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常人家当芳香水用,珍惜点能用两三个月,基本上家中有小娘子的都舍得买一瓶,比乌氏胭脂铺的金丝缕便宜多了。
只要一个月三两银子买全了,水晶玛瑙肉郡城要一两银子一坛,拨霞供每回最少也得吃五钱银子,等于白送的东西得四两五钱银子,比花的钱还多!
但凡是个会算账的,都不可能舍着百花精油不用,去买那十两银子一瓶的金丝缕。
烤鸭很快就发完了,但是还有烤鸭券,大家只要报名,每天西宁镇接待二百人,到了就能领烤鸭,保证人人都有,决不食言。
有人信了,而且家里也有粮食和棉花要换,特地去城门口看了眼。
在西宁镇当值的将士,不是沐休不能进郡城,都在郡城外等着,一人牵着一匹驼马等着,看起来非常有架势。
旁边还有人举着聚福商超招待处的牌子,可见不是说谎话。
动心的不少,好些都相约着一起,带着家里能卖的东西往城门口去了。
与此同时,兀良哈氏府中宴席正酣,苏日娜虽然跟阿古拉冷战了一阵子,但阿古拉过来道歉,她也不想便宜了府里的贱妾,两个人还是重归于好。
今天苏日娜帮着招呼许多权贵家中的夫人们,自己收拾的特别漂亮,而且还用上了乌氏胭脂铺的货物,想着走一波夫人带货。
夫人们确实感兴趣,只是没想到,刚起了个头,宴席都还没吃完呢,好些人家就来了婢子。
都凑到各家的夫人们耳边说了些什么。
只见好几位夫人瞬间眼神就是一亮。
“当真?”
“在郡城吗?”
“今天开张?”
有人坐不住,地位高些的起身就走,有些不好拂了兀良哈氏的面子,但也派了身边的婢子赶紧去办差事。
不知为何,苏日娜心窝子突然一沉,下意识就觉得,此事一定跟苗婉有关。
作者有话说:
注:歌词来自《最炫民族风》,魔改了下。
第114章
苗婉上辈子小时候,听村里大喇叭总在唱《驼铃》,她就一直很盼着能见到骆驼,听一听驼铃声,毕竟她的家乡听说就有人养骆驼。
可直到她穿越,也没见过驼铃,只在电视里听过。
送给军营的驼马自然是不能这么招摇的,但是在郡城和西宁镇之间往返的队伍倒是能用上。
苗婉毫不犹豫就让杨阿达给打了两百个驼铃系在骆驼上,走动起来,一连串的驼铃声能响出去很远。
一开始学着赶驼马的百夫长有些质疑,“铃铛若是引起贼寇的注意,引了人来却是不美了吧?”
做生意又不是打仗,真要伤着人,死上一两个,这买卖差不多就毁了。
苗婉不这么觉得。
她掰着手之手数,“你们吃得好,穿得好,武器也比贼寇好,功夫也不比他们差吧?”
等打贼寇打出了名,所有贼寇都闻驼铃而逃,旁人听见驼铃就想到西宁镇商业街,也算是个名声效应了。
百夫长有些迟疑,话是这么说,万一寡不敌众呢?
前头乔瑞臣调集两营军马都轻而易举,实则是骑都尉和宁远将军见过乔瑞臣手持过圣人印信,给他面子。
守备身为六品官,调动兵马绝不可超过当地驻守十出其一,也就是五百人左右。
西宁镇最多的时候来过六百多人,若非乔瑞臣身上还临时挂着云麾将军的职务,郡城铁定有人勤快送折子回京城弹劾他。
但郡城那边对西宁镇里的事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去郡城人数肯定不能太多。
因此西营北营只各派了一只百人队伍驻扎在镇子上,有一百人要负责守护西宁镇,防止西蕃人再次来袭,出外勤走动的人也只有一百人。
苗婉给分成了两个班次,错开在郡城和西宁镇之间往返,正好可以多送一波人和货物。
百夫长手底下也不都是满员,几十个人既要护着上百人往返,还要维护秩序看管货物,即便是冲出几十个贼寇来,都没办法保证一定不会有人受伤。
驼马的缺点是跑不快,而贼寇大多都有好马,冲起锋来也够人喝一壶。
苗婉翻开驼马身上的布褡裢,里面都是小孩巴掌大的口袋,每个口袋里都有一瓶子辣椒水,每个骆驼身上都有十瓶。
“但凡有人敢靠近,直接把这东西拔出木塞往人脸上扔,趁他们哀嚎的时候你们冲上去直接抹脖子,这个没问题吧?”苗婉倒了点辣椒水在百夫长手上。
百夫长瞬间就觉得守备火辣辣的,他跟人打架才争抢来的好差事,手背有点发青,只是没破皮,但这会儿就跟被火燎了一样,比挨揍的时候还疼好多。
他赶紧把手放进水里洗,可洗完了也不管用,还是拿了香胰子过来,龇牙咧嘴反复搓了好几遍那火辣辣的感觉才退下去些。
其他人见状都眼神放光围了上来,七嘴八舌问,“好东西啊,要是能用在巡边的时候,咱们还用怕那些西蕃鞑子?”
“就是比较考验准头,回头咱们得多拿石头扔一扔练练准头。”
百夫长不再推辞了,带着郡城百姓往西宁镇去的时候,恨不能路上碰见几个不长眼的,好试试这辣椒水的威力。
只可惜一路顺遂得要命,驼铃声阵阵,让从未听过这动静的人都特别新奇,好些人害怕摔下来,只将货物放在驼马身上,自个儿跟着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