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苒颤巍巍接过钱。
“等哈儿。”
冉广立又回了趟饭店,出来时手上多了瓶芬达,拿工具开了瓶盖递给她,“就在这儿喝,好还瓶瓶儿。”
冉苒就接过芬达来喝,爸爸在等,她尽量喝快点。
“你晓不晓得,是你妈非要生你的?”
突然的一句话叫冉苒呛到,咳嗽起来。
“啧……”冉广立几分烦躁,“跟你说这个早很了,以后你就晓得了。”
“反正就是说,只有你妈才管你,你非要喊我来管你的话,我就只有给你找个后妈了哟。”
冉苒手一抖,玻璃瓶一斜,黄色的芬达洒出来打湿了鞋子。她急忙拿好,使劲喝剩下的,往嘴里倒得太快,溢出一些染黄了衣领。
终于喝完,她把玻璃瓶还给爸爸,爸爸在她肩上拍了下,说了句“早点回去”,就转身回饭店了。
家长会那天,全班只有冉苒一个人的位置是空着的。
第二天,冉苒刚到教室坐下,就被几个嬉皮笑脸的小孩围住。
“你爸爸妈妈为啥子不来呀?他们是不是不要你了?”
“对头,我妈妈说她是从垃圾桶里捡回来的,因为她经常跟叫花子一样哈哈哈哈——”
“那她妈妈肯定不喜欢,叫花子脏得很。”
“我妈妈说她爸爸也不喜欢她。”
“你们看她嘛,一个闷包,哪个喜欢闷包嘛,哈哈哈哈——”
……
冉苒缩在位置上,低着头,刚翻开的书页上滴上了眼泪……
*
没撑过半年,在冉苒刚过完10岁生日后,冉广立和李毓兰离婚了。
两人这些年的恩怨纠葛太多,财产分割上无法达成和解,最终对簿公堂。
法庭上,法官问冉苒:“孩子,爸爸和妈妈,你更喜欢谁?”
控方和辩方的中间摆着一张椅子,冉苒被安排坐在那里,面朝法官。
“……都喜欢。”她用细微的声音回答。
“更喜欢谁呢?”法官追问。
冉苒低下头去,不回答。
法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如果子女已满十周岁,抚养权的判定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也就是说,孩子,你10岁了,可以选了,爸爸和妈妈,你想跟谁?”
冉苒像块石雕凝固在椅子上,许多的画面瞬间涌入脑海,她仔仔细细想了很多遍才终于相信,真的是这样……
她缓缓抬起头来,转向左边。
妈妈坐在那里,抱着手臂偏着头,没看她。
-- 摊上我这个妈是你运气不好,还好你老汉儿得行,你还是有福享的。 --
她又转向右边,爸爸正翻阅文件,和律师小声讨论着,没空搭理她。
-- 只有你妈才管你,你非要喊我来管你的话,我就只有给你找个后妈了哟。 --
之前不懂他们为什么都说对方好……
“孩子。”
法官的声音把冉苒从恍惚中叫醒,她寻声看过去。
小小的脸蛋煞白煞白的,法官鼓励她道:“孩子别怕,你有选择权,爸爸和妈妈,你选谁?”
第73章 73
冉苒没有选, 最终,法院把她判给了李毓兰。
那天从法院出来后,妈妈独自回家了, 是爸爸把她送去妈妈家的。那之后的好几年,她就没再见过爸爸了。
李毓兰和从前一样, 在店里打零工, 挣点口粮钱, 冉广立每月给三百块抚养费, 但大部分被李毓兰拿去穿衣打扮了, 两人的日常开销十分拮据。
冉苒长个头慢, 但还是长的, 衣袖和裤腿渐渐不够长, 手腕和脚踝露得越来越多, 却一年到头也没件新衣服。
李毓兰对她说:“有啥子办法嘛, 你自己不选老汉儿,我又养不起你, 只有想办法再给你找个老汉儿撒。等到, 等找个有钱的老汉儿你就有新衣服穿了。”
妈妈身边开始出现陌生的叔叔,常常晚上不回家,冉苒就自己把门锁好, 自己睡觉。
妈妈不回家的日子,有时会在桌上放几块零钱让她出去吃碗面,有时也忘了。于是冉苒每次只点素面,攒下五毛一块的, 遇到妈妈忘了的日子, 就至少还能买个包子。
但妈妈身边的叔叔冉苒其实都没见过,都是听院子里的阿姨们说起才知道。
听得最多的两句话, 一句是:“你们晓不晓得,那个李毓兰又换了一个。”
还有一句是:“她杖个可能找得到好的嘛,带个自闭症的娃儿,哪个要嘛。”
一天晚上,妈妈突然对冉苒说:“这个星期天,有个姓俞的叔叔喊我把你带出去耍。”
妈妈从来没带她见过哪个叔叔,冉苒整个懵掉。
“俞叔叔喊的,要去哈。”
这不是商量,冉苒乖乖点头。
李毓兰好声好气地:“平常不带你去,也不是妈妈不想,我们这个小地方嘛,坏事传千里,他们一听说你的情况就不要妈妈了。”
冉苒两只小手紧紧抓着裤腿。
“妈妈不是说怪你哈,妈妈就是跟你说,这个俞叔叔是外地来的,说普通话,不得跟这些小地方的人打交道,就不晓得撒,你只要表现好点,他看不出来就好了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