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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大雄我爱她_田反【完结+番外】(31)

  叶子说:“谁知道啊 !”

  看了眼手表,拍了拍她笑得很慡快说:“走了啊!”

  推了小箱子,一转身却不小心撞到别人的手推车,反shexing说了句:“SORRY。”

  说完回头瞪熊晓苗:“看吧,你说转角遇到爱,老娘我一不留神,还没到角的地方,在转的时候已经给车撞了!”

  熊晓苗和夏静生都笑起来,叶子是到哪儿都不会让人感到寂寞的女人,风风火火,敢怒敢骂。

  熊晓苗挥手说:“再见”,夏静生也挥手笑,叶子站在入口摆摆手,往外指示意:回去吧。

  进去的时候,她还是忍不住回头,看到熊晓苗和夏静生牵着手往外走的背影,熊晓苗蓬蓬的爆炸头摇啊摇,她微笑起来。

  窗户的镜面上反she出自己的脸,jīng致的职业妆容,不知不觉摸了把,浮现艳红的豆蔻般的指甲,

  不知从何时起,她化了妆后就不能再接受不化妆出门,觉得那样的自己特别的丑,于是粉底的颜色越来越深,口红的颜色也越用越艳丽……

  她羡慕着熊晓苗,自然的活在一片港湾中,笑得明净如chūn。

  她想着要变成熊晓苗这样的女人,可终是不能,于是也喜欢着类似于这样的女人,她突然的想起心底那个柔弱的身影,jiāo织着那坚毅的男人的脸,一下子很痛苦。

  大大的落地窗,有阳光飘进来,远处,有架飞机开始起飞,越来越快的跑动,然后,一飞冲天……

  熊晓苗拥有着一个女人的所有憧憬,每个女人都不想变得世俗,不愿为生活所苦,有深爱自己的丈夫,但现实往往是为了得到其中一项就必须舍弃一项的。

  叶子微笑着推了箱子往前走,她的包袱不多,所以一身轻松。她想她只是羡慕,但不是嫉妒。她相信着自己的生活,各人有各人的活法,总有一日,她也会拥有那传说中的幸福……

  那边,熊晓苗往外走,还是很不舍,每一次的分别她都认真说着:“再见”,但心底却是不确定有没有再见的机会。

  时代越进步,人却越不会为分离而感伤,想着即使见不到,也可以QQ,MSN联系,想着科技如此发达要再见是很简单的事。而事实是,即使网络联系也失去了那感觉,见面聊得热火朝天的人,在网络上反而不知说什么是好;想着要再见,飞机票却越来越贵,工作也越来越离不开身,有孩子,家庭,等等的牵挂,

  熊晓苗这样想着,脑中浮现叶子的明媚笑意,出现的这样一个人又一次走出自己的生命,有点伤心,打不起劲来。

  夏静生知道,握了她的手,逗她说:“叶子昨晚和我谈起你的事!”

  熊晓苗好啤跏:“说了什么?”

  夏静生好笑,这个熊晓苗,为了安慰她,把自己也带个三八兮兮的。

  还是说了:“没太多,就她和你的事,怎么认识的,怎么熟起来的……”

  熊晓苗想了想,突然想起叶子的传闻,恍然大悟,说:“我应该把梅娆介绍给叶子的!”

  “亏了,亏了!”嘴里直念叨。

  夏静生很晕,这女人还真是和她没法说了。

  又是一个夜晚,熊晓苗窝在沙发上看电视,夏静生在一边翻报纸。

  偶尔换到的台正在放韩剧,男的对女的说:“走,哥带你吃ròu去!”

  熊晓苗望夏静生,“刷啦”一下,报纸又翻一页, 她再望!

  实在不行,扯了报纸,讨好说:“小静先生!”

  夏静生无奈,看看在窝在沙发脚边的阿蒙再看看眼前毛茸茸的脑袋,人比狗还会闹,拍拍她脑袋哄:“乖,别闹!”

  看了眼电视,女人就不应该看偶像剧!心下这么想着,还是学着那调子说:“走,哥明早带你去吃永和豆浆!”

  知道她闹了几天了,可就是每天早上他起不来。

  熊晓苗开心,夏静生又幽幽的补了句:“如果你喊得醒我的话!”

  熊晓苗只要有的吃还真没有做不到的事,拉了夏静生起chuáng,一大早开车去豆浆店,买了两个油条两碗冰豆浆,13块钱,这数字太不吉利,熊晓苗一想,又杂七杂八点了点!

  夏静生看这一桌的吃的,无奈:“我说,你老公挣的钱就和抢的一样!”

  冰豆浆是用类似酒吧里的老啤酒瓶装的,一大杯端上来,倒也特别。

  熊晓苗左手油条右手豆浆的,才不理他说什么。

  古人说:“物极必反”,古人说的话到底是有道理。

  兴奋的结果就是熊晓苗感冒了,出国回来的人,大多都会感冒下,生长小病什么的。但熊晓苗这病发的也太突然,拖啊拖,发起烧来。

  她罩了衣服,打电话问夏静生药在哪里,夏静生说:“你先吃点药睡下,我等下回来送你去看病!”

