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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支离别的歌_陈之遥【完结】(16)

  她这么一说我心里倒没底了,不过我那时真有点不怕死的劲头,我径直走过去,那人也注意到我,看着我,脸上没什么表情。我走近他,看着他的眼睛,发现他虹膜的颜色是一种非常深的蓝色。我有点喜欢那颜色,轻轻慢慢的对他说:“Manhattan,Margarita,or me?”

  男人笑了一下,“what’s your name?” 他贴近我耳边问我。

  “Does it really matter?” 我反问。

  “Where are you from?” 他又问。

  “A place I’m trying to forget.” 我回答。我把托盘放在旁边桌子上,伸出手抚过他的脸颊,和他下巴上一个可爱的凹陷处。微醉状态下,觉得自己像一个真正的情场老手。

  十分钟之后,男人就说:“让我带你去看曼哈顿的夜景,我的房间在35楼。”两个人都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我还是任由他把我带走。我们穿过人流,在一个僻静的白色大理石铺就的小厅等候电梯,清脆的“叮”的一声,电梯门开了,他拉着我的胳膊走进去,在电梯门合上之前就开始吻我。

  这个时候,有人挡住了电梯门,我回头,竟然是林晰。

  24)

  “Sorry, she’s under age.” 林晰对那个男人说,伸手把我拉出电梯。

  那男人愣了一下,然后满不在乎的笑笑,对我说了声:“Don’t play with the things you don’t understand.” 走掉了。

  “你干什么?” 我一下甩掉林晰的手,挑衅的看着他问。他很难得的穿了件看上去价格不菲的铁灰色衬衫,应该也是来参加派对的,不同的是他是受邀的,我是混进来的。

  他不跟我废话,又来拉我的手。我没想到他这么秀气一个人,个子并不比我高多少,力气却很大。但是我大喊,他只好放开我。我气呼呼的走回宴会厅,知道他就跟在我身后,看着我一杯接一杯的喝酒,把所有接近我的男人挡走,直到我脚下打晃,估计无力反抗的时候,把我驾出去,扔上车。

  觉得车座椅是细腻的皮套的,不是那辆熟悉的旧雪佛莱,我突然害怕了,勉强撑起身子,大叫:“你在哪儿啊?别丢下我,别丢下我不管啊!” 恍惚间有人从前排驾驶座上探过身子来抱住我,用熟悉的温和的声音说:“我没走,我就在这儿。”我平静下来,迷迷糊糊的似乎睡了片刻。

  不知道过了多久,车子停下来,我清醒了一点,觉得胃里难受的要命,也不是胀也不是痛,说不清是什么感觉,就是很想吐。林晰刚打开车门准备抱我出去,就被我吐了一身。他拍着我的后背,让我吐,等吐完了,把我从车里抱出来,一直抱到房间里。他把我放在床上,我拉住他,一下把他带倒在床上。

  “你喜欢我吗?”我看着他,问他。

  “不喜欢。”他冷冷的回答。

  “我就知道。”我说,眼泪流下来。

  我松开他,转过头把脸埋在枕头里,安安静静地哭。一直哭到他把一只手放在我头上,轻轻的抚弄我的头发,叹了口气说:“我喜欢你,你一直都知道的。”

  续24)

  我翻身起来,在他的眼睛里看到伤感的神情。我讨厌这样的表情。借着未退的酒劲儿,我说: “我不知道,你证明给我看。”然后把嘴贴在他的嘴上,热烈的吻他,嘴唇吮吸他的嘴唇,舌头纠缠他的舌头。手也不老实,解开他衬衣的扣子,在他胸前摩挲着。我可以感觉到他身体的反应,变得敏感而紧张。

  “你放开我。”他说。

  “我不放,今天就是不行。”我回答。

  “放开我。”他又说,“我去买condom,我这儿没有。”

  我放开他,仰面倒在床上,看着他走出去,居然觉得有点得意。起先看着天花板等他,头晕的要命,太阳穴一跳一跳的痛,我撑不住闭上了眼睛,眼前晃过纷乱的场景,分不清谁是谁,怎么回事。不出5秒钟,我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我仍旧头痛欲裂,勉强睁开眼睛,看见自己躺在林晰的床上,一个人,身上只套着一件半旧的白色男式圆领汗衫。我回想昨晚发生的事情,只能回想起个大概。

  林晰走进来,嘴里嚼着吃了一半的早饭。见我看着他,说:“看什么看,我什么也没干。”

  ”我还以为你喜欢我呢。”我说。

  “我也一直以为你多少有点喜欢我。”他突然变得有点严肃。

  几个月之后我才知道,那天晚上他没去买什么condom,只是在门口站了半小时。之后又花了高得多的价钱买下我和Mason偷走的那两件礼服,摆平了这件事。

  25)

  当天下午,我就被赶回波士顿。走之前发现林晰换了辆新车,Honda,中规中距的黑色four-door sedan,米色皮座椅,一派中产阶级风光,再一次出乎我的想象。我仍旧坚信他骨子里是那种开意大利车,习惯性超速的妖冶角色。

  回去之后一算,已经旷了整整一个礼拜的课。就像小孩子闯祸,之后总是会收敛一阵子,看看大人的脸色,摔破了的膝盖也似乎忘了疼。接下去的几个礼拜,我都在上课,做功课,和打工当中度过。

  Dickson那里的工作换成一周去两到三天,晚上常常要留到很晚。当时虽然数码摄影已经悄悄兴起,但远没有现在这样风行,还是用35毫米胶卷,或是在机背取景照相机上使用的至少4X5英寸的散页片胶片。我逐渐爱上了看着一个个浅淡的影子在显影液中隐约浮现,变浓,而后立体起来,似乎呼之欲出。相比之下,学校里教的Cash Coverage = Net Cash form Operating Activities / (Debt Amortization + Interest Paid) 之类显得如此苍白空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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