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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薇安_安妮宝贝【完结】(51)

  然后她离开了他的家。

  他在离开后还是打电话给她。基本上每周一个。那时候他已经有了工作,只不过一周有五天在外地。他的电话总是突如其来,低声问她,你过得好吗。我很好。我在出差。我知道。当心身体。要按时吃饭。我知道……他们的对话简练至极,她痛恨自己那时候的语调,像个被当头挨了一个闷棍的人,除了自卫的懦弱,根本无力还击。她不知道可以对他说什么。她的精神已经开始在崩溃中。

  三个月的时间,她没有男人。因为她离开了他。虽然他只是地球上所有男人中的一个。他消失在人潮里的时候,她身边的男人仍然在蓬勃地生长,像永远除之不尽的植物。更何况,那时候她工作顺利,前途也有好的开始。但是她记得他的气味。他的头发和手指的气味。他的纯棉内衣的气味。他衬衣领子上的气味。他隔了一夜之后消褪的阿玛尼香水气味……她不知道为什么,一个人可以这样深刻地怀念和记得另一个人的气味。一个男人离开以后的气味。那些气味在空气中漂浮,像断裂了翅膀的鸟群,无声而缓慢地盘旋。一圈又一圈,一圈又一圈……

  有些感觉总是很难对别人描述。当无法表达的时候,就只能选择沉默。

  空气里到处是他残余的气味。而这个男人,的确已经消失不见。

  直到她去北京开会,在机场接到他打过来的电话。

  9

  任何东西都可被替代

  他有给予诺言吗。我说。

  他以前给过。我会一直对你好,不离开你。这是他的诺言。绢生微笑。

  我说现在。

  他现在事业刚起步,薪水微薄,而开销却大。

  那就是说他还是无法给你稳定的家庭,只能偶尔来看你。而这偶尔的一天是,他不停地看VCD,你给他煮饭洗衣服,另外再附送**和借钱给他,而他甚至都不和你交谈或多陪你一些时间。

  她不做声。

  绢生,何苦如此作践自己。身边这么多男人喜欢你,有些比他好得多。

  我现在已经无法相信身边的男人。我亦不喜欢抛头露面和尔虞我诈的商业。我很疲倦。不愿意做女强人。

  你需要有人陪伴你。绢生。下班以后接你吃饭,偶尔一起看电影在大街上散步,难过的时候给你擦眼泪,失眠的时候抚摸你。能给你家庭,能让你生孩子在家安心做饭洗衣服。你一直挑剔你身边的男人,没有想过他们也许可以带来温暖。

  不。我不挑剔。我只是清楚。清楚这个城市因为生存的不容易,太多暧昧的感情。但是没有任何用处。她低声说。

  所以你宁可相信他。仅仅因为他认识你的时候,你是身无分文,没有任何名利围绕的女子。

  仅仅因为他给过你温暖的瞬间。但这个男人只能给你这么一刻。如此而已。

  我不屑地冷笑。她看着我,她的嘴唇在微微颤抖,但是她依然在微笑。

  我一直在想我的未来,能否够有一个小小的酒吧,聊以谋生,然后有我爱的男人,在舞池那端沉默地喝着一杯拔兰地,等着我们熟悉的音乐响起,可以邀我共舞……亦或身边有四五个孩子缠绕,每天早上排着队等我给他们煮牛奶……

  她的眼泪轻轻地掉落下来,抚摸着自己的肩头,寂寥的眼神。是,褪掉繁华和名利带给的空洞安慰,她只是一个一无所有的女子。不爱任何人,亦不相信有人会爱她。

  我走过去拥抱她。她抓住我的衣服,把脸深深地埋进去,双肩耸动。

  我说,绢生,我一直依靠酒精,香烟,写作,镇静剂在生活,因为我要生活下去。即使我感觉空洞,但我却要活下去。

  任何东西都可被替代。爱情,往事,记忆,失望,时间……都可以被替代。但是你不能无力自拔。

  10

  还在这里等你

  当日我发新的小说给ROSE,在EMAIL里忍不住感叹:亲爱的ROSE,我觉得分离并不是爱情的终局,绝望才是。为什么对有些人来说,爱情是她生命里最重要的支柱,而事业理想物质仅仅是一个陪衬,难道后者不是比前者稳定得多吗。比如我明白,爱情是我手里的一块泥土,我揉捏它只为换为生活的物质,所以我选择用写爱情小说来维持生存。

  ROSE回信,亲爱的VIVIAN,那类人看穿生命的本质,选择虚无的爱情做安慰,因为不可拥有,他们的的痛苦和快乐依存于此,才能继续。旁人无法了解。最忌讳的一件事情是,不要去劝导他们。因为已无必要。

  他不在的日子里,绢生稍微平静。有时相约一起吃晚饭。通常是在绢生公司附近的日本料理店。她常常独自在那里吃晚饭。如果是两个人,会点一壶松竹梅,一大盘生鱼片。习惯蘸上很浓的芥末,当辛辣的气味呛进鼻子里,感觉被窒息的快感。

  而清酒是这样通透的液体,可以让人的皮肤和胃温暖,四肢柔软无力,心里再无忧伤。

  店里的灯光很柔和,垂下来的白色布幔在空调吹动下轻轻飘动。偶尔有戴着白色帽子穿白色围裙的男人探出头来,把几碟做好的寿司放在转动带上。音乐杂乱。深夜的时候,放的是哀怨的情歌。我们常逗留到深夜店子里变得空空荡荡。门外,有零星的行人,匆促地走路,赶最后一班地铁。

  抽烟。小小的青花瓷杯子,留着一小口的酒。绢生手上的银镯子在手臂上滑上滑下。

  彼此无言。

  这时候她已经有了严重的神经衰弱。

  国庆节,绢生回家去看望父母。在这之前,她刚获得公司全球系统的一个奖项,拿到一笔可观的奖金,名利双收。她亦准备跳槽去一家著名的广告跨国公司任职。在任何人眼里,绢生都可被称之为踌躇满志。

  那天下雨,她一早就在房间里整理旅行箱。她翻出她买给她父母的礼物给我看,织锦缎的真丝旗袍面料,缀流苏的纯羊毛披肩,全套雅丝兰黛的化妆品。她买礼物从不吝啬,向来出手阔绰。

  她说,我看他们越来越老了,每次回去一趟就觉得不一样。心里总是不舍。

  我们打的去长途汽车站,绢生的家离上海非常近,坐高速大巴只需要几个小时。肮脏狭小的汽车站里,绢生的白色刺绣棉衣明亮得刺眼。水泥地上到处都是潮湿而凌乱的脚印,一群浑身散发着臭味的民工扛着尼龙袋子,在人群里撞来撞去。附近的小买部,卖的是茶叶蛋和黄色小报之类的刊物。

  绢生在那里站了半天,然后要了一瓶矿泉水,塞进她的大包里面。她背着大包挤进排队检票的队伍里,两只手安然地插在她的粗布裤大口袋里。我看着她,她的头发长了,乱乱的辫子搭在背上,橡皮筋有一段是破的。很多时候看起来,她真的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女孩,可以嫁一个平淡温暖的男人,过完她平淡温暖的一生……可是,在酒会上她那种被簇拥的样子。那一刻她的笑容破碎,身形寒冷。回头看我的时候,她的眼神是空的。

  我说,你要早点回来,知道没有。她说,知道了。那一刻,我的心里像有一只手搭在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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