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她很懒惰,值得她费心的事物少之又少,就像她不会在意有男朋友期间还对着真正的爱人示爱一样,她或许察觉到瞿溪玟的情感变化,却不予理睬,既不回应也不拒绝。瞿溪玟在她眼里也不是需要花心思的人。
她只将心神花在工作、此时的爱人和沈暮身上,这三样还要排个主次,“此时的爱人”用来统称她数位男朋友,他们只有在和她交往期间是特别的,分手后立刻泯然于中人。除非她会挑选某位用来刺激沈暮。
所以······哪怕现在瞿溪玟毫无预兆地向她表白,要做她的男友,她大概也不会拒绝。
第51章 groom
瞿溪玟最熟悉送安岚回家的路,陪她上楼,看她进门然后告别,他像机器人一丝不苟地执行这段程序,执行了五年。
这次他没有下楼开车回家,而是在楼下点了一根烟。
烟是安岚的,像是为了给自己心理安慰,她不抽味道太烈、吸入时太呛的烟,总是选薄荷味的细长女士烟抽。
因为她不喜欢背包,而女士裤子裙子要么没有口袋,要么ʝʂɠ口袋太小放不下烟盒,所以她的烟都放在瞿溪玟身上。
往往一照面话还没说上几句,安岚的手就往他的口袋里掏。墨黑的眼睛盯着他,温热柔软的手在裤子口袋里乱摸,要是摸了好一阵都摸不到,她就要不高兴地皱眉:“啧,我买到的裤子连口袋都没有,你们男人穿的裤子做这么大口袋是为什么?方便伸手进去打游戏?”
这种情况倒也不是很常见,她也只在累到极点时才会这么烦躁。
细细的烟夹在她指尖,衔在她唇舌间恰如其分,瞿溪玟拿着就像捏着玩具假烟。
留给他思考的时间不多,细长的烟都抽的很快,这跟性别无关,只跟习惯有关。安岚抽烟也很快,两三口一根抽完扔掉,盯着烟盒,舌尖难耐地舔舔嘴唇,但不会去碰第二根,她在男女感情之外的方面都很自律,再好吃的饭也点到为止,再重的物欲都能克制,再诱人的陷进也能及时止损。像是为了弥补其他方面的清心寡欲,安岚在男女之事上从不压抑自己。
她和叶疏安分手时才二十二岁出头,不到二十三岁,不管从哪方面来看,都很年轻。尚未成熟到合适的程度就被授予了过高的职务,肩上挑了过重的责任,过多的压力积攒连带着旺盛的荷尔蒙无处发泄,加上休息时间实在太少,安岚比起需要花费时间的爱,更渴望快捷便利的性。
在这方面,她学到了十成十的美式风格。
UCLA的年轻大学生、结束雇佣关系不久的合作对象、游手好闲的华侨二代、小有名气的橄榄球运动员······她的每任男朋友交往的时间都不长,快餐式的恋爱帮助她缓解压力,她也不会隆重介绍所谓的男朋友,所以这些恋爱都在无意中保持着隐秘性。但好像是出了差错,瞿溪玟总能莫名其妙地撞到安岚和男朋友亲吻或是做更亲密的事。
因而瞿溪玟几乎认识她所有男朋友,或许是无心之举,更有可能是有意为之,安岚的男朋友总会在某个方面,性格或是外貌上,和沈暮有种微妙的相似。
相似点很小也很难察觉,如果不是瞿溪玟认识沈暮许多年,熟悉沈暮的说话方式、走路姿势、身形、性格······他也不会发现这些微末的特殊之处。
安岚心里高悬着皎洁明亮的月亮,之后她找的所有人都是劣质的仿品,被月光一照就会瑕疵毕现。
哪怕对这点心知肚明,他也要去撞坚硬的南墙吗?瞿溪玟叩问自己。
安岚睡不着,她的身体极其疲惫,精神却异常亢奋,她在为明天开业的商场挂心。倒不仅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能力,也是耗费了五年心血在它身上,若是成效不如预料,那确实会大大打击她的信心。
瞿溪玟发信息叫她开门,安岚本是不愿意的,她实在是没法从床上爬起来,连看手机信息都是勉力睁开眼睛看的,要 她去开门未免太强人所难。
抱着“他万一有事要说”的心态,安岚眯着眼摸索着去开门了。
LA的夜晚稍稍有些凉,瞿溪玟在白色短袖外套了一件夹克,身上有淡淡的烟味,应该是偷偷抽她的烟了。
“你最好有正事。”她倚着门框睡眼惺忪地问。
瞿溪玟看她眼睛都睁不开,突然来了兴致,手指摸摸她下巴的软肉,嘲笑她:“困得眼睛都睁不开了?”
安岚郁闷地抬高下巴,“别这么摸我,跟摸狗一样。”
“谁是狗?你是狗?”瞿溪玟笑意更浓,“我才是你的狗,天天为你鞍前马后,我不是狗谁是狗?”
“到底什么事?我还要早点睡呢。”安岚嘴里碎碎地念着,是真的困极了。
她困倦的模样让瞿溪玟安下心来,好像她困成这样就不会记得他马上要说的话做的事了。
“你有没有听过别人怎么说我们的?”
“怎么说的?”思绪漂浮在空气中,她靠着本能应付他。
“小姐和她的马夫。你年龄小,长的漂亮,说话带点伦敦腔,见人都穿的庄重,他们都戏称你为远东的英式小姐。而我经常在你喝得烂醉时接你回家,偶尔给你送饭,接送你出入各种场合,不是马夫是什么?”
安岚住的公寓不大,她把这里当作歇脚的旅店,所以也没有花时间装饰房间,一眼看来陈设简单得空旷。声音在空荡的房间里回响传来回音,瞿溪玟的声音像是绕着她前后夹击,安岚的魂魄都要在这混沌的感受中消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