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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砚城志卷一)_典心【完结】(11)

  岳清见着高兴,但也感慨不已。

  「现在,来悦客栈就要没了。」

  他觉得眼前这饿鬼,比人还亲切,就把来龙去脉全说了。

  饿鬼听了,竟也同仇敌忾,更感激清的慷慨。

  「我生前吃得挑剔,死后被困在这里,挑出好的不能下肚,吃都是碎肉生血,这么多年来只有这坛子酒,让我喝得最尽兴。」绿幽幽的眼睛,因思索而闪烁发光。「为了报答,我送你个礼物。」

  说着,饿鬼把长舌的一部份扯下,在手里揉成烂糊糊、绿黏黏的一团,趁着岳清没有防备,另一手猛地探进他嘴里,强行拉出他的舌头,将两者用力再三揉按。

  突然的疼痛,让岳清亟欲大喊呼救,无奈舌头被揪紧,痛得舌根像是要撕裂,他挥舞着双手挣扎,还是没能逃脱只觉得难逃一死,就昏了过去。

  再醒来,已经是第二天清晨。

  岳清惊慌失措,跳起来环顾四周,只看见洒坛在身旁,已是空空如也。他伸出舌头,在上头抠刮,半天也刮不出什么,舌上也感觉不出异,于是只当是自己喝醉,做了一场怪梦。

  当他走出老屋时,守在外头的人们都讶异极了,兴高采烈的团团将他围住,护送到悦来客栈去,要张掌柜兑现承诺。

  张掌柜见计谋失算,岳清竟还活着,心头凉飕飕的,表面上故做大方,办了一桌好洒好菜,说是言归于好,心里却盘算着,该怎么拖延时间。

  但是满桌的山珍海味,岳清却吃得意兴阑珊。

  脆滑的木耳,他咬着不觉得香;美味的蒸鱼,他吃着不觉得嫩;现烤的羔羊,他碰都不碰;碧绿的鲜蔬,他看都不看一眼。就连令人垂涎三尺的百菌乌鸡汤,他勉强喝了半口,就再也咽不下。

