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更不会看到什么,听到什么了。
他劝陈爱民抓紧时间处理现场,又把抢来的伞还给了周明理。
还专门把他送回了家。
也就是这件小事儿,让周明理心里生出了几分犹豫。
因为他意识到,这个关门堵住母亲生路,协助陈爱民作案的人,却是整条胡同里,最讨大人们欢心的五好少年。
俗称“别人家的孩子”。
连周明理那个要求严格的父亲,见到陈想都会面露和蔼微笑。
感谢他把自家傻儿子送回来,又关心他有没有淋到雨,还恨不得留他在家里吃顿宵夜。
周明理平日里本就嫉妒陈想,在那一时刻,更是产生了一种担忧。
担忧自己不再装傻、主动坦白后,爸爸会认为他是个撒谎成性、大逆不道的坏孩子。
担忧自己即使把看到的真相说出来,胡同里的人们也只会选择相信陈想。
于是乎,那天夜里,周明理把本该告诉父亲和警察的话,偷偷摸摸的写进了日记本中。
或许是当巨婴当得太久,虽然不至于真的变成傻子,但他也已经失去了主见。
接下来的一周,周明理悄悄地关注着胡同深处,陈家父子俩的动态。
他们的心理素质就强多了,该工作的工作,该学习的学习。
不像自己,因为目睹了一场凶杀案,就吓得连家门都不敢出了。
甚至还发起高烧,卧床大病了一场。
半夜呼吸滚烫,意识混沌时,周明理迷迷糊糊地梦见了坐在教室里,给班上的孩子们弹电子琴的女人。
他死于大火的妈妈。
梦境如胶片般在他脑海里闪回,可能是幡然醒悟后的懊悔,也可能是压在心底的四年,还有可能,是冥冥之中,妈妈给他的指引……
周明理在梦中记起了一个人,一个会相信他的话,并且能够把坏蛋给抓起来的人。
他悄悄地翻出妈妈的遗物,在一本电话簿中,查到了这个人的手机号码,以及她的地址。
晚饭前,他撒谎去跟隔壁胡同的孩子们玩捉迷藏,实际上打了辆出租车,去了个挺远的地方。
那是县城边的一栋自建楼房,妈妈还在的时候,曾带着他来过。
所以,周明理知道,楼房里着住的是一位坐着轮椅的女人。
姓冯,是位警察。
听说她为了救马路上的一群小孩子,自己被车撞断了腿,而且再也当不了妈妈,也当不了警察了。
她从市里回到小县城养伤,英勇事迹很是轰动。
周明理的妈妈作为学校里的音乐老师,带着自己班上的孩子们去看望冯警官。
他也跟着一同前去了。
还记得,那位女警半边脸上缠着纱布,但露出的一双眼睛非常温柔和善。
没有想象中的警察那么严肃锐利,压根就不会让人产生畏惧心理。
以至于,周明理站在楼下,按响门铃的时候,还觉得会像他上回来时那样,有个矮矮胖胖的保姆阿姨来给他开门,迎他进去,给他拿橘子吃。
虽然,事实也的确如此。
但在那扇大门打开的一刹那,蠢笨如周明理也恍然意识到,自己的人生,可能就此被改变了。
因为门内的院子中,鲜血成泊,横尸遍地。
矮胖的保姆阿姨的手跟胳膊上,已然看不出肉色,被染得通红。
围裙上也沾了大片血迹,顺着她微微起伏的肚子向下流淌。
这些血应该不是她的,而是院子里地上那些男人的。
一具挨着一具,或躺或趴,还有的栽在墙边。
姿势各不相同,但都被砍断了手脚。
周明理只觉腿间一热,当场就吓尿了裤子。
整个人像只被掐断脖颈的猫,叫都叫不出一声来。
而接下来的一幕,更是跟陈爱民院中杀人一样,在这十年中,频频出现在周明理的梦里。
那个曾笑眯眯地递给他剥好的橘子,告诉他“别叫我冯警官了,叫我冯阿姨就好”的温和女人,正自己摇着轮椅,慢悠悠地从屋里出来。
声音和记忆中相差无几,还是那么得和蔼亲切:
“欸?这是哪个学校的孩子放学了,怎么跑到了我这儿来?”
相比之下,保姆阿姨说的话就让人不寒而栗。
“不清楚,您看,要不要把他给一起处理掉?”
听到这里,周明理才回过神,大叫一声,撒腿就跑。
但双脚就跟灌了铅似的,刚迈出去一步,就摔了个狗啃泥,趴在了地上。
矮胖的保姆虽然长得像球形,但动作却极其轻盈。
两三步就跳到他身边,一把将他提溜了起来,像拎只小鸡崽子一样轻松,直接拎到了女人的轮椅前。
女人歪了歪脑袋,打量着周明理的脸,然后笑了一下。
“我好像见过你,是吗?”
“是的是的!”
周明理忙不迭地点着头,生怕晚承认一秒,就跟地上横尸们同一个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