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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报娘_莫草【完结】(128)

  她烦得只想翻白眼,恨不得离这对天家母子越远越好。人家母子连心,一个发脾气当撒娇,一个刀口慈母心,她一个外人,送了脸不够,还要去送人头吗?

  宗越了然,转过话头:“东宫难得出面做件实事,又是施恩于下的善举,若是被三驳,只怕于太子威望有所妨碍。”

  阿蒙严肃起来。宗越这话说得委婉,言下之意她却是明白的。

  太子虽为嫡长子,但体弱多病,自九岁受封太子以来,民间一直有「东主去后花无主」的传言。

  给事中若是当真不给面子,三次封驳,对太子的政治威信,确是莫大的打击。

  忽然想起另一件事,抬眼望着宗越,皱眉问道:“上回胡祭酒上奏,请求彻查天下丁口人数,你在其后具名附议,请同时清查婚姻生育情况,是何用意?”

  “朝廷以图籍账册治天下,既是查丁口,何不将子女生养、婚姻缔结一并查了?兴许什么时候就能用上,也并不多费功夫。”他依旧微笑,一脸云淡风轻。

  阿蒙狐疑地瞧了他半晌,喃喃道:“总觉得你有阴谋。”

  宗越替她把冷下来的茶杯取走,交给海月,示意她换一杯热茶来。

  回头笑道:“你对我有偏见,老觉得我不是好人。我实在是冤枉,一片丹心,可鉴日月。”

  阿蒙噗嗤一笑:“你倒有自知之明。我知道你是坏人,不过没关系,我也不是什么好人。”

  又挑眉道:“你打的什么算盘我不知道,不过阿舅对你这提议可是喜欢得紧。你猜他为何喜欢?”

  “朝廷为什么置皇城司,便是今/上为何喜欢这提议的缘由。”

  为人主者,恨不得天下万事,天上飞过一只南来北往大雁,地上爬过一支东城西巷蚂蚁,都在他掌握之中。

  更何况世家大族、官宦人家的婚姻嫁娶之事,牵连多少人事纠葛?最是为皇帝所忌惮。

  是以这道分明要得罪许多人的诏令,皇帝压根儿没走正常途径,绕开两府两省,直接下了「内降」,禁中直发,由内官交天下各路颁行。

  反观太东宫拟议的这道敕令,可真是境遇两样。

  宗越见她喝了好几口热茶,稍微放心了些。

  那些看着像素签的蝤蛑签是他花了大价钱,请来京城做签菜久负盛名的厨子,又找了海月来商讨,揣摩着阿蒙的口味,精心设计制作。

  好容易见她多吃了些,又不免担心蟹肉寒凉,这签菜也放凉了,怕她受寒存食。

  既觉得自己小题大做,实在是庸人自扰,然而见到她用心吃食的模样,却又自有丝丝缕缕甜蜜,从心口晕染而出,周身温暖如春。

  不由自主凝视她微微笑靥,缓缓道:“圣恩令一事,我若是太子,今日便当一字不改,扔回给事中。”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没有更,对不起大家。其实一直在写,但是始终没找到合适的感觉。废了几稿,直到临近0点,终于放弃,因此没来得及挂请假条。

  今天预计二更,为大家补上。

  第69章 想办法

  常家终于派了人来, 将哭累了的鸣茶接走。

  过不了一会儿,宗越指了个借口,拉着余助也走了。

  余秀才今日本是为了阿蒙而来, 结果稀里糊涂与鸣茶吵了一下午, 没顾上在阿蒙面前献殷勤。临走时想起,跌足后悔。

  楹外斋终于再度安静下来,溪谷海棠依旧在窗边的老位置,一大捧肆意怒放。海月燃起熏香, 满室都沉浸在雨后森林的松木清香中。

  恒娘盘腿坐在锦榻上,皱眉问阿蒙:“你说的这个给事中到底是对哪一条不满意?他不说明,就算想改也无从改起呀。你认识这个给事中,能说上话吗?”

  阿蒙斜歪着, 笑道:“这个给事中,是门下省负责敕令封驳的谏官, 虽不过六品, 却有封还诏书的权力, 可谓位卑而权重。朝廷有制度,给事中两名, 优选年不过四十、仗义正直的青年举子充任。”

  “哦, ”恒娘极聪明,一点即通,“所以这给事中老爷都是愣头青, 不怕闯祸惹事的?也就是说, 没法通过其他方法贿赂买通?”

  阿蒙一脸正气:“贿赂买通?你在想什么?我怎么会干这样的事?”

  恒娘误以为真, 忙道歉:“对不住, 误会你了。”

  又十分惭愧:“阿蒙,我不瞒你, 我刚才还真想过,若是能够收买他们,我还真愿意出钱,让他们放过圣恩令。”

  阿蒙拿个枕头捂住脑袋,在枕头下闷声大笑。

  “阿恒,你太可爱了。”等枕头移开,她一双眼角已经笑得发红,眼泪汪汪地道,“本朝优待官员,俸禄优厚,给事中虽然位卑,俸禄也足够在京城养活十口之家。你那点辛苦钱,只怕人家里的仆人都不会看在眼里。”

  恒娘被她说得脸一黑,悻悻道:“你嫌弃我穷酸。”

  阿蒙笑着搂住她肩膀:“你只是穷,可不酸。酸的是那个仲秀才。再说,我们阿恒是青史留名的人,多少钱都买不来。”

  这话她天天说,恒娘早已听得耳朵长茧,从最初的兴奋不安到如今的波澜不兴,连个眼神都懒得给她。

  阿蒙无趣,撇撇嘴道:“要是钱能买通,我早就出手了,还用你来烦恼?”

  恒娘这才知道她刚才又在戏耍她,气得给了她一拳头。听她哎哟呼痛,虽然明知她多半耍赖,还是替她肩膀揉一揉,听她哼唧哼唧说道:“其实,你也不用想这些有的没的。给事中封驳,惯例是要在封条上写明理由的,叫做敕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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