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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又想解剖我[末世]_翻车鱼头【完结+番外】(40)

  他的喉咙似乎没有受伤,但他也只能够发出一种啊啊的声响,因为任何一个字句都能牵动他的面部神经,让他痛不欲生。

  他终于能够睁开双眼,那双看向沈略的眼睛黑白分明,是双少年人的眼睛,放在平日里,应当是笑的。

  床头柜上摆放着零散的车票,和一把老式□□,那大概是约翰的东西,他可能有着并不良好的整理习惯。

  一只苍蝇在散发着诡异气味的室内飞来舞去,发出令人烦躁的嗡嗡声,最后落到了安德烈有些腐烂的右侧脸颊上。

  沈略上前一步,伸出一只手帮他打开了那只苍蝇。

  那双悲伤的眼睛看着她,如果能够说话,他大概也很想说一句谢谢。

  但可惜他并不能。

  他只有一双眼睛能动。

  沈略的另一只手无声地抓起了床头柜上的那一把老式手,枪,她对鸟枪的操作没有什么经验,但对于这种手,枪十分手熟。

  她抬起手,将黑洞洞的枪口抵到了安德烈的额头上。她的动作依旧熟练,让她想起了很多年前那一次瞄准,这一次的目标甚至不能够移动。

  沈略的声音温和——

  “晚安。”

  第39章 特修斯悖论(一)

  “如果将特修斯之船上的木头逐渐替换掉, 到最后,所有的木头都不再是原来的木头,那么这艘船还是原来的船吗?”

  站在走廊之间晃荡的人们听到了一声枪响, 他们微微抬起头时, 略显疲惫的脸上并没有太大的情绪波动。

  这一声枪响像是今夜的丧钟,人人都知道谁死了, 可是人人都不打算发表什悼词。

  矮胖子的右手拿着刚才从沈略那边缴过来到底鸟枪, 他抬起右手,往自己的嘴里灌了一口伏特加, 一边含含糊糊地笑了起来:“拿枪的姑娘啊。”

  约翰却皱起了眉头, 他故意装出不快一般说:“那样会弄脏我的房间。”

  边上的人们听到了他这么一句半是玩笑半是认真的话,脸上都尽力露出了一些虚情假意的微笑来。而实际上,他们已经几乎丧失了这样轻松的笑容, 唯独在此刻能稍微放松一下 。

  然而这样的轻松在下一秒被另外一处传来的连续的几声枪响打破,有男人的尖叫从黑暗中传来, 约翰同那矮胖子互相看了一眼, 谁也没有动。

  矮胖子动作熟练地将鸟枪架在了自己的肩上,准备随时结果对面出现的什么东西。

  令他失望的是,从黑暗中闯出来的只有一个跌跌撞撞步伐不稳的年轻人, 他满脸的鼻涕眼泪,一脸的惶恐失措, 但确实毫发无损。矮胖子看见是船上的人,鼻尖里发出一声轻蔑的嗤笑声,似乎是嘲讽他的胆怯。

  约翰走上前一步将他从地上拽了起来, 撑起浑身发软的年轻人,一边以安抚的口气发问:“你感觉怎么样?”

  矮胖子走上前来,将剩下半瓶伏特加灌进了那个年轻人的嘴里,有一半落到了他的衣襟上,将那块布料染成了深色。

  年轻人用呓语似的声音发声,约翰隔了许久,听了好几遍才听清了他在说些什么:“有怪物,怪物。”

  矮胖子提着那把枪往黑暗处走了两步,再往里便什么也看不清,那是深渊一片,或许藏着什么可怕的怪物。

  约翰耐心地等着年轻人冷静下来了一些,才开口问:“你在哪里看见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毕竟现在无论发生任何状况,都事关一船人的生死存亡,他不能不问清楚。

  年轻人顿时有些心虚地别开了眼睛,他的脸颊因为过高的酒精度数而微微泛红,一直红到了耳根处。他支支吾吾地回答道:“是在地下室那边……那应该是一条人鱼,不……不能算人鱼,人鱼不该是她那个样子的。”

  约翰终于收起了那素来伪善亲切得令人恶心的笑容,他面色不好看地说:“不是说不要去地图上没有标记过的地方吗?”

  年轻人沉默着,没有回答他的话。他们从来是海上的亡命徒,对着从前劫掠的行船,从来是一点不留。年轻人有着过于大胆的心脏和过于高效率的行动力,他没什么犹豫地就留到了地下室的货仓里,但是他现在祈祷着,自己从来不曾下去过。

  人类总有一天被他们那过于蓬勃的好奇心害死。

  “什么……人鱼?”姗姗来迟的沈略站在走廊的一头,她微弱的远远的发问无端令人起了一阵寒战。

  约翰转头看向她,脸上露出一个谄媚的笑容来:“他不听话,到处乱走,声称自己看搅巳擞恪!

  沈略本来想往这边走的,因为这句话步子猛地停住,几乎有些急切的发问:“在哪里?”

  连约翰也听出了不对来,他微微皱眉道:“在地下室的货仓里……你想做什么!”

  还没等他的话说完,沈略已经迈着有些有些错乱的步伐略过了三人,一下子冲进了那片黑暗里,像是一只扑棱着翅膀的蝴蝶,一下子撞进了一团燃烧的火焰里。

  约翰的余光看见了她衣角的一片鲜血,心中暗暗想到:“这个女疯子。”

  他忍无可忍地回过头去,冲着一旁无措站着的船员大声道:“去和老大说一声,船上出现了一个怪物。”

  他的余光扫到了那个仍然没有缓过来的年轻人,顺便差使道:“把他也一起拖走。”

  他话音刚落,沈略的声音从那片黑暗中传来,像是警告一般:“你们不要跟上来!”

  约翰听了这话,冷笑了一声,扭过头向着一旁的矮胖子道:“带上你的枪。”

  矮胖子站在原地一动也没有动,他只是笑了笑,胖脸上的肥肉挤在了一起,看上去有些凶恶了:“怎么,你还想上去看看她究竟要做什么?”

  约翰冷淡地睨了他一眼,开口嘲弄道:“怎么,你已经被她迷得神魂颠倒了?还是不敢上了?她从头到尾都不对劲,我们甚至还不知道她的名字,我实在是不懂冯的决策。”

  矮胖子拿着枪托拍了拍约翰的肩膀,似乎对他的话很不满意,但也没有打算否认前一句话,只是用着十分宽容的语气回答:“约翰,你要知道,激将法对我没有用。而且我从来贪生怕死,要去你自己去。”

  约翰掏出了一把枪,那把枪还挺新,他用着还不太顺手,但是他很喜欢。他从来是喜欢“不好”的东西,越是反着来越好,仿佛有自虐症一样。

  他顺着廊梯走了下去,黑暗与阴冷逼近了他,似乎有惨死的亡魂在他耳边喁喁私语,企图撕碎他,然而他手电筒的光芒扫到他的身侧时依旧是空无一物,依旧是自己吓自己罢了。

  他没能找到沈略的身影,只能用着哄孩子似的口气发问:“嘿,亲爱的,你躲到哪里去了?”

  他还没有收到回答,便看见了那黑暗中燃起一朵火光,影影绰绰地闪着来自幽冥的光。

  人与植物有个共通点喜光,那是千百年来演化的结果。

  约翰循着那光走去,他的手电筒破开了黑暗,像是追击疑犯一般照出了沈略半张警觉看向他的脸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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