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珍懂了:“所以姐打算写女性刑法问题了吗?”
我说:“不是,在之前看文献的过程中,我找到个更感兴趣的东西。”
由于这次组会的初衷是定大方向,所以我以为唐老师不会问我更深入的问题,但在谈话快结束的时候唐老师突然提了一嘴:“你想搞刑法,是已经有什么思路了吗?”
我说:“确实有一点。”
唐老师说:“哦,说来听听?”
我顿了顿,思考了一下这话能不能说。
但我一想,我这是搞学术,有什么不能说的。所以我开口道:“老师,我想写奸罪问题研究。”
唐老师没什么别的反应,只是想了想,然后点头道:“可行。”
*
唐老师说可行,那我就放心了,因为之前看文献时我做了一些记录。奸罪要是能写,那我的综述就算完成一大半了,要不然还得从头整。
之所以会对这方面产生兴趣,主要是因为在读史料时发现古代对爱情的记载不多见,很多压抑的男女之情倒是体现在了“奸罪”里。比如主仆之间、宫人之间、寡妇与男子之间——这些在如今看来不过“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但在当时却不被接受。
除此以外这条刑名下还有一些开伦理玩笑的分支,在看书过程中乍一看到有提神的效果——约等于出轨的“和奸”,近亲间的“禽兽行”,以及服丧期间的“居丧奸”等。
在那些看文献的日子里,有时看着看着我的眼睛就瞪大了,因为书里的一些行为确实是令人惊骇。到了傍晚夕阳西下时,我便会感慨又是长见识的一天。
总之,课题就这么定下来了。
对此我的室友们是深感担忧的。阿月说:“可你是女学生,唐老师是男老师,你们到时候沟通起来不尴尬吗?”
我说:“那要照这么说,学医、学生物的还只能男传男、女传女了?我不觉得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唐老师也不会。”
小珍说:“可是姐,到开题答辩的时候,研一研二都会在,老师也基本都会在场。在那么多人面前对这个课题进行描述,会不会就是,有人会多想或者起哄啊?”
我说:“我看谁敢。谁笑我我就停下来瞪他,谁的学生谁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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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因为学期过半,研一那边的部分老师提前将小论文作业布置了下去。
这时我才发现唐老师收三个学生累的不仅是他,还有我。
由于我这届就我一个,所以师弟师妹们有任何问题也都只能问我一个,而且他们仨选修的课程还不一样,那我就得给出不同的意见,有时关于格式上的同一问题我还得回答三遍。
对此,他们仨可能也觉得有点太麻烦我,但又被封在学校出不去,于是由豪猪出面说他们仨想一起请我在校内的一家小餐馆吃个饭,就当是一次小型的师门聚餐。
我疯狂婉拒,这类场面我向来是应付不来的。
还记得当初上班时部长聚餐,我就是只管闷头吃菜的那一个,时不时地给老板陪个笑脸就算我已经营业了。
那时候老板还想逼我喝酒来着,我就说我不会喝,老板说没事喝一次就会了。
我说真不行我喝酒上脸。老板说那看来还是喝过,能跟别人喝怎么就不能跟他喝。
我说我怕我喝醉了不成样子。老板说不会的,就简单喝喝。
我说白的真不行老板,不然我喝点啤的吧。老板脸色变了让我别不给他面子。
我说这不是面子的事儿,我一向是尊敬您的。他说什么叫尊敬?不喝就是不尊敬!
当时场面僵在那里,一桌子部长都不敢说话,我也不知道该说啥。
我寻思这人咋不知道给自己留台阶呢?这我要就坚持不喝,他脸上得多难看那?
这时候杂总忽然把他那杯递给我说:“归归懂点事。知道你最近身体不好喝不了,今晚就这一杯,下次有机会再陪老板喝个痛快。”
我抬头看了看这个助纣为虐的东西:“我喝不了。”
老板嗤笑一声,杂总递酒杯的手尴尬一顿,转而冲老板笑道:“她确实最近老熬夜工作,身体吃不消。这样,我替她敬您一杯!”
时隔多年忽然想起往事,我脾气“噌”得又起来了。
以此为原点,越来越多的怨气涌上我的头脑,我突然觉得有些账我是该先跟某人算算清楚。
但在我拿起手机时,一通电话恰好打了进来,来电显示: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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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家里应该是出了什么大事,立刻接了起来:“喂妈,怎么了?”
妈妈已经快急哭了:“你妹妹不知道上哪去了,我早上起来才发现她床铺都没动,昨夜没在家睡,衣柜也翻乱了,行李箱、钱包也没了……”
我愣了愣才反应过来:“那不就是离家出走了吗?”
她说:“是啊!你说她这孩子,她哪有什么地方可去,多数是去N市找你去了呀!”
我说:“没事儿,妈,她也26岁的人了,出去散散心有什么。”
她说:“你这说的还是人话吗?她是你一胎生的亲妹妹啊!你不帮忙找找,在那说什么风凉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