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宜突然有点消沉。
不对,上次沈靖川叔叔说过,二叔是打光棍的料。
……好像也不是什么好事情。
沈兆庭感觉到身边的小姑娘几变的情绪,只道是青少年的阴晴不定在看上去总是很乖的初宜身上也没有例外。
时间挺晚了,将近九点半,又加上刚下了场暴雨,所以路上没几辆车。
正礼在东郊,沈兆庭住市中心,距离不近,一路飞驰,到家刚过十点钟。
初宜跟着沈兆庭进了门,站在玄关等着换鞋。
沈兆庭弯腰把一双黑色的拖鞋给她,自己赤脚踩在地上。
“这是我的,家里没外人来,没多准备,另一双是给保洁穿的。”
她踩进那双大了好几码的男拖,跟在沈兆庭后面。
沈兆庭洗手,她跟着洗手。
沈兆庭喝水,先给她接了一杯。
喝净一杯水,沈兆庭带她去客房。
这是一套大平层,原本有四个卧室,沈兆庭住进来之前,把其中两个卧室的墙都打了,原本就大的客厅直接扩成了两倍,进门只觉得敞亮。
整屋都是黑白灰的性冷淡风,虽然四开门的大冰箱很惹眼,但餐厅厨房的台面上空空如也,显然他从不开火。
本该是使用率最高的沙发和茶几上,也连张纸都没有。
毫无生活气息,除去几件必备家具,干净得几乎算家徒四壁,是套标准的单身汉住房。
指给初宜睡的那间卧室隔壁,就是沈兆庭的主卧,床和床垫都一样,床品有保洁阿姨一周两换,也很干净,上床就能睡。
带初宜找齐洗漱用品,沈兆庭就走出了客房。
初宜站在房间门口,自下而上地看着面前的沈兆庭,有些说不出口的紧张。
沈兆庭道:“那就早点睡吧。”
“……二叔。”
沈兆庭做出在听的表情。
初宜无意识地捏住衣角,脸蛋发红,但不同于刚才哭鼻子时的红,连耳垂也染上颜色,低声道:“你这里……有没有我能穿的睡衣。”
他这儿连双拖鞋都没有,怎么会有小女孩能穿的睡衣。
这可大可小的问题叫沈兆庭微微皱眉,半晌,道:“我去找找。”
他在衣帽间找到一件丝绸质地的衬衣,不知道什么时候买回来的,吊牌还没拆,思量了下初宜的身型,感觉勉强可以算件睡裙,拿给了初宜。
“还需要别的吗?”
初宜乖乖道:“没有了,谢谢二叔,二叔也早点睡,二叔晚安。”
洗完澡,初宜穿着沈兆庭那件遮过她大腿的黑色丝质衬衣钻进了被窝。
她正面朝上,躺在两米宽的大床上,在黑暗中睁着两只眼睛,放空一般望着顶灯,思绪漫无边际。
房间里的一切都是陌生的,连同床品的洗涤剂味道都陌生,有点迷迭香的感觉,像书晴总爱用的那种香水
平时在沈家说一不二的沈兆庭,大雨里专门跑过来给她送生日蛋糕,却遇上她情绪极其差劲;费力想出小时候哭鼻子的糗事来安慰她,却被她借题发挥,糊了满身的眼泪;最后,还被拖油瓶赖回了家。
想到这里,她突然发觉,自己心里竟然没多少愧疚,反而有点需要忍耐的快乐。
初宜在被子底下翻了个身,将脸半埋进枕头,柔滑的衬衣布料包裹着她,深刻反思,这个小女孩,怎么有点坏的呀。
作者有话说:
晚上好呀
第二十四章 、二叔,我真的没有早恋
初宜原本就不怎么认床,这晚的情绪又低落,再加上大哭了一场,安静下来以后,入睡很快。
第二天早上,有人敲门叫她起床,是个听着有些熟悉的女声。
初宜简单洗漱完,走出去,看到站在厨房的岛台后的赵佳欣。
她是沈兆庭的秘书之一,沈兆庭带初宜回北城的那天,就是她送初宜去了沈靖川家。
不过后来就没再见过。
昨晚,沈兆庭通过车载蓝牙接的,就是她的电话,所以初宜才会感觉她的声音有些熟悉。
“赵阿姨早上好。”
“你也好,虽然晚了一天,但还是祝你生日快乐。”
说着,赵佳欣抬手招呼初宜:“来吃早餐,沈总一早有会,要先去公司看文件,已经走了,一会儿吃完,我送你去学校。”
她买了不会出错的小米粥和小笼包,自己吃过了,只打包了初宜的。
等初宜吃早餐的时间,赵佳欣也不去坐在沙发上,就站在一边刷手机,两条胳膊撑在岛台上。
初宜注意到她脚上的鞋套,赵佳欣道:“沈总爱干净,我们都习惯了,上门必备品。”
其实初宜也能感觉得到,沈兆庭不只是爱干净,更像轻微的洁癖。
之前过年的时候,书晴叫沈令嘉去沈兆庭那屋睡,沈令嘉满脸都写着拒绝,说虽然没摆在明面上,但他那屋里,如非必要,确实没怎么让打扫卫生以外的人进去过,何苦为难他。
沈令嘉的原话是说“二哥不染凡尘,我可不敢去触霉头”。
昨天,初宜等在他后面洗手,看他反复揉搓洗手液的泡沫,简直就是学校宣传画里那套标准的洗手流程,一步不少。
初宜咬了口包子,低头看了看自己脚上的拖鞋,知道她今天离开以后,沈兆庭肯定也会把这双扔掉,换成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