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好像被戳中了什么,薄诗这回晃神很久,半天才反应过来,说:“行,我知道了。”
黑色的车缓缓驶来,李崇下车喊她:“小姐,可以回去了。”
“嗯。”
薄诗临上车前,脚步忽地一顿,她鬼使神差回了下头。
隔着几米远的距离,薄诗眨了眨眼,看到葛以珊正低着头,指尖轻快地打着字,应该是在给人发消息。
女孩嘴角微勾着,看起来像遇到了什么好事,要同人分享。
薄诗看着她,眸光闪了闪,心里忍不住有了一个荒谬的猜测,但又无法证实真假。
但到底,她还是有些仓皇地回过头去,不敢再看。
“和谁聊天呢?这么开心。”背后传来了仲岚知好奇的声音。
风声簌簌中,薄诗听见葛以珊答:“一个朋友。”
-
【今天见到你女朋友了。】
一条已读信息,来自葛以珊。
时间是二十分钟前。
程宿屿靠在驾驶座椅背上,指尖一下一下点着手机。
他身形清瘦,人又高,连手指骨节也比旁人纤长,薄诗之前还小声朝他夸过,说好看。
对着指尖出神了很久,程宿屿的睫毛终于扫动了下,他闭了闭眼,冷白没有气色的脸上,眼尾投下一片阴影。
最后,程宿屿给对面拨了个电话过去。
“呀……真难得。”
回家后懒懒窝在沙发里,刚才闲着无聊给他发了信息,此刻看着备注为“程宿屿”的来电,女孩有些讶异地挑了挑眉。
压根不需要多想,她心情不错地摁下接听。
接通的瞬间,青年冷淡的声音从那头传来:“葛以珊。”
“嗯?”
“你去找薄诗了?”
“噗。”
这宛如质问的口气,葛以珊不禁气笑了。
“拜托,别一上来就这么生气嘛。”
女孩笑嘻嘻与他打趣,甜腻的声音与方才聚会上截然不同:“你先搞搞清楚,可不是我特意找的你女朋友,是我一个朋友组局,刚巧遇上了而已。”
“行,知道了。”
程宿屿哦了一声,平静道:“就算是这样,你也离她远点。”
葛以珊怔了怔,有些疑惑,“为什么?”
她难道是什么无恶不作的人吗?
程宿屿怕她带坏他的小女朋友?
隔着电话,葛以珊看不见程宿屿的表情,但在极安静的环境下,打火机点火的声音却异常清晰。
随着苦涩烟味在口中蔓延开来,程宿屿终于在烟雾缭绕中开口。
“因为我不想让她见到你。”
-
那一年,薄诗十八岁。
喜欢山茶花,喜欢白玫瑰,最喜欢茉莉。
爱吃蟹肉滑蛋,柠檬虾和海鲜泡饭。
但程宿屿做的番茄炒蛋,她最喜欢。
薄诗喜欢的人身上有股淡淡的药香。
闻起来是苦的,像他人一样。
据说程宿屿从小身子不好,常年离不开调理的药物,又不能吹风,所以夏天也着长袖,把自己遮得严严实实。
可能正是因为这样,所以他的怀抱才是冷的吧。
夏天被程宿屿抱着的时候,薄诗总爱蜷缩在他怀里,双手紧搂着他脖子,无尾熊似的挂在他身上,感觉凉快又舒服。
但冬天被他抱在怀里,就不是那么美妙了。
像拥着座雪山。
程宿屿在吃食方面很挑,是比起薄砚那种口腹上的挑剔来说,更矜贵的类型,因为胃不好,这也不能碰,那也不能吃,是以外表看起来清减,配上他那张冷白到没什么血色的脸,总给人种羸弱感。
所以薄诗去了A大后,总变着法儿给他送吃的,想把人喂胖些。
因为记着程宿屿不爱喝鸡汤,所以每每陈妈炖了鸡汤让她带点过去,薄诗总是摆着手拒绝,笑笑说:“不啦,这个他不爱喝。”
惹得陈妈常唉声叹气,直言年轻人嘴刁,大补的东西都不爱喝。
薄诗是真的喜欢他。
但不可否认的是,和薄诗比起来,程宿屿对她的喜欢,好像少得可怜。
从指缝里漏出来的那么一些,就已经弥足珍贵。
像“爱”“喜欢”这样的字眼,程宿屿从未对她说过。
但夏天他们一起去镰仓,在江之岛看了日落。
秋天银杏尽黄的时候,又去姑苏过了一个柿意浓的秋,程宿屿在树下吻了她。
那一天,周围都是柿子的清香。
是柿子熟了。
捡来的银杏树叶被做成了书签,薄诗回去以后,小心翼翼将它夹进了书里,视若珍宝地藏好。
可属于程宿屿的那片,薄诗从此却再没在他身边见到过。
也不知道他是随手放在了一边,还是回来就当做没用的东西扔了。
对待方式可能就像很久以前,薄诗给他送过的饭一样。
被程宿屿毫不留情丢进了垃圾桶。
薄诗想到这里,抿了抿唇。
她在微博小号里偷偷写:
【11月7日,晴。
这次能不能不要扔掉。】
压平树叶,洗干净,裁剪,黏胶,挑式样,绘画,塑封,制作书签……自己也是废了很多心思的。
而且找两片几乎一模一样的银杏叶,真的很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