  有种诱人的味儿,凌驾菜肴的香气,勾着肚子里的馋虫咕噜咕噜的直响。

  他站起身来,贪婪的东闻闻、西嗅嗅,顺着味儿往内屋里走,没走进厨房,反倒踏入张家的祠堂。

  亦步亦趋的张掌柜,还来不及发声,岳清已经探手,把张家的祖宗牌位抓下桌,只往嘴边送去。

  滋──

  长长的舌头一扫,牌位里被勾出个老翁,对着张掌柜哭喊:「我的儿啊!」

  只说了一句,老头就像面条似的,被岳清吞进嘴里,咻溜一声下肚。

  「爹!」张掌柜吓白了脸,来不及阻止。

  滋──

  长舌再扫,这次被勾出来的是个老妇,也对着张掌柜哭叫:「我的儿啊!」

  话刚说完,老妇就像米线似的,消失在岳清的嘴里,只剩哭喊声回荡屋内。

  「娘!」

  眼看爹娘的魂儿,都被岳清吞吃,张掌柜奋不顾身扑上去,想抢下祖宗牌位,却被黏暖的长舌推开,狼狈的滚到墙边。

  颤动的舌回缩,像在舔着一块最美味的肉,一下又一下的扫动,滋滋声不绝予耳,伴随着鬼魂们的惨叫。

  「我的孙儿啊!」

  「我的曾孙儿啊!」

  「我的曾曾孙儿啊!」

  一代又一代的祖宗、一个又一个鬼魂,都成了岳清的美食,被他恣意的大快朵颐。直到吃尽张家十八代祖宗,他才扔开位,满足的舔舔嘴角、拍拍肚子,打了个怨气冲天的饱嗝。

  跌在墙角的张掌柜,早已哀恸过度,被活活气死,双眼睁得大大的,虽说身子还暖烫着,魂儿却已经不见踪影了。

  事情发生后七日,鸟儿们最先忍受不住,齐聚在木府前求见姑娘。

  姑娘是木府的主人,而木府的主人,就是砚城的主人。只有她有权力,裁决城中所有关于人与非人的事情。

  当灰衣人领着鸟儿们,来到木府深处的大厅时,坐在圈椅上的姑娘,穿着木莲色的绸衣,双眸还带着些许惺忪睡意,正懒洋洋的喝着盛装在水晶碗里,刚熬好的冰糖莲子羹。

  进入大厅的瞬间,鸟儿们的爪都化为双足,艳丽的羽毛化为衣裳,鸣声变做人语,纷纷化为人形,你一言我一句的抢着抱怨。

  「姑娘,请您想想办法吧!」黄衣裳的少女啜泣着。

  「我们都好几天没法子合唱了。」蓝衣裳的姊妹,凑到姑娘身前半跪着,一左一右的同声共语。

  抱怨一声接着一声,在大厅里此起彼落,姑娘慢条斯理的喝完莲子羹,又吃了豆沙糕,用热茶润了润嗓子后,才轻声问道:「发生了什么事」她的嗓音里,有着淡淡茶香。

  绿衣裳的少女抢着说话。

  「有个人,爱吃鬼。」

  清澄的双眼,没有任何讶异。

  「然后呢?」

  「有个鬼啊,生前跟那人打赌输了,祖宗十八代都被吃尽,所以日夜不停的哭着,我们唱一声,他就哭一声。」粉衣少女跺脚,气愤难平。

  橘衣少女求着,声调轻柔。

  「这都闹了七个白昼、七个夜晚了,您不能再不管了。」

  在少女们的注视下,姑娘搁下茶碗,舒畅的伸了个懒腰,衣裳滚落许多木莲花瓣,绸衣颜色变得淡了些,却多了淡雅的花香。

  「那么,你们就引那个人,去把啼哭的鬼吃了。」她轻盈的离开座位,白嫩的裸足落地之处,都有桂花铺地,没让裸足沾到半点灰尘。

  「可是,那个鬼挺可怜的。」黄衣少女怯怯的说,抱怨归抱怨,这会儿倒是有些不忍心了。

  嫩软的裸足,踏入斜晒入厅的日光,满地的木莲花瓣收围,化为一双舒适软靴,不大不小恰恰合脚。

  在日光的照拂下,她闭上双眼,感受这一天的温度,也做了最后决断。

  「愿赌服输。」

  啼哭不已的小鬼,还不到黄昏就被岳清吃了。

  城里不再有鬼哭。

  别说是哭,众鬼噤若寒蝉,躲的躲、藏的藏,全都不敢现身。

  就连人们也提心吊胆,忙着把祖宗牌位藏在隐蔽的地方,只要听见岳清来到附近,就急忙关门落窗,护着祖宗牌位瑟瑟发抖。

  砚城里一时人心惶惶、鬼心慌慌。

  但岳清的舌头,自从饱餐张家十八代后,不论吃什么都不是滋味。就像有人爱吃甜、有人爱吃咸;有人嗜食山珍、有人嗜食海味,而他独沽一味,就是爱吃鬼。

  小鬼脆,女鬼嫩,老鬼咬起来喀喀作响,新鬼鲜里带点腥,旧鬼陈里带点霉,不论是哪种鬼,都是无上的美味。

  想起饱尝张家祖宗十八代那餐,他就回味不已,馋得辗转难眠,长舌垂在嘴外。

  下着秋雨的那一日,一匹枣红色大马停在悦来客栈前,皮肤黝黑的高大男人,领着马队送来新茶,等着客栈收货付钱。

  张掌柜死后,岳清名义上就成了两间客栈掌柜,听到有人通知,过了半天才意兴阑珊的来到。这阵子不论是悦来客栈,还是来悦客栈,他全都无心经营。

  皮肤黝黑的男人等得不耐烦,看见岳清漫不轻心,大手猛拍木桌,喝声问道:「张掌柜人呢?」

  岳清陡然双眼一亮。

  味儿!

  就是这味儿!

  他抬头看着桌边的马锅头,兴奋得舌头抖颤,滴下更多口水。

  饿得太久岳清,喉里发出兽的低咆,猛地冲上前,张口对着肤色黝黑的男人咬去,用力得上下颚都脱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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