃,当她去世时,子女仍然可以为她服丧三年。看得分明了吧?男人是真真不给女人活路。女人拼死生下的孩子有什么用,那些孩子只能从父。所谓生养之恩大如天,瞧瞧这些定下的规矩,能感受到所谓的大如天吗?别管当父母的怎么样分开,重点难道不是那是生育他们的母亲,既然要给当父亲的人守孝,当母亲的就没有这个资格要求儿女吗?这些定规矩的男人,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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