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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天堂_笛安【完结】(10)



江东喜欢损我。不过我不介意,他是我哥们儿。第一次,他跟着天杨走进我店里,天杨对我说:“老板,这是我男朋友。”当时我想,这就对了。江东不是个英俊的男孩子。我跟他们学校的学生很熟,认识他们的四大俊男和四大美女。我说过了天杨也谈不上多漂亮。可是他俩站在一起就像是一个电影镜头。没错,他俩身上都有一种不太属于这个人间的东西。把他们放在行人如织的街道上,你不会觉得他们是“行人”中的一分子,而会觉得所有的行人,所有的噪音,包括天空都是他俩的背景。

很自然地,我和他们的友谊只能维持到他们毕业。他们上大学之后,他们的学弟妹里又有几个会成为我的哥们儿,无论如何,我只能做他们高中时代的朋友。

上一次见到江东是前年。他打开车门坐进后座,“去北明中学。”北明就是那座红色花岗岩学校。我于是回头看了这乘客一眼。他愣了,“肖强。”我说:“江东。”

他是个大人了,西装革履,一副上班族的模样。脸上有了风尘气,不过不是那种猥琐的风尘气。我相信他走到街上的样子依然和众人不尽相同。他笑笑,“肖强,有空吗?咱们喝酒去。”我说下次吧我还得开车。他说对对对我糊涂了。然后我按下了计价器。

我问:“你是回来看你爸妈?”他的家就在北明中学里面,他老爸是那所跩得要命的学校的校长。

他说:“对。我就要移民去加拿大了。回来再陪他们过一个年。”

我笑,“别说得这么不吉利。”

他也笑。他付钱下车的时候我对他说:“你保重。”他说:“你也一样。”

然后我就顺着路开到了五百米外的河堤上。这城市有一条河。这些年我最高兴的事情便是人们终于治理了这条河。曾经,说它是河简直太给它面子了——臭水沟还差不多。早已断流不说,还被两岸的工厂污染得一塌糊涂。还是天杨形容得到位,那年她在一篇作文里写到过这河:“它是黄河的支流,已经苟延残喘了几千年——我就不用‘女’字边的‘她’了,没有女人愿意像它一样。”我还是那句话:这小丫头。

第2章 爱情万岁(4)

我已有很多年没再见这小丫头。她去上海读的大学,我不知道她是不是留在了那里,或者像江东一样已经出国。北明中学里的小孩们的人生大都如此:奋斗,是为了远离。从小被夸奖被赞美被嫉妒被羡慕被鼓励,是因为他们比起别人,更有远离的可能。我倒是很希望天杨看看这条河现在的样子——配得上“女”字边了。他们花了大价钱把这河的血液换了一遍,引的是水库的水,所以这河现在可以丰沛自如地流淌,岸边的工厂和居民区已经全部拆除,河岸上的沙都是专门从远方运来的。不过搞笑的是,这条河治好之后的两个月间,来这儿自杀的人数也比以往多出去几倍——这就是浪漫这东西操蛋的地方。

每次来到河堤上,我就会想起方可寒。

方可寒很美,美得让人心慌。她不是小家碧玉小鸟依人的模样,那样的女孩再漂亮也不能用“美”形容。方可寒是个公主,永远昂着头,不需要任何王子来镀金的公主。只不过,这公主价钱倒不贵,五十块钱就可以跟她睡一次。北明中学里有不少男生都是她的客人。交易通常在学校的地下室进行,有时是顶楼那间形同虚设的“天文观测室”,或者篮球馆的更衣间——总之,那些神不知鬼不觉的地方。

这当然是个秘密。在这个秘密被揭穿之后方可寒自然是被开除。用江东的话说:“你没见我爸那张脸——”因为他们怎么也没想到这个年年考前十名的女孩会是这么个贱货。所以说,能考进北明中学的人都不是等闲之辈。

那一年,我才十九岁半。从那些天天来我店里找A片的男生嘴里,我听说了方可寒。他们尊称她“可寒姐”,有时叫她妖精。

我从小店的窗户里,经常看见她。夕阳西下时,她总是在人都差不多走光之后才会出来。她也和这所学校的其他女生一样,穿白色短袖衫和藏蓝色背带裙。可是她从不梳辫子,她让她的头发松散地垂下来搭在肩头。他们学校不许女生穿高跟鞋,于是她就穿松糕鞋,校规永远跟不上时尚的变化。她的藏蓝色背带裙的腰间别着一个玫瑰红的小呼机。她就这样招摇地走出来,往往是走到我的店门口就会停下,从书包里拿出她的烟盒和打火机,点上之后转过身,冲着那红色花岗岩的校门深深地喷一口。她转身的时候,终于看清她的脸——有一秒钟,我无法呼吸。

终于有一天,我鼓足了勇气,在她点烟的时候走出去。站在她身旁,努力装出一副老油条的语气,“多少钱?”

她看看我,吐出一口烟,“一百五。”

我傻瓜似的问:“不是五十吗?”

她眯起眼睛笑了,“五十是学生价,你又不是学生。”

后来,那天傍晚,在我店里那间阴暗的小隔间——通常那是用来放A片和打口磁带的地方,我告别了我的处男时代。

一开始的时候她就问我:“是第一次吧?”

在电影里我们常常看得到这样的画面:一个放荡女人妖冶到了肆无忌惮的程度,把身边的纯情少男窘得鼻尖冒汗。但方可寒不是这样。她的动作很温暖,像个大姐姐,甚至母亲。那些色情电影从来都没告诉过我,原来做爱是一件宽容的事情。

后来我问她:“你都考进北明了,为什么还干这个?”

她笑,“服务业需要高素质人才,对不对?”

我又说:“你真漂亮。”

她说:“我知道。”

走的时候她留下了她的呼机号,“从下次开始,一百块就行。优待你了。”

我有个习惯,喜欢晚上待在不开灯的房间里。但我从来不好意思跟别人提起这个怪癖,只说过一次,就是跟方可寒。

我告诉她我的秘密。忘了那是在什么背景之下。我只记得那个时候她把烟从我的嘴上拿下来,深深地吸一口,然后重新把它夹到我的手指间。她专注地凝视那半支烟的表情让我觉得她根本没在听我说话。她最妩媚的时候就是她看上去什么都不在乎的时候。

我出生的时候是个盲童。六岁那年才跟着妈妈到北京做了角膜移植。也就是说,我从六岁才开始慢慢学习很多别人婴儿时代就明白的东西。在那之前,我的世界就是现在这样,是个关了灯的房间,一片黑暗。当然黑暗这个词是后来学的,当时我不知道那叫黑暗,我以为那是一种根本用不着命名,用不着考虑,用不着怀疑的自然而然的东西。当我克服了最初对光的眩晕后,终于看清这个世界。我恐惧地望着面前那个喜极而泣的女人,从她哽咽的声音里判断出她就是妈妈。我一开始无论如何也理解不了为什么都是“妈妈”,我的妈妈和邻床小朋友的妈妈长得一点也不一样。诸如此类的事情数不胜数,童年可以由两个字总结: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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