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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轻若尘埃_陈之遥【完结】(28)

  何齐在车里朝她挥手,扬起脸露出笑容,她也对他笑,心里却在想,陈效对许捷的评价尚且如此,要是看到何齐又会怎么说呢?

  几天之后,大学开学,林薇又回到学校里。

  当时大学的住宿条件还很差,七个女生一间寝室,难免拉帮结派呼朋唤友。林薇要顾着林凛,只能走读,一直是同学中的边缘人,那种几个女生手拉手上厕所的事情,她很早就不做了,总是独来独往,不太怕孤单,也习惯了别人的目光,偏偏这样,追她的男生不少。一是因为她长得好,也是因为他们都觉得她有气质。林薇听到此类表白总是觉得很荒谬,她有气质?她不食人间烟火?如果能在地上捡到一百块钱,她一定马上据为己有,然后偷偷乐上几天。

  而现在,她有了何齐。

  何齐是真正的闲人,酒店的房间已经退掉,在她家附近找了房子,一副安营扎寨的样子,一天往她这里跑几次,要是她上学,就往学校里跑。他又是这么显眼的一个人,每次来都难免引起一些不相干的注目。她无所谓人家说她穷,却不大愿意听他们说她和何齐,说她走了运,飞上枝头。

  她不是不感谢他,自外婆去世,无论发生什么事,都得她一个人扛着,大约是这负担对她来说实在太重,不到一年时间,她便觉得过了很久很久,现在,一切似乎都不一样了。何齐替她修房子,付学费,往她口袋里塞零用钱,买各种礼物,手机、电脑、衣服、鞋子,如果不是她拒绝,还会更多。有时候,何齐、林凛、还有她,三个人坐在一起吃饭,她总会有种荒唐的错觉,觉得他们就好像是一个奇怪的家庭,而何齐就是这个家里的男人。林凛好像已经习惯有这么个人在他们身边,她也忍不住这样想,却又不敢这么想,只能固执的继续做自己的事,念书,打工,一点一点的攒钱。

  每次他来,她总是问他:“你什么时候走?”

  “那你什么时候跟我走?”他总是反问。

  林薇无奈,只能对他说:“你帮我看着点林凛好不好?我有时候放学晚,他一个人在家,我不放心。”

  何齐自然不会拒绝,一口答应。于是,林薇上学或者打工的时候,何齐总是带着林凛,送他去学校,放学接他回来。

  那一阵,何齐还是开着那部黑色跑车。车是几个月前他从雨林道的房子开回来的,在他的印象中,父亲是极其低调的人,除了钱,没有其他物欲,直至来到上海才完全改观,陈康峪在此地竟有如此之多的身外之物,房子、车、船、名画、陈酒、瓷器、女人,既不常用,也不拿出来炫耀,只是藏着,像是强盗的宝藏。单单雨林道车库里的车便有成打之多,有一些从店里出来之后公里数就没再变过。何齐也都不曾动,只除了这一辆,之所以选中,大约只是巧合,他在英国考驾照的时候,开的便是一辆黑色的车子,运动型,四门,两排座位。

  天下的男孩子大概都差不多,小时候喜欢玩具车,大起来就喜欢真车,林凛也不例外,何齐每次开跑车去学校接他,他都很得意,对同学说:看,这是我哥,那是他的车。上了车,就坐在副驾驶位子上,一路看着何齐换档加速打方向,等车子停下来,还拖拖拉拉的不肯下去,非要在驾驶员位子上坐一坐,就算只是摸摸方向盘也是好的。

  每次看到林凛这样,何齐就会想起几年前的自己。那时,他应该是十七岁,申请了实习驾照,开始学车。陈康峪到英国来,难得有兴致陪着他在庄园里转圈,那里地处丘陵,到处都是坡路,但他开的很好,坡停坡起,游刃有余,一圈兜下来又回到车房,陈康峪对他说:“开得不错。”

  他难得见到父亲的笑脸,心里十分高兴。不久之后,他就一次通过路考,英国的路考要求十分严格,近乎苛刻,一次通过在他的同学中是很少有的,有人甚至前后考了四次不过。他总喜欢回想那件事,但每次想起来又觉得自己很可悲,这把年纪了,没有别的成功可以追忆。

  X大所在的那一带已经接近郊区,有几条新筑的路更是人迹罕至。有时候,何齐带着林凛去接他姐姐,到的早了,便会在那几条断头路上教林凛开车。刚开始,何齐还比较当心,总是坐在副驾驶位子上,一只手扶着方向盘。林凛是很聪明的人,连过几次就已经很熟练了,好像天生就会似的,渐渐的何齐也放松了,常常下了车,站在路边看着他转圈。

  有时候,林薇周末去做家教,林凛就还是跟着何齐。何齐问他要做什么,林凛就说要开车,别的都不要,就要开车。何齐拗不过他,又带他去X大那里转圈子,只是每次都不忘对他说:你当心点,千万别告诉你姐。林凛自然是满口应承下来。

  那段时间,过去跟着何齐一起去Ash的那帮人已经很少再来找他了,他有一阵不出去玩,他们便都当他已经离开上海,反正除了他,总还找的到其他的冤大头愿意买单,只有胡凯偶尔打电话过来打声招呼,多半也是阿Sir的授意。

  那一天也差不多就是这样,他们在路上转圈,何齐的手机响了,显示的是胡凯的号码,他接起来,对面的人却是罗晓光,上手就说:我们在哪里哪里,何齐你怎么不过来?

  球场上那场冲突之后,何齐跟罗晓光已经很久没有联系了,此时却又搞得好像昨天才见过面那样亲热。何齐自叹做不到这样,搞不懂罗晓光是什么意思,他本想拒绝,又觉得不大好,那一次虽然是罗晓光不对在先,但他也有过分的地方,既然人家放低姿态请他去,总应该到一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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