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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沙系列_典心【完结】(104)

  把手上的杂志反覆看了数遍后,她也开始昏昏欲睡,索性收起杂志,闭上眼儿开始睡觉。

  只是,商务舱的位子虽然较为宽敞,但是到底不比自家的床铺,她睡得好不舒服,不断的左挪右挪,还是找不到舒适的姿势,睡不到一会儿就觉得肩颈酸痛。

  更多的阅读灯熄灭,似乎所有人都睡了。

  商务舱内的灯光愈来愈暗,她在第无数次的翻身时,蒙眬的睁开眼睛,却发现身旁的凌云,还在埋头审阅这次特展的海 报设计。

  似乎是察觉到她的视线,他突然抬起头,对她露出惯常的神情,嘴角仍是那似笑非笑的弧度

  “才刚过午夜。”他的声音很轻。

  “嗯。”

  她回给他软软的单音,意识只清醒了两成,还有八成留在梦境里。

  “会冷吗?”醇厚的嗓音问道。

  她的眼睫颤动,软绵绵的闭上眼睛,不知道自己有没有点头,耳边只听到衣料摩擦的声音,接著周身一暖,温热的衣料就覆盖上她的肌肤,仔细包裹住她半裸的肩,阻绝了冷气的吹拂。

  娃娃挣扎的再睁开眼睛,却看见凌云脱下外套,轻轻的为她盖上,外套里残留的暖暖体温,让她舒服得想叹气。

  这趟出远门,她穿著美丽却单薄的米色套装,御寒的衣物都放在行李箱里,这会儿根本拿不到。倒是他常搭飞机,习惯在英国与台湾之间飞来飞去,多准备了一件外套,刚好在这时派上用常

  唔,记小功一件,她可以因为他的“捐献”,原谅他先前的没用。

  “靠在我肩上睡吧!”凌云一边说著,已经伸出大手,轻按那颗小脑袋,把她搁置在肩上,让她能睡得舒服些。

  娃娃虽然睡得迷迷糊糊,也知道这个动作太过亲匿,她张开嘴想要抗议,男性的指掌却溜上她的颈,精确的揉开那束紧绷的肌肉,减轻她的酸痛,让她全身都软了下来。

  “嘘,”他的声音轻轻的,像是有著催眠的力量。“睡吧!”

  真的好舒服啊──

  外套里的暖度,以及肩颈处传来的舒适,终于将她彻底打败。温暖让她的身体放松、骨头酥软,而这个姿势,远比先前每一个姿势都舒服。她克服心理的不自在,决定顺从本能,好好的利用他。

  好吧,再记一次大功!

  为了奖励他的“乖巧”,自愿当她的枕头,下次要是再遇上坏人,她一定还会出手救他,甚至还可以找时间,先教他几招有用的保命招式──

  凌云默默的注视著她,直到她昏然睡去,再度坠入梦乡。

  他单手取下眼镜,尽量不惊动肩上的小女人,幽暗的视线,在昏黄的灯光下徘徊,始终没有从她娇美的睡容上移开。

  他见过比她更美的女人,却很难解释的,就是对她特别注意。

  首先,是她的“有趣”吸引了他。她让他忍不住想微笑。

  接著,就是她那直率的性格,稍被撩拨,就像小刺猬般竖起尖刺,惹得他欲罢不能,再三的逗弄她。不论周遭发生任何事情,他的视线总会先落到她身上,好奇她会有什么反应。

  她似乎以为,旁人对她的注目,都是因为那张美丽的容貌,但是他所注意的,却是她藏也藏不了的本能反应,有时粗鲁、有时优雅;有时可爱,有时暴躁,各种矛盾在她身上,揉合成奇异的魅力。

