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不日你就是突厥的王了,肖夙可知道自己要做什么?”
兰时虽这般问,倒也不是期望他一个孩子能事事周全。
“咱们去找突厥王吧,我有话和他说。”
兰时诧异,却也尊重他,领着他去见了突厥王。
肖夙似乎并不把突厥王当父亲,没半点想亲近的意思。
见了突厥王便开门见山,“我阿妈死了,你的儿子们也死了,如果你不想你的子民也一起死了,便写了传位诏书给我吧。”
肖夙似乎是在背书,不给任何人反应的时间,连珠炮一样,噼里啪啦说自己想说的话,“我阿妈说,她从来没对你动过心,你不配,哪怕你对她不问缘由的千依百顺,不配就是不配。她还说,如果你还惦记着你有一城子民,我会替你善待,全的是父子情分,如果你不在乎,也无所谓,大凉不会杀我,随你们去死。”
兰时适时铺了纸笔上来,那突厥王只踌躇了片刻便提笔立诏。
兰时更进一步地体会到了杜太傅说过的可封王拜相究竟是何意思。
杜蘅算无遗策,简直可算是当朝女管仲了。
这拿捏人心的功夫,若是活下来,怕是要惹得陛下忌惮了。
感叹之余,还有三分惆怅叹惋,以杜姐姐的才智,她明明可以另寻他法,原本不必深入虎穴,以身饲虎的。
不过须臾,那突厥王便拟好了诏。
双手捧过,递给兰时,这是臣服和乞求的姿势。
“事已至此,无力回天,只求善待我儿。”
兰时拿过诏书,冷声道:“他身上流的是大凉杜家的血,自是会好好活着,长命百岁。”
若非突厥侵扰大凉国土,英烈尽殉国,这孩子身上,该流的是姜杜两家的血。
与这老不休有什么相干!
心底气盛,嘴上却同肖夙道:“到底父子一场,你若愿意,便给他磕个头,不愿意咱们便走。”
立肖夙为王不过是权宜之计,可不是真的要他替那老不休收拾烂摊子。
往后她还得想法子替肖夙将这烫手山芋扔出去呢。
如今是半大小子好拿捏,大凉乐见,若是这半大小子长大了,必定会有人容不下这怀璧的突厥王。
肖夙摇摇头,“我不愿意,阿妈不喜欢他,我也不喜欢。”
兰时也不多劝,带着肖夙去了帅帐。
将这新鲜得来的传位诏书给了姜帅,“北境军在突厥境驻扎多日了,连日来定是暗中交锋不断,如今,可重开突厥王庭,再进一步了。”
兰时走一步,能想十步,将余下打算一一说了,也并未避开肖夙。
杜家之后,应当明辨是非。
姜帅细看了传位诏书,忍不住叹道:“咱们家小先锋这一路,当真是如有神助。”
兰时心底一痛,哪里是神助,是有人舍身成神罢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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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准备
我要去大凉都城,和仙女和大夜枭一起
兰时领着肖夙, 贴着五郎坐,同五郎一起烤火。
兰时剥了颗栗子放到五郎掌心, “五哥你瞧这孩子根骨如何?不然你收他为徒, 教他些防身的本领。”
“傻!”五郎接了贿赂,一指头敲在兰时头上,“那太子都肯给他赐姓, 你带着他去寻太子, 便是没有杜太傅这层关系,只这人是你领过去的, 他就没有不应的。”
太子殿下,一颗心两面都写着姜兰时,若是兰时是个昏聩的, 只怕太子殿下能做出烽火戏诸侯只为兰时一笑的举动来。
兰时琢磨五郎提的法子倒也行,将这孩子养得亲君会更好,无论何时都与天家一心,才能不惧流言蜚语和朝堂倾轧。
不过有件事,还是可以让自家两位兄长知道,兰时冲肖夙点了点自己的颈下, 小狼崽聪明地很, 自觉地将那玉佩从衣领里拽出来,兰时看着那佩玉,忍泪笑道:“十二哥说,七哥曾经倾慕过一女子,至死没能说出口,他也没机会知道, 他倾慕之人, 也相思多年, 现在大愿得成,寻他去了。”
如今想来,安知曾经想修篱种菊的七哥,不是为了去配那能封王拜相的杜家女管仲。
七哥的字迹从习字那天起就圆圆的,刻在那玉佩背面的承谌二字虽尽力飘逸,从姜帅和五郎的位置远远看去,还是圆圆的。
姜帅只看了一眼,便移开目光,不忍再看。
“他若想留在北境,便随他,北境军还是能护住个孩子的。”
与姜家子有旧,这五个字,能让姜帅护他一世。
“我要去大凉都城,和仙女和大夜枭一起!”
进帐来一直扯着兰时衣角装乖的肖夙,拽着兰时的衣角往前跨出一步。
很认真地自行决定去留,“我知道我要当突厥王,阿妈说异姓王就是要住在大凉都城里过一生的。”
杜蘅送给大凉的最后一份礼物,是突厥必须要面对的末日。
五郎这才把目光从玉佩上移开,落到这卷毛小狼崽身上。
“此子前途无量。”年纪虽小,往后也必定差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