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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天堂_笛安【完结】(15)



其实我知道她们并没有恶意。那些女人。她们对我都很好,总是摸我的头,给我个苹果什么的。我不怪她们拿我妈妈开涮,相反她们越这么说我越开心,因为我知道她们嫉妒。很多年后,有一天,我很偶然地跟天杨说起我们的水房,说起每天早上水房门口的长队。她眨眨眼睛,“那不就跟在火车上一样?”我这才想起这是她从不了解的生活。我们刚刚在一起的时候,每天放学后她都会坐在学校的篮球馆里看我们训练——跟篮球队其他哥们儿的女朋友一起,她们被体育老师戏称为“家属团”。有一次她对我说:“她们都说,你打球的样子好帅的,不过……”我正得意,“不过什么?”“不过你的运动裤太老土了。她们说阿迪达斯这两天全场打五折,让我帮你去选一条。你看呢?”从那一回开始,我身上属于筒子楼的痕迹就慢慢慢慢被打磨掉了——被天杨,被我自己,被北明中学——这个云集了我们这城市的小精神贵族的地方。

我能进北明中学全是凭我自己考够了分数。但我不能理直气壮地说这跟我的继父——江校长毫无关系。如果我妈妈没嫁给他,也许我就和我筒子楼里的小伙伴一样:读完河岸上的小学,进妈妈她们工厂的子弟中学念初中,初中的时候开始打电脑游戏,打台球,也打群架。初中毕业,一生的教育也便到此为止,然后在躁动的年纪打情骂俏地走进父母的工厂上班,再然后,就是呵斥他们在筒子楼里横冲直撞的孩子了。我的那些朋友,除了极少数非常优秀或非常不争气的之外,大部分的人生都是如此。

那个时候,江校长还是江老师。江老师在我们的筒子楼里是个受尊敬的人。他在那所子弟中学里教物理,课讲得极好,经常辅导我们这些小孩子做数学作业。他们说他是个怪人,四十岁了还不成家。后来,他和我妈妈之间的“绯闻”虽说进一步恶化了妈妈在水房里的人缘,却丝毫没影响他在筒子楼里的声誉;再后来,当他讲课的名声越来越大时,被一所重点中学挖去了;再再后来,他和我妈妈结婚了。我们在筒子楼里的最后一夜,妈妈跟我都睡得很晚,她长长地叹了口气,说:“小东,从明天起,我们就再不用跟别人合用厨房厕所,再不用拉蜂窝煤,再不用去澡堂洗澡了,小东你高不高兴?”

妈妈离开筒子楼没多久,那间工厂就停产了。但江老师的运气一直很好,用“扶摇直上”形容不算过分。终于,不到十年的时间,江老师变成了北明中学的江校长。后来江校长,也就是我爸帮妈妈找了一个图书馆管理员的工作,我觉得这工作适合她。她和江校长没有再要孩子。

我高一那年冬天,那间工厂正式宣布破产。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我经常在这个城市里看到昔日水房里的某个女人在送牛奶,某个顶楼上的单身汉在街角支着修自行车的小摊,或者某个“学雷锋先进个人”在寒风凛冽的早上把晨报插到每一家的信箱。也许这话由我说是不大好,但我确实从那时起感觉到“命运”这东西。特别是,我妈妈,她依然是美丽的,这些年她养成了定期做皮肤护理的习惯,总是和她新认识的朋友讨论哪家美容院的打折卡划算。我曾经跟天杨讲起过这个,她笑笑,她说我的话让她想起香港有个写小说的叫亦舒,她的小说里说:在寒风里的公车站站上四五个小时,再美的美女也是“尘满面,鬓如霜”——这就是十六七岁的天杨。她看过的书太多,这妨碍她体会赤裸裸、未经矫饰的人生。我不是在为我自己不爱阅读找借口。

后来那工厂就被拆了,连同宿舍区。因为种种原因,拆到一半就停了下来。直到治理护城河的时候才算全部拆完。所以有一段时间,这地方像个废墟一般荒凉。有一次放学,我和天杨就走到这河岸上。这河堤离我们学校很近。我们就踩着杂草、沙砾和小石子安步当车,我给她指我原先在哪住,在什么地方玩,她显然兴趣不大。废弃的楼群里有个老太太在一堵断壁后面卖风车,她一定要我买一个送给她,她说那是因为她觉得“老奶奶很可怜”。

第3章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2)

沿着这河堤再往下走,就是一条通向闹市区的街道。河堤的尽头是个永远浮着尘土的公共汽车站牌,这一站的站名叫“雁丘”。我一直不知道为什么这么一个不起眼的地方会有个这么动人的名字。天杨得意地仰起脸:“我知道这儿为什么叫‘雁丘’。”

“是我爷爷跟我说的,”她说,“你听说过‘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吧?”

我说:“是不是金庸写的?”“文盲。”她大笑,她笑的声音很好听,“是元好问写的!”“元好问是干什么的?”“元好问是诗人,是……五代那时候的吧?”她歪着头想了想,“这不重要。重点是:这句诗其实说的不是人,是两只大雁。元好问他就是在这儿,这个河堤上碰见一个猎人,手里拎着两只大雁的尸体。猎人说,他本来是只从雁阵里射下来公雁的,可是那只母雁看见她老公死了,也飞下来撞死在岸边的石头上。然后元好问把它们俩的尸体买下来,葬在一起。就葬在这岸边上,所以这儿才叫‘雁丘’呢。”

我笑了,“真没看出来,这么个鸟不生蛋的地方。”“江东,”她突然换了个很认真的表情——我猜得出来她想说什么,“要是有一天我死了,你会不会跟我一起死?”果然我猜对了。“你千万别死。”我说,“你死了就是逼我再去找一个,还得重新适应脾气爱好什么的,何必费事。”话没说完,一记流星拳就重重落在我背上。“小心手疼。”我说。“你去死吧你!”她尖叫。

在她的尖叫声中,我发现黄昏来临。这堤岸很荒凉,对我们来说或许是件坏事,但是对夕阳来说,再好不过了。瓦砾,杂草,没有机器声的工厂,没有炒菜声的筒子楼。夕阳终于有了机会在这满眼的荒芜中透透气,尽情放纵它红色的、柔情似水的眼神。我很讨厌所谓诗人毫不负责的“抒情”,但我没办法讨厌夕阳。因为夕阳太善良了,它谁都瞧得起,就连这条臭气熏天的“河”,它也宁静地笼罩着,一点没有嘲弄的意思。

“该回去了。”我跟天杨说,“你信不信,周雷那个阴魂不散的一定还在校门口等你呢。”“讨厌。”天杨的脸红了,“谁叫你家就住在学校里嘛。要是你家住得远一点的话,我就一定每天放学跟你一起回去了。”她把脸凑近了,“你是吃周雷的醋了对不对?”“我吃酱油。”我故意逗她。“装蒜。”她笑。“我装葱。”“你——”“又叫我去死?我死了对你有什么好处吗?”我喜欢看她眼睛瞪得圆圆的样子。“当然没好处了。我还得再找一个,还得从头适应脾气个性什么的。”她学着我的口气,然后又脆脆地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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