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没这么说。”
黎卉想了想,“那你回答我,纳瓦尔脸上最好看的地方在哪里?”
旁边俞甄艺立刻接话:“标准三庭五眼比例,面部长宽比符合1.618∶1黄金分割美学,侧脸线条非常硬挺,但其实如果是全方面标准的容貌,像雕塑那样也就毫无特色可言了,我认为他眼窝与眉骨的纵深差距很不错,那样,侧光打在脸上时,亮面与暗面会有非常突出的对比,这种人物,我个人是觉得比较容易刻画眼神……”
黎卉闭眼,深呼吸:“我们不是要讨论美术上的事啦。绒绒,你快说说看。”
白绒皱眉,“问这个干嘛?”
“你先回答啦!”
白绒想了想,“……眼睛吧。”
黎卉没听清,“什么?”
“Les yeux(眼睛)!”白绒稍微大声些,有一点点不耐,引来周围好几双目光。
“看,答案出来了。”黎卉杵一下她的胳膊,得意洋洋道,“你如果对他毫无兴趣,答案就会是——他脸上没什么特别好看的。”
电车停了,白绒一个不小心,没站稳,赶紧抓住扶手,稳住重心,“我还不能客观回答了吗?以人类普遍的审美标准。”
*
打车到达昨天办派对的地方时,俞甄艺觉得有些累了,坐在门口台阶上,迎着刺眼阳光望着两人,“说实话,为了弄明白一件小事折腾,有必要吗?你们真有那么好奇?”
白绒走上台阶,回眸,停顿片刻,小声地回答道:“我还从没有跟人接过吻嘛……”
*
那个拉小提琴的女孩就站在扇形窗内,穿着一袭纯白裙子,依旧保持那稳定的练琴姿势。
她平静地看着白绒。
直到白绒暗示地指了指门口方向,她才记起过来给人开门。
门打开后,女孩沉默站着。
白绒不自在地跟对方打了招呼,语气故作熟络:“嘿,你今天没有去格鲁伯先生那里上课吗?”
“今天不是周末。”
白绒咳了咳,靠近一些,小声问:“昨晚派对上,我见你一直在窗边对着外面练琴,你有没有看见什么奇怪的事呢?”
“什么事?”
“比如,看见我跟一个人待在这路边……”
女孩看着她,等她讲下去。
“咳咳,我跟那个人说了什么,或者,”白绒的视线在地上、墙上游移,“做了什么亲昵举动……”
“抱歉,我一直在专心练琴。虽然我看到你和另一位男士经过这里,停在了那边的车门旁,但我并没有去注意你们。”
好吧,白绒早该想到的,这女孩永远在认真练琴。
听完,她丧气地垂下肩膀,点点头,告别后转身走下台阶。
黎卉跟上白绒的步伐,小声说:“喂,那不是正常人的反应吧。一ᴶˢᴳ*般来说,不管是谁在窗边看到外面有一男一女举止亲密,都会不自觉投去目光去观察才对。要是换作我……”
“等等。”
那女孩喊住她们。
白绒回头,见白裙女孩扬了扬手里的琴弓,“你愿意告诉我这首曲子怎样练习更好吗?这是我的作业,周末要演奏给格鲁伯先生听。”
几人面面相觑。
白绒一愣,缓步走回去,“好……你先给我听听吧。”
女孩拉奏完一小节,白绒拿过琴来给她演示了一遍,“这样,你看,其实如果换这种指法,会更容易突出旋律……”
两分钟指导结束,离开时,女孩对白绒说:“也许……我练琴并没有那么专心。不过,由于角度偏差,我不确定你们有没有亲昵行为。我只是看到你们走到那边,待了几分钟,你似乎很不清醒,站得歪歪斜斜。然后你们在讲话。你看起来真的很傻,那位英俊的男士低头看着你,视线一直在你脸上。”
归途中,白绒没精打采,感觉自己跑这一趟属实是有点无聊了,“什么都没搞明白。”
黎卉却像是收获了什么似的,自顾自在那边抿唇发笑。
*
经过一个路口,有街头乐队正在地铁口演唱歌曲《Five Hundred Miles》。
古典吉他、提琴、萨克斯,都是白绒喜欢的乐器。她不觉停下了脚步。但驻足并不是为了欣赏音乐,而是为了对身边两人抱怨:“又来了。”
黎卉也顿步,沿着她的目光看去,“怎么?”
“又看见讨人厌的事情。”
乐队那些人,穿着破破烂烂但颇具个性的衣服,个个留长头发、穿黑色皮衣,远处一看过去就是街角的一道独特风景线,非常抓人眼球。许多人经过他们身边,都会为他们驻足。
白绒把双手插在衣兜里,站在原地审视道:“你们信不信这群人全都在作假?弹吉他的、拉琴的、唱歌的……都在对动作。”
黎卉瞪大眼,“不会吧,这街上人来人往的……”
“就算别的乐器我看不出来,提琴我还看不出来吗?那个人现在不仅没有真正在拉琴,他甚至一点也不懂得拉琴,琴弓都歪出地球去了。”
黎卉定睛一看,“那……可是,好听的音乐声音是从哪里发出来的呢?”
白绒观察片刻,“角落的箱子里,百分百藏着一个音响呢。”
俞甄艺不解道:“如果是音响发出声音,那他们也都真的做出了弹和唱的动作,我怎么没听到杂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