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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意沾染_雾下菘【完结】(241)

  “我有你初中时的那个笔记本。”明霜说,“你那时候骗我说不记得了,但是,我看到你写在笔记本里面的字了。”

  “江槐。”她认认真真看着他,“以后,你是生是死,都由我决定,你没有资格再写这样的话了。”

  明霜以前很少去医院,第一次去,是见喻殷去世了,后来,再去了几次,却都是因为江槐。

  医院是个很神奇的地方,生离死别,爱恨情仇,明霜见到得了绝症的病人家属,在医院门口,痛哭到流干眼泪,看到成功下手术台的人,家人拥抱在一起。喜极而泣。

  生命是那么的宝贵。

  “不会了。”江槐低声说。他修长冰冷的手指摩挲过明霜的面颊,动作很轻,一点点描摹过她面颊的轮廓。

  那本笔记,是他十五岁时写下的。

  那天半夜,他又走出了学校。那段时间,他经常这样,压力最大时,感觉自己像是一具行尸走肉。

  有时候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已经没有自察地走到了水边,顶楼,他对自己的厌弃感也在这时达到了顶峰。

  远处,月下,走来了一群人,和他年龄似乎差不多大,正中是一个少女,先飘来的却是一阵歌声,她还在哼唱,似乎是刚从ktv回来,身上都洋溢着毫无阴霾的活力。

  她便走边唱,调子拿捏很准,少女音色原本甜美,旋律极为悦耳,回荡在这深夜空旷的街道上。

  深秋的时候,他只穿着一件短袖,手里拿着白色校服,背后被踏脏的印记还没洗去,和他们擦肩而过时,那个少女落在了最后。他的校服忽然就这么轻飘飘掉在了地上,正巧落在了她脚边。

  月光皎洁。

  那个少女停下了脚步,他站在阴影里,垂着长睫。

  她在月下,一张脸生得那么漂亮娇嫩,红红的唇,笑起来明亮又皎洁,她停下了脚步,捡起了那件校服递给他,手指白生生的,一尘不染。

  “给。”江槐没接,她皱起眉,指尖触到他的指尖。一瞬间,他瞳孔扩大,背脊发麻,校服完全掉在了地上。

  “你穿上呗,也不怕冷。”少女声音娇脆脆的,有些抱怨意味。秋风萧索,这少年只穿着一件短袖,站在阴影里,看不清脸。

  “十五!”前面有人叫她。

  “来了。”明霜脚步逐渐加快,从阴影里跑了出去,回到了月光下,越走越快,逐渐消失。

  江槐不记得自己那天晚上在那里站了多久。

  他回学校后,把那本笔记本收了起来,没再写下过那样的字眼。初三,江槐在全市联考里考了第一,甩了第二名30分,檀附的老师上了一次门,问他愿不愿意再考虑一下转回檀附,说他太可惜,在这里埋没了自己。

  江槐从未对明霜提起过这些事情。

  “江槐?”明霜皱眉,朝他一挥手,“你又走神?”

  “好。”他说,握着明霜的手。

  “我是你的。”他轻声说,“什么都是你的。”

  “行吧。”明霜一副勉为其难的样子,“江槐,那你说话可得算数。”她说话语气还是这般,尾音显得娇滴滴的,大部分时候,她嘴巴很毒,可是,偶尔说起情话来时,直像抹了蜜。

  重逢之后,明霜一直叫他江槐。

  “你还想我叫你什么?”明霜何等聪明,江槐寡言,但是她已经越来越学会揣摩他的情绪了,一下起了玩心,“哥哥?老公?”

  “江槐,你想得美啊。”她笑起来,唇弯弯的,人已经被他压住,沉默地重重吻了一通。

  ……

  陈鹤轩回了一趟檀城,找明霜吃了顿饭,和她聊了聊工作和科研的事情,陈鹤轩现在还是皎月的副总,明霜带着卢思佳和齐健,给他接风洗尘。

  明霜手机响了起来,却是江槐。

  “在外面吃饭。”她说,“你还没吃吗?行,你要来也可以。”

  “加双碗筷。”她对服务员说。

  “江总?”卢思佳眸子闪闪。虽然说是有妇之夫了,但是帅哥就是养眼,卢思佳喜欢看帅哥。

  “嗯。”明霜说,“他正巧没吃饭,过来一起吃。”

  陈鹤轩搁下筷子,情绪显然低了下去。明霜没怎么在意,继续吃,聊工作。

  江槐一刻钟后就到了,他视力只恢复了一部分,依旧见不了强光,但是被掩饰得很好,根本看不出什么异常。

  他在明霜身边坐下。陈鹤轩坐在他对面。

  江槐这男人,虽然寡言,但往那里一坐,很镇得住场子,齐健觉得很不自在,卢思佳偷偷看了他几眼,在心里感慨他的美貌,除此之外,也不敢有什么别的想法了。

  明霜倒是完全不觉得有什么,江槐视力还没完全恢复,她不想让别人看出端倪,给他倒了一碗汤,“你试试这个汤。”

  是这家招牌菜,江槐挺喜欢吃鱼的。

  男人纤长的手指端起汤碗,显得很矜贵,吃相很好看,明霜和陈鹤轩聊了几句工作上的事情,陈鹤轩原本想炫耀一下自己业绩,想起自己对面坐着的是谁,每天手下流过的资金有多少,瞬间觉得自己这些压根拿不出手,声音都变小了。

  明霜说得口干,给自己倒茶,顺手给陈鹤轩也倒了一杯茶,朝他一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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