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了摇头,眼见骑士们对搜查工作开始厌倦了,她也不再等,当下就召唤出了神圣天马。
如果说乌鸦是黑巫师的象征,那神圣天马必定是光明的象征。它的出现意味着神迹的降临,能为心有光明的人带去福祉与幸运。有了天马的介入,教廷哪还顾得上搜查和搜刮钱财,只会一窝蜂地涌向天马,不惜一切代价想要捕捉它。
届时,谁还会管那对兄妹姓谁名甚?
“咴咴!”
天马唤着主人,而厉蕴丹飞在天马身侧,下达命令:“把教廷的人牵出去溜吧,最好能摸到光明神的老巢在哪儿。”
“咴咴咴!”明白了。
天马展开翅膀,长鸣一声掠过城镇上空,看傻了一大群人。为了让众人意识到它的重要性,它还特地绕城飞了三圈。待众人回过神来爆发欢呼,它马蹄一扬飞上高空,以一个不紧不慢的速度朝远方飞去。
果然,教廷顾不上其它了,连骑士长都在着急下令:“快!快追!”
“那是传说中的神圣天马,是光明神的同伴,快追上去啊!”
还好,还看得见天马的影子,还知道它在飞向何方。为了讨好神明,为了自身功绩,骑士们跨上马狂奔,留下修女安抚城镇的人。可修女哪管得上“乡下人”的情绪,都是第一次看到神圣天马,凭什么骑士能立功,她却被留下?
这修女也是能说会道的主,仅凭三言两语就忽悠着教堂出人出力,随她一起去追天马。
“可是黑巫师,修女,黑巫师的事怎么解决?”这是忧虑的平民。
修女:“什么黑巫师?连神圣天马都出现了,黑暗力量早已止步。你们不会有事,让开让开!都给我让开!”
鞭子扬起,又一队骏马疾驰而出。许愿池的金币也好,民脂民膏也罢,摆在神圣天马面前算得上什么呢?
搜索四小时,撤离五分钟。前一秒还“誓要找出黑巫师的同党”,后一秒就是“黑暗力量早已止步”了。
好话歹话都让教廷的人说尽,听得佣兵们一愣一愣的。他们忽然发现,论不要脸的程度还真没人比得上教廷。
“这就结束了?”
“对,这就结束了。”有人道,“估计不会再来了。”
诺梵:……
他深觉挨了一顿打的自己像个小丑。
是夜,诺梵、伊尔莎和厉蕴丹三方汇于餐桌。她吃光了牛肉干,而笨蛋兄妹还在大眼瞪小眼,聊着愚蠢的话题。
“哥哥,你的脸还能恢复吗?”
“能吧?”
“哥哥,如果你一直这么丑,那以后出去我就不叫你哥哥了。”你给妹妹丢脸了。
“……”
厉蕴丹:……真是塑料般的兄妹情。
时间一天天过去,天马杳无音信,教廷也没有消息。只在月中的那天,教廷忽然向全大陆的佣兵公会发起了百万金币的悬赏令,表示只要有哪个佣兵组织捕获神圣天马,教廷就支付百万金币与之交换,决不食言!
厉蕴丹明白,天马大概是把人溜疯了,所以教廷才不惜下血本要抓到它,给它一个好看。
但他们注定是抓不到的。
“咴咴咴……”主从感应中,天马从遥远之地传来了消息。它告诉她,几乎每座城镇都有教堂的许愿池,里面的金币很满,却无人拾。
厉蕴丹表示收到:“我会让乌鸦去定期收取的。”又吩咐道,“我们大概会在明天春夏时节离开这座城镇,你要是回来就扮作普通的马匹,拉车正好缺一个你。”
她还能在天马头顶放一个鸟巢,正好给自己作窝。
“咴咴!”
难得主人用得上它,它一定会拉出世界上最稳的车。
第296章 我道永执(8)
诺梵是个要强的人。
即使过得落魄,他也不曾懈怠剑术,每天起早贪黑地练习,跟着佣兵出任务,遇到魔兽搏杀在前……
拼命大半年有余,他那不成型的剑术总算有了点“杀人剑”的样子,出招犀利不拖沓,不再耍多余的剑花,自血腥中历练日久,他一朝开悟,实力从二阶跃升到三阶,基本具备了步入森林更深处的资格。
于是,不少佣兵团队向他递出橄榄枝,希望他能加入他们的团队,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但诺梵拒绝了。
他解释道:“我,诺梵·波普是一名骑士,最初的任务是护送桑普森小姐回到家乡。结果因为在路上遭遇了不测,什么都没有了,所以我只能带着桑普森小姐暂居此地,等攒够了钱再离开。”
“非常抱歉,各位,我在这里耽误的时间已经够久了,必须离开,请原谅我无法回应你们的邀请。”
这一番话说得大方得体,很得人心。佣兵们见他年纪小却信守承诺,不禁更高看了他几分,部分与他交好的佣兵甚至各自捐出一枚银币,资助他置办干粮和马车,还有熟人询问他路途是否遥远,送完人后还会不会回来做佣兵。
“诺梵,要不要雇佣我们送桑普森小姐回去?”
“谢谢,不用了。”诺梵道,“路程非常遥远,我攒的钱雇不起你们。”
一则说明此去多难,打消了熟人帮助的心思;二则道明他钱财不多,打发走了一批心术不正的人。
之后,诺梵低调工作,谨慎攒钱,收拾行李,筹备物资。
他将攒够的五百金币交给妹妹保管,自己则捧着一袋子银币,盘算着哪家店的马匹和马车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