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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宝贝_三毛【完结】(4)



    茀劳伦斯指着我的大毛衣笑说:“你看你自己,好不好玩?”

    一看自己,毛衣上织着——“堪萨斯城·美国”几个大字。那条清迈的项圈安安稳稳的贴在圆领衣服上,下面的牛仔裤买自士林,长筒靴来处是西班牙,那个大皮包——哥斯达黎加,那件大外套,巴黎的。一场世界大拼盘,也可以说,它们jiāo织得那么和谐又安然,这就是个我吧。

    只留了一条下面铸成心形的项圈给自己,那是妈妈给的心,只能是属于孩子的。

别针

    图片中那个特大号的老鹰形状别针看起来和十字架上的彩色石头与铁质是一个模样的。事实上它呈现在我眼前时已是在科鲁高原接近“失落的迷城”玛丘毕丘附近的一个小村子里了。那个地方一边下着大雨一边出大太阳,开始我是为着去一个泥土做的教堂看印第安人望弥撒的,做完弥撒,外面雨大,躲到泥泞小街的一间店铺去买可乐喝,就在那个挤着牙膏、肥皂、鞋带、毛巾和许多火柴盒的玻璃柜里,排列着这几个别针,这一个的尺寸大如一只烟灰盘,特别引人。老板娘也是一位印第安人,她见我问,就拿了出来,随口说了一个价,我一手握着别针,顺口就给她就地还钱,这一场游戏大约进行了四十五分钟,双方都累了,结果如何买下的也不记得,只想到讨价还价时一共吃了三支很大的玉米棒。是这一只大别针动的心,结果另外三只就也买下了,有趣的是,其中三只都是以鹰作为标记而塑成的。可是鹰的形状每只都不同,只有图中右下第二个,是一只手,握着一束花,就因为它不是鹰,在讲价时老板娘非常得理的不肯因为尺寸小而减价,事实上,它们也不可能是银的,但是卖的人一定说是银的,她没有注意到“时间”在这些民俗制品上的可贵,坚持是银的,于是,我也就买了,算作秘鲁之行的纪念。

心爱的

    它叫“布各德特”(“特”的尾音发得几乎听不见,只是轻微的顿一顿而已)——在阿拉伯哈撒尼亚语中的名称。

    不是每一个沙漠女人都有的,一旦有了,也是传家的宝贝,大概一生都挂在胸前只等死了才被家族拿去给了女儿或媳妇。

    那时候,我的思想和现在不大相同,极喜欢拥有许多东西,有形的,无形的,都贪得不肯明白的。

    一九七三年我知道要结婚了,很想要一个“布各德特”挂在颈上,如同那些沙漠里成熟的女人一样。很想要,天天在小镇的铺子里探问,可是没有人拿这种东西当土产去卖。

    邻居的沙漠女人有两三个人就有,她们让我试着挂,怎么样普通的女人,一挂上“布各德特”,气氛立即不同了,是一种魔术,奇幻的美里面,藏着灵魂。

    结婚的当天,正午尚在刮着狂风沙,我听见有声音轻轻的叩着木门,打开门时,天地玄huáng的热沙雾里,站着一个蒙了全身黑布头的女人。那样的狂风沙里不可能张口说话。我不认识那个陌生女子,拉着她进小屋来,砰一下关上了门,可是那个灰扑扑的女人不肯拿掉蒙脸的布,这种习惯,在女人对女人的沙漠中早已没有了。

    也不说话,张开手掌,里面躺着一团泥巴似的东西。她伸出四个手指,我明白她要卖给我四百西币,细看之下——那是一个“布各德特”。

    虽然是很脏很脏的“布各德特”,可是它是如假包换的“布各德特”。

    “你确定不要?”我拉住她的手轻轻的问。

    她很坚定的摇摇头,眼神里没有故事。

    “谁告诉你我在找它?”

    她又摇摇头,不答话。

    我拿了四百块钱给她,她握着钱,开门走了,走时风刮进来细细的一室huáng尘。我又快乐又觉歉然,好似抢了人家的东西的那种滋味。

    不及细想这一切,快步跑去水桶里,用牙刷细细的清洗这块宝物,急着洗,它有油垢有泥沙,可见是戴了多年的。我小心的洗,不要将它洗得太银白,又不能带脏,最后洗出了一块带着些微古斑灰银的牌子。

    然后找出了乾羊肠线,穿过去,挂在颈上,摸来摸去都不敢相信那是真的。

    结婚当天下午,我用了它,颈上唯一的饰物。

    许多年来,我挂着它,挂断了两次线,我的先生又去买了些小珠子和钢片,再穿了一次,成为今天照片里的样子。

    一直带着它天涯海角的走,它是所有首饰中最心爱的一个。将来死了,要传给那一个人呢?