  熊晓苗弱弱的应了声,把药盒铺得满地都是,阿蒙的鼻子凑过来闻啊闻。

  说实话,她都已经习惯了,在美国的五年怎么可能不生病,又加上她是不容易适应的体质,初来那会,三□十生个病,没医保,又没钱看医生,上网查病征对号入座那是自己吓自己。只好把从家里带的药摊了一地。开始的时候也不知道什么药治什么病,最清楚的就是个VC银翘,可发烧根本没用,只好铺了一地的找,慢慢看说明,有时候吃了过期的药还不知道。

  一个女人孤单的时候,除了自己待自己好点还真不知道能做什么。

  想起那样的日子,现在还是有点难过的,但已经习惯了,就这样坐着找着的时候,

  “咔嚓”一下门锁响,她晃晃悠悠走出去,居然是夏静生提前回了家。

  夏静生外套也没来得及脱,抓了她手坐下,额头贴了她的额头,

  突然间放大的焦急眼眸,倒让她愣了一下。

  夏静生半晌才放了开来,说:“发烧了,换衣服,我们去医院。”

  叶的颜色

  亲爱的熊猫同志:

  本小姐现在在三万英尺的高空上给你打这样一封信(虽然周围还有没看完的资料,虽然下机后还有一个会议)亲爱的妞,你是不是应该感动一把?

  好吧,好吧,我承认这只是我的一时兴起,或许明天一早我就会认为这是个愚蠢的决定,或许更早的,打完了这封信,我就会觉得这样的行为很傻冒,然后立即删除,绝对不会出现在你的邮箱里。

  要知道,人老是会在睡觉之前想一大把要做的事,而一觉起来,就会什么都记不得,有的即使记得也不一定有劲儿去做。很明显,俺们就偶尔是这样的人(注意:只是偶尔)。

  妞,有时我会猜你是太笨了还是太聪明了,关于我的谣言只字不提,仿佛从没有听过,甚至连跑过来对我说:“叶子,喜欢一个人是无罪的,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我能理解!”这样的一句鬼话都没有。谢天谢地,你没说这样的话,老娘我真是腻味极了,我有什么不一样了?跑我面前嘀咕这样的话,用一副圣人的嘴脸,NND>--<。

  嘿,其实,就因为这样,我才更想把事qíng告诉你。

  没想到吧? 每次听你说夏静生这样夏静生那样,老娘我的耳朵有要长茧了,今天也该我来磨磨你!

  俺们也不是个文学的人,你就将就一下吧。

  从哪说起呢?

  还记得的在“苏”里的那个女子吗?她叫姗姗,何姗姗。

  别看她现在长成这样,拿得出手的一个妞。她小时候可是个爱流鼻涕的小鬼,胸前挂窜家门钥匙,裤腰上别个花仙子的小手帕,手帕一丢就挨她妈的打,哭得一脸鼻涕眼泪的在我家窗户下喊我。 唯一可取的就是一对黑黝黝的麻花辫。

  当然,我也得说句实话,当年我也好不到哪里去,一头的鸟窝发,从来不穿裙子,在12岁之前,我都不承认自己是个女生。

  好笑吗? 先收敛下,听我说下去。

  我住南楼,姗姗住东楼,别看同一的大院,差别可是能看得出来,虽然我有空也会问我家的阿姨:“为什么同个大院,姗姗住的楼如此的破?”阿姨的话我听不懂,但她的笑让我极其的不舒服。

  我想我和姗姗唯一相同的是,我们都是单亲家庭,都只有母亲,都是很繁忙的母亲,我的妈妈每日全中国的飞来飞去开研讨会,她的妈妈每天没日没夜在工厂加班。

  在16岁之前,我从来都不相信有什么事,是可以把我和姗姗分开的,我们住同一个院子,在同一个班,每天一起上学,一起下学。

  除了--同桌不同,我的同桌是个孱弱的小矮子,鼻涕比姗姗拖得还长,我常和姗姗说:“你有个伴了!”

  珊珊的同桌是个小胖子,圆圆的脸,和大包子一样,我讨厌他,不是因为他长得丑,虽然我承认他长得丑,但他就是丑也不具备偷姗姗橡皮的权利,肢解姗姗铅笔的权利。我知道姗姗丢了东西回家都会给她妈妈打得很惨,我在东楼都能听到她的哭声。

  直到,有一天,我看见小胖子用圆规头偷偷戳姗姗的膀子,我彻底的爆发!

  虽然我没法肢解小胖子,但我却有办法肢解他的书包!!

  当我率领姗姗在小胖子的面前,把他书包里的东西全从顶楼倒下去,再把他的书包丢进臭水沟时,我彻底出了那口恶气,牵着姗姗都着的小手离开。

  小学的生活是平静的,虽然我偶尔和群小男生打架打的鼻青脸肿,最后老娘我的名声终于扬名整个学区。好吧,我承认,我从小就是个不得安生的主。

  初中时按学区入学,很荣幸的,我还是和姗姗一班,基本上初中和小学没什么区别,姗姗依旧黏着我,一起吃午饭,一起上厕所。

  有时,我家的阿姨会只顾着打电话,不把午餐送到学校来,我就会饿肚子,姗姗会把她的午餐分我吃,所谓的分我吃,就是我吃排骨,她吃蔬菜和米饭,虽然她妈妈的手艺不是很好,排骨大多时候是骨大于ròu,但我依然吃得很香。很久后,我依然会想念这样一道很咸的红烧排骨。

  熊晓苗,在吃上面,我们是同种人!贪吃啊!

  我从来没想过,有一天我和姗姗会有不可调解的矛盾。

  初中原来和小学是又区别的,我像个野丫头一样惹是生非时,姗姗却开始拿着本我不懂啥意思的小说,开始伤chūn悲秋。那段时候,我常笑她,她开始是不反驳的,直到有一日,她对我说:“叶,你该安静一下了!”

  当然那时,我依然是用嗤之以鼻的态度来掩饰我的无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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