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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卿_红心李子【完结+番外】(199)

  “可是……”她突然间像是极其担心什么事情的发生,轻叹一口气说道,“可是我以为此行我凶多吉少,来时交给了浣浣一件信物,怕只怕,怕只怕浣浣如今已经交给他了。”

  “你就怕这个?”

  玲珑点头,随后松了一口气坐下,也罢,可能浣浣已经将此物交予了二皇子,“也罢,如今他或许已经知晓我的身份,只不过,他会如何看我?就算是我自己,也无法接受一个曾经那般亲密无间的人成了自己的夫君。”

  颜宋看着她担忧的眼神在这茶壶杯盏中来回地转悠,低声说道,“那就去见他。”

  “什么?”玲珑抬起头,疑惑看向她。

  “我说那就去见他。无论结果如何,你都不该是躲起来,想着逃避。你是沈全胜,这并不会影响一对有情人的结果。”她的眼中闪烁着很多晶莹,“你总是觉得那个大胖子沈全胜会令人讨厌,但我告诉你那并不是这样。”

  “这不一样。阿德说过的,他喜欢的人必定是身材曼妙,有倾城之貌的女子。而……而那绝不会是沈全胜。”只要一提到那个卑微的自己,玲珑就像是一只鸵鸟,恨不得将自己埋在沙土之中。因此,她宁可叫玲珑也不愿意在做回沈全胜,因此,她宁可抛下了那个深爱她的父亲,成为了一个不孝女。

  “倘若他只是一个看重外貌的人,他肯定会在第一时间喜欢上现在的你。但你难道没有发现,或许,在九皇子的心中,沈全胜的分量和现在的你差不多呢?”

  玲珑的双眼之所以还是那般水灵,是因为当日她全身受伤被包扎得动弹不得,只有那双眼睛能够看着这个世界,能够不断告诉自己还活在这个世上。她低沉着眼眸说道,“或许,以往的我,太过看清自己了……”

  “一个人并不会因为她身上的肉少或者长得好看而变得善良,他们也许能在第一时间给别人一个好的印象。但是,日久见人心,最后和别人相处的不是你的一张脸,也不是你的曼妙身材,而是这里。”颜宋指着自己的胸口说道,“一颗真心。”

  那一夜的玲珑,或是说那一夜的沈全胜,并没有再急着赶回玉都改变可能发生的事。而是对着花城的夜空,月儿还未升起,星辰却落满天空。人倘若走得急了,就很可能会忽略一些重要的东西,比如初心,比如自尊。沈全胜只顾着做他生命中那朵做灿烂的烟火,却忘记了自己的生命依旧是一片空白。

  第二日,沈全胜离开了花城,她没有再回去玉都,只是留了一张告别的纸条。她大概是想明白了,想明白自己的未来,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

  “小姐,玲珑姑娘,为何那么快就离开花城了?阿冬还想着她能和小姐一同去请商队,或许胜率会大一些呢?”

  阿秋摇头说道,“就算是小姐一个人去,也能将此事做好。是不是小姐?”阿秋虽然是一句嘴甜,但此话是阿秋嘴里说出来的,就仿佛提前得到了幸运的眷顾,她的心情突然好了起来。

  她轻叹一口气说道,“是!人总是要对自己正在做的事情抱有信心,倘若你自己都开始怀疑了,别人此时的信任又有何用呢?我们,一定能够请到商队,帮助五村的村民!”

  正文 第两百章 上巳节(一)

  商队是从边城以西过来,谁也不知道他们究竟来自何方,只是知道在玉都,甚至说在四国之间有着许多来来往往的商队,他们往往拉着载满珠宝药材的骆驼,在各个国家中穿行。自然他们每个人都只是穿着简单的服饰,圣上并不喜欢这些商人,对于商人的入关更是严格,因此大部分的玉都百姓宁可务农也不愿干这不受待见且危险的活。

  女子更是不愿家中的夫君去从商,古语有云,“莫作商人妇,金钗当卜钱。朝朝江口望,错认几人船。”谁也不想成为那城门口的望夫石。但这商队入城的时候,却是有不少的百姓悄悄注视着的,尤其是想去瞧瞧平日里见不到的骆驼。

  “你瞧那只大骆驼,怎么没有两个驼峰呢?”自然没人注意那些商人长什么样,大多的都在讨论那几只大家伙。

  “这你就不懂了,这骆驼有双峰的,也有单峰的。不过这种品种的还真是少见!”

  颜宋也凑过拥挤的人潮上前看了看,果真那家伙长得还真是好看,桃核般的双眼,灵动地合上那长长的睫毛,只不过那脖子有些长,还有它身上的货物三三两两地挂在上面,看那家伙的样子也并不费力。

  “小姐,打听过了,这些商人会在花雾客栈住下,阿冬已经订好了那边的客房,小姐可以随时过去。”

  颜宋点头,脖子向上伸了伸,想要继续看清楚那商队其余人的样貌,想不到这人群一顿挤压,她一时没有找到着力点,身子如同失去重心一般向前倒去。好在此时,有人在后头拉了她一把。

  她刚想回头致谢,谁知那人先开口了,“你也不注意点路,差点就要被那大骆驼给踩死了!”

  颜宋有些吃惊,那双手依旧用力地拽着她的胳膊,她微微回过神来说道,“许公子,怎么会在这里?”

  许漫修依旧是那一身书生打扮,只是这次换成一身的墨色长衫倒让她有些想起玉乾来。

  “不是你说此次是为了江南五村的将来,既然是五村的事情,我自然不能袖手旁观。再说了,就凭你一个丫头能成事吗?”许漫修说着抱着胸,随即从人群中挤出去。倒是颜宋更在后头,有些摸不着头脑了。

  花雾客栈是整个花城规模最大,但却也是鱼龙混杂之地,据说在花雾客栈的交易每日不会下十笔,因此商队选择在此处歇息是有一定的原因的。果真,还没等颜宋上前,身旁本是坐在座位上喝茶的客人都一拥而上。

  “二哥!您给看看我这宝石坠子能不能卖个好价钱!”

  “你给我起开!二哥您看看我的,这药材可是世上罕见,仅此一株啊!”

  ……也不知最后谁从腰间掏出一把匕首,直直就插进了那张木桌上,众人拿着自己的宝物皆后退了一步。

  颜宋这才看清,他们不停在喊的二哥是何许人也,约莫着年纪尚青,却被这些个人都称之为二哥,可见在商队中的地位不凡。

  “这——难不成就是他们的头领?”颜宋不禁怀疑那毛还没齐的孩子,还是一脸的稚嫩。

  许漫修轻出一口气说道,“别看他年纪是有一十六,但这本事可多着呢!这花城里的人都叫他二哥,但他本名叫辰月,与他大哥并不是同母所生,更有人称辰月本是个狼孩,后来被辰家所收养,成了二公子。”

  “你从哪儿打听到的消息?”

  许漫修嘴角一撇说道,“也就是你,口口声声说着要请商队的人,竟连他们的底细都没有查清。”颜宋微微垂下脑袋,确实,仿佛兴致高涨,反倒忘记了查这些人的背景了。

  “那——你方才说到的辰家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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