第一串玫瑰念珠

    西班牙是一个天主教国家,虽然人民拥有信仰的自由,可是世代家传,几乎百姓都是天主教。我本身虽然出自基督教的家庭,可是跟天主教一向很亲近,也是看佛经的人,并不反对天下任何以“爱”为中心的任何宗教。

    在西班牙的家庭里,每一个已婚妇人,百分之九十以上,都在chuáng上的墙壁挂上一大串玫瑰经的念珠。

    当我也结了婚以后,很喜欢也有一串那么大的念珠,把它挂在墙上,一如每一个普通的家庭。

    可是我们住在以回教为主的沙漠里,这串念珠不好找。

    等到我们夫妇回到马德里公婆家去时,我每天帮婆婆铺她和公公的chuáng,总是看见那么一大串珠子挂在墙上。

    公公是一位极为虔诚的天主教徒,每天晚餐过后就会聚集在家的人,由他,手中拿着一串小型的玫瑰念珠,叫大家跟着诵唱。

    我的丈夫总是在公公开始念经之前逃走。我因为饭后必须洗碗以及清洗厨房的地,等我差不多弄好了家事时,婆婆就会来叫我,说家中的小孩都跑掉了,叫我去陪公公念经。未婚以前,我所居住过的天主教修院宿舍也是要念经的;那是自由参加,不会勉qiáng人。不但如此,在宿舍中每饭必要有一个同学出来带领祈祷谢饭。那时候,念经,我一次也不参加,可是祈祷是轮流的,就不好逃。

    每一次轮到我在大庭广众之下祈祷时,我总是划一个十字架,口中大声喊着:“圣父、圣子、圣灵——阿门。”就算结束。

    而我公公的祈祷是很长很长的,他先为祖宗们祈祷,然后每一个家人,然后国家元首、部长、斗牛士——只有他喜欢的那几个,一直要祈祷到街上的警察们,才算完毕。

    完毕之后,他开始数着念珠,这才开始他的夜课——念经。

    公公念经的时候,我已经累得眼睛都快打竹篱笆了,靠在婆婆肩上,有一句没一句的跟着,所谓“小和尚念经,有口无心。”因此学了好多次,都不会。

    只要回到公婆家去,每一次出门我都请示婆婆,除非她同意,不然我就不好意思出去。

    婆婆常常讲:“为什么又要出去呢?”

    她不明白,先生和我在沙漠中住久了,一旦回到繁华的大都市来,玩心总是比较重些,况且我们还想趁着在度假,买些日用品回沙漠去。

    就是有一天下午,又想跑到街上去玩,我不好讲,推着先生去跟婆婆讲。先生不肯去,他说要出去就gān脆“通知”一声,都那么大了,请示是不必的,因为“凡请必拒”。好了,只好由我去通知。

    站在婆婆面前,说要出去玩,而且不回家吃晚饭,要晚上十一点才回去。

    “那么多钟头在街上不冻死了?早点回来好了,还是回来吃晚饭吧!”婆婆说。

    我看见公公在一旁看报,灵机一动,赶快讲:“爸爸,我们上街去找一串好大的橄榄木念珠,要找好久、好久的,你放我们去好不好嘛?”

    公公听说要去买的是这件东西,好高兴的含笑催我走。

    那一个下午,先生和我跑去逛街、买衣服、买皮鞋、看电影、吃小馆子,然后才去买下了一串念珠——好容易买到的东西,这才开开心心的坐地下车回去。

    以后,那串念珠一直被我挂来挂去的,现在它正挂在台湾的家中。每见到它,往日欢乐的qíng怀就在记忆中浮现。我也祈祷,感谢天主给了我这么丰富的人生之旅和一段完整的爱qíng。

不向手工说再见

    我们先看这张照片下面的那条粗麻淡色宽带子——它的来处,是西班牙南部的哈恩省。

    这种带子,完全手工织做的,用来绑在驴子的身上,由驴背绕到驴肚子,中间穿过一个鞍子,给人骑时安稳些,不会滑来滑去。

    当我那一年,由撒哈拉沙漠飞去丈夫的舅舅家度假时,吵着舅舅带我去看这种做马鞍、驴鞍的工匠店。舅舅笑着说,这种店铺实在等于没有了,在一般人都开汽车的今天,谁会去养一匹马或驴子来驮东西呢。

    禁不起我的纠缠,那个好舅舅带着我到一个又一个酒吧去喝酒,一面喝一面打听什么地方还有这种匠人,半大不小的城里,打听消息最好的方法就是去酒吧,在那儿,什么事qíng都有人晓得,比报纸的广告有效得多。

    弯来弯去绕到huáng昏,才在一条涂得雪白的长墙角下,找到了一家半开的店铺。说它是个店铺吧,不如说是一家工作室。一个弯着腰的黑衣老人,坐在门口,手中拿着好结实的麻线,不用机器,一针一针在钉这种带子,好似早年的中国人纳布鞋底一般。

    我远远的站住了脚,把那白墙、小店和老人,看了个够,却不举照相机。舅舅和我站着看,这个匠人低低的喊了一声:“午安!”

    看那墙上挂满了的手工品,想到那位伟大的散文诗作家——璜拉蒙·希美纳斯的那本叫人一读首篇就会哭的书——《灰毛驴与我》,我轻轻的摸过一副皮革的小鞍子,眼前一匹温柔的小毛驴就浮现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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