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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梦者言_兰蕤【完结】(21)

  舞台上的灯光很柔和,那个混血歌手坐在钢琴前,轻手轻脚地弹奏着,手指灵活地翻飞,这应该是他原创的曲目,灵感多半是来自月光曲,每小节起头的重音都和心跳碰撞,很容易引起人们的共鸣。这样听来,他的专业功底不错,能自编古典曲目,还如此流畅,没有十多年的练习是做不到的。

  容锦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她觉得自从16岁父母过世后,她的手就慢慢变硬了,是独自承担起人生的重担的缘故吗?她的心变得越来越强悍,性格变得越来越静,就连身体的姿态都变了。她曾在父母的陪伴、督导下练过10年的舞蹈,6年的长笛,那时候的她就像是阳光下肆意摇曳的花苞,每一个细胞都愉悦而跳动。而现在她的身姿总是挺直,有些瘦削的脊骨像是一柄穿云刺雾的剑,为她劈斩人生路上的荆棘,握剑的手和心怎么能柔软呢?

  在这种消遣的地方,时间总是混得很快,当倒数12点的喊声想起的时候,容锦看到钟晴正兴奋地在舞池里扭动,台下每个人都放任神经跟着音乐摆动,台上换上了两个说是来自乌克兰的美女,穿着大胆而热辣,不得不承认外国人的骨相、皮相要好过国人,线条流畅的精致脸庞,被浓妆放大的五官很能刺激人的眼球,丰满的身材凹凸成性感的样子,她们的体重绝对不轻,如果放在中国人身上那便要成为赘肉,而在她们那里却恰到好处的堆积在了最该凸起的部位,抹胸的裙子随着她们的舞步热辣地摆动着,圆润白皙的胸部感觉随时会跳出来,紧实挺翘的臀部、浑圆的腿部,都是男人、女人梦寐以求的。台下有不少男顾客的眼睛时不时就荡到舞台上扫一扫,接着又装作淡定地移开,台上的美女对他们这些心理了如指掌,用更直白火热的舞步和眼神回应、挑逗着他们。

  原来这里过了12点就变成普通夜店的风格了,容锦发现身边的坐席和两侧的卡座上,换了不少面孔。这个老板真聪明,不同的时段、不同的服务,一家店面,吸引多种人群。白领想放松,他就找个帅哥来表演轻音乐,由于第二天要上班,他们最多待到23点多。而喜欢夜场生活的,这时候多半才完成了呼朋唤友,剩下的时间,他便换上劲歌热舞,人都是有消费习惯的,喜欢上一家店后,听轻音乐的人,当他们想宣泄的时候,也会来到这里。而现在这些在舞池里热舞的,未必不会带上三五好友,来这里听听歌、谈谈心,钟晴不就是这样。

  容锦回头看了看,斜对面那个美女不见了,但东西都还在,她想也许是去跳舞了,或者没等到朋友便回去了。然后她的视线在场子里转了转,回过头发现那个女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坐到了自己的身边,容锦先是被她的神出鬼没给惊到了,之后就是为自己莫名其妙的行为感到尴尬,从那个女孩脸上狡黠的神情,容锦知道她看出自己在找她了。两人对视了一阵,都笑了,美女率先伸出了手说:“你好,周莫,一进来我就注意到你了,你好像很不适应这种场合呀,你的手要不放在脖子上,要不就在拉拽裙子,怕走光呀?第一次来?”容锦不自在地扯了扯嘴角,她不喜欢被人这么观察,了解,看来也是个擅长分析心理学的高手,她也伸出手轻轻挨上去:“你好,容锦,算不上不适应,只是不喜欢,你平时也是这样爱和陌生人搭讪吗?”

  容锦的问题很不客气,她是故意,大多数人碰到这么不给面子的人,都会知难而退,这一方面可以保障自己的安全,毕竟在这个地方都是鱼龙混杂的陌生人,少说多看是绝对没错的。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挫挫周莫的气焰,为自己扳回一局。

  周莫也是走南闯北见得多了,丝毫没有尴尬的反应,了然地笑了笑,说:“是的,职业需求。我是一名作家,我喜欢这种人群混杂的地方,什么阶层,什么性格的人都有,总能找到好故事。我已经写了4本书了,就是这样和陌生人聊天,再把他们的只言片语,或者仅仅是某个神态、某个动作写下来,就是一个完整的小世界。”容锦很不喜欢她这种自以为是的作派,先不管她是不是什么作家,她凭什么觉得自己有什么故事可以告诉她,还有她凭什么在自己身上找到什么奇怪的灵感,还把它写进书里去,让陌生人评判。容锦微低着头,手指在玻璃杯上弹起、落下,过了一会儿才侧过脸,说:“作家,我没什么事想和你说,我也不希望以你想象中的形象出现在你的读者面前。”

  周莫端起左手上挂着的小酒杯,对容锦扬了扬说:“我要是想把你写进书里,你觉得我需要过来知会你吗?而且就算我把书放到你眼前,你都不一定知道我是在写你,大多数时候,我只是被某个神态吸引了,就比如现在,你的侧脸线条很流畅,神态很轻蔑,很适合放在一个富家女对穷小子的爱情故事里。”

  容锦被她这话激得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她简直不能相信看上去很有故事的人会写这些烂俗的东西,周莫看出来她的想法,摇摇头说:“偏见呀,你总是来源于过度的骄傲。呼啸山庄看过吧,是不是富家女和穷小子的爱情故事,你能说它没有深意吗?琼瑶的电视剧看过吧?战火纷飞的时代,一样编得出什么狗血爱情剧。一个作家作品的好坏,取决于他的思想、格局,而不是他的选题。不过看来你对我的评价不错,在你眼中我至少是有点脑子的。”容锦被她说的不知该说些什么,便就着手端起杯子喝了一口。

  周莫走过来,坐在她的身边,说:“好了,不逗你了,我是专程来找你的。”看着容锦皱起的眉头,她很得意地说:“秦峥是我表弟,我妈是他姑姑,当时他来美国读高中就是住在我们家的。他对你评价挺高,我就来看看。”容锦这下明白了,难怪一直感觉她在观察自己,原来是客户考察,她转过头,笑得很职业:“噢,您好。”周莫惊诧地摇着头:“你这变化也太惊人了吧,早知道一过来,我就直说了,省得挨一顿呛呀。秦峥说的对,你该去开一家心理诊所,你会发财的。”

  容锦点头向她致意,很俏皮地说:“借您吉言吧,你中文讲得很好,还有点北京调调,在中国长大的?”周莫答得干脆:“哟,耳力不错呀,我在中国长到15岁,然后就被我爸妈带到美国了,什么地儿呀,要吃没吃,要玩没玩的,大学一毕业我就回来了,就咱这风土人情,没事出国受什么罪呀。”

  两人闲聊中,周莫是挺能侃的那一个,七七八八就把自己交代的差不多了,文学系毕业,喜欢写些市井生活,按她的话说,作家你就不能闭门造车,你就得上街溜达,看看形形□□的人,不同背景、不同性格的人怎么能说出同样的话?当你为了今天的饭钱发愁的时候,你还有精神谈恋爱,这不瞎扯吗?要想写好这个世界,你就得先了解这个世界。出了四本书,什么阶层的人都写过,看来她搭讪、聊天的水平真不一般,写过小姐,写过女白领,写过出租司机,话题还真挺引人思考,还得过一个小奖项,现在算是财务自由了,在北京住着一个小两居,贷款买的,问她怎么不让爸妈帮忙,姐姐牛掰地回答:嘿,自个买房多自在,拿人手短啊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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