  在他看著她的时候,有某种温度,会慢慢的流过他从未轻易开启的心。

  一直以来,凌云始终是温和却又深沉的。他内敛得像结冰的湖,看起来平静光滑,但是随时可能让人一脚踩空,潜藏在温和的面具下的,是远比旁人严苛的冷静疏远。

  但是这个小女人,就是对了他的脾胃,像是老天特地为他准备的一道盛宴。

  他品尝过她生涩的吻,拥抱过她柔软的腰,但却没有因此餍足,体内的饥渴反倒愈烧愈烈,他想要更多更多──

  搁置在她颈间按摩的大手,悄悄挪移到她的小脸上,带著薄茧的指尖,轻轻刷过她软嫩的颊、红润的唇,以及长长的眼睫。

  “唔──”流连在肌肤上的抚触,带来如蝴蝶羽翼扑拍般的酥痒,让她在梦里发出无意识的轻吟。

  她本能的躲避著,小脸窝靠在他的颈边,像只贪睡的小猫般轻轻摩擦,汲取那陌生又熟悉的好闻气味。

  凌云的眼光变得柔和,那不是平日伪装的情绪,而是货真价实的温柔。他缓缓的低头,与她耳鬓厮磨,薄唇靠在她的耳畔,无声的低语。

  “小胖,我不打算放你走了。”

  夏季的伦敦,比台北凉爽许多。

  这里是大英帝国的首都,拥有傲人的文化与历史,街道的两旁,到处都可以看到年纪比她大上好几倍的古老建筑。

  娃娃跟著凌云走出机场,外头早有专人等候。那个头发灰白的中年人,穿著正式的西装,还戴著白手套,从服装到态度都一丝不苟,站在车旁的姿态,简直像一尊雕像。

  看见他们到达,雕像瞬间活了过来,还恭敬的为他们打开车门。

  “没想到你在这儿居然还有专人伺候。”娃娃坐进车子里,为里头的奢华设备咋舌。车子里空间宽敞,甚至能让她舒舒服服的伸懒腰,舒展因为长程飞行而僵硬的四肢。

  “这是贝理的兴趣,他有贵族血统,特别讲究排常”凌云淡然一笑,敲敲跟驾驶座相邻的那片厚玻璃,示意司机开车。

  虽说贝理有著贵族的头衔,但是沉重的遗产税,也压得他喘不过气来。还好他眼光一流,看出“福尔摩沙”的发展性,抢在第一时间跟凌云等人合伙,靠著长袖善舞的本事,赚饱了荷包,才能负担他贵族的排常

  “福尔摩沙”的作品极为优秀,但是强龙难压地头蛇,创立的初期,也吃过不少闷亏,幸亏贝理的家世显赫,只要报出那串又臭又长的名字,就可以唬倒不少人。

  车子在浓雾中前进,经过那座被儿童们传唱多年,却从来没有垮下来的伦敦铁桥,转入繁华的市区,再过一会儿,就在一栋古老的大楼前停下。头发灰白的中年人,又用那一丝不苟的动作,为他们打开车门。

  不同于台北办公处的简洁,“福尔摩沙”在伦敦的总部,在贝理的坚持下,装潢得奢华无比,几件手工家具像艺术品般,被放置在角落供人欣赏,地上则铺著厚厚的织毯。

  几个员工看见凌云到来,只是礼貌的打个招呼,立刻又埋首于工作,个个神情紧张,都为即将来到的特展忙得昏头转向,那种紧绷的气氛,简直像是即将面临大战的军队。

  娃娃左顾右盼了一会儿,看见几个曾经在视讯会议见过的主管,那几个人瞧见她,神情都有些错愕,像是没有预料到,凌云竟会带著她来伦敦。

  其中有一个,原本捧著满怀的东西,看见她的时候,还立刻吓得松手,文件啦、目录啦、海 报啦,瞬间掉了一地。

  至于那个讲究排场的贝理,则是独自关在一个房间里,比凌云这个老板还要大牌。他坐在黑檀木桌后头,身旁还有两个仆人,仔细伺候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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