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慧如脸上挂不住,她刚才说了那么多,陆耀廷一句没回应?注意力全在沈赢身上?
这个认知,让沈慧如心里充满了嫉妒,她感觉自己像是腐烂在梅雨天里的酸梅,又酸又臭。
“陆耀廷,你抱我下来。”沈赢娇气的朝陆耀廷伸出手,胳膊白璧无瑕,十指软嫩。
陆耀廷看着她受伤的腿,想起医生叮嘱的话,沉默放下手里的东西,上前一步,把沈赢从牛车上抱了下来。
沈赢笑容甜甜的靠在他胸膛,软嫩的双臂亲昵的搂着他的脖颈。
魔鬼陆团这辈子,就没和人这么亲密过。
但是沈赢却一次又一次的打破他的底线,少女的身体柔软,因为穿着短袖和半身裙。
他被太阳晒成古铜色的双臂,毫无阻挡的感受着她柔软白嫩的肌肤,轻盈的像是要融化的奶油。
这么一想,陆耀廷全身像是着了火一样。
有种无法抑制的燥热,传递进了心口,烧的他整个人都酥酥麻麻的。
沈赢的脸颊还在他结识炽热的胸膛上蹭了蹭,陆耀廷脸瞬间黑了:“老实点,别动。”语气呵斥,可声音却暗哑,就连盯着她的黑眸也深沉,像是要把人吸进去。
沈赢脸一红,乖乖的窝在他怀里。
周围的人看沈赢被陆耀廷当众抱走,也没觉得伤风败俗。
因为沈赢腿还受伤呢,在保守封建的七十年代,伤员被人抱着,这也是很正常的一件事。
可沈慧如被刺的眼睛生疼,这不是第一次了,沈赢已经故意让陆团抱她好几次了。
仗着腿伤,就无法无天,没有廉耻心?
想起书里写自己未来会嫁给陆耀廷的事儿,沈慧如真是嫉妒的要发狂。
“杜文华,你的团长女婿,这么宝贝你女儿,你还敢说你女儿是窝囊废。”刚才亲眼看见杜文华是怎么作践沈赢的村民,幸灾乐祸的笑着说:“当心让你也跪在沈赢面前道歉。”
“呸,我是她老娘,我打她骂她都是应该的。”杜文华捡起陆耀廷放在地上的水果罐头和鸡蛋挂面,一脸得意的说:“这天底下只有老娘打女儿,没有女儿打老娘的事儿。”
“这是不孝,我能去告她。”杜文华得意洋洋的嘴脸,让沈赢秀气的眉头一拧。
她忘了,到了21世纪,都有不作为的父母,把子女告上法庭。
这里是七十年代,对于孝道估计看的更重。
如果她贸然和杜文华划清界限,杜文华这种人,肯定要去告她,到时候连累陆耀廷就不好了。
毕竟部队纪律严明,对军人是约束的很严的。
看来得从长计议才行!
这会儿还没到秋收的时候,身为大队长的沈文根,早上去看了知青们干活喂牛,给他们记了公分,就回来陪沈慧如的父母,坐在家里听收音机喝茶。
“大哥,今年的红薯和大米出来了,我带点回去。”说话的中年妇女,是沈慧如的亲妈何朝芳,烫着时髦的卷发,脸上擦着薄薄的一层粉,也涂了口红。
但是不夸张,看着只是气色好,并不像杜文华那样涂得满脸假白,跟吃小孩儿的女鬼一样。
再加上她在县城机关单位上班,这种得体的打扮,也没人敢说啥。
何朝芳对沈文根说话,虽然笑着,但态度总有点高高在在上的意思:“永达爱吃你种的大米和红薯。”
沈永达是沈慧如的爹,也是沈文根的亲兄弟。
早年家里穷,沈文根省吃俭用的供沈永达去读了中专,毕业后分配在了县城当个小文员。
这二十多年多去,当初的小文员,也混成了不大不小的领导。
可沈永达在供他出来的这个大哥面前,也总是摆着一副官架子。
偏偏沈文根没觉得不对劲儿,对沈永达一家,那是有求必应。
听说自己兄弟爱吃他种的红薯和大米,还特高兴的说:“成,秋收粮食下来,我就给你们送来。大米和红薯各一百斤,够不?”
“够了。”何朝芳笑着点头。
他们家都是吃商品粮的,生活其实过的特别好。
但老家的东西,他们也想要,每年秋收过了,沈文根都是大包小包的往城里送。
在六十年代的灾荒年,沈文根更是宁可自己饿肚子,也要给他们家送粮食,让他们在灾荒年拿这些粮食,换来了一个好前程。
沈赢被抱进来的时候,就听见沈文根在盘算着,除了粮食和红薯,还有生产大队种的柿子和红枣,也能送十几斤给沈慧如家。
沈赢总算懂了,为啥杜文华拎的西红柿和新鲜黄瓜,不给她的原因?因为这一家子的好东西都给了沈慧如家,根本没她这个女儿的份儿。
原主为啥总被人说皮肤蜡黄,毛孔粗糙?那都是营养不良,给饿的。
“送这么多东西出去,那爸爸准备秋收后给我啥呢?”沈赢笑着问。
听见沈赢的话,在堂屋里喝茶的三个人同时皱眉看过来。
看见沈赢被陆耀廷抱着的时候,沈永达和何朝芳脸色同时沉了下来。他们也和沈慧如一样,觉得陆耀廷该娶的是他们的女儿。
当初沈慧如去京城慰问演出的时候,都被文工团的文老师带去了陆耀廷家里做客。
据说陆耀廷父母,对沈慧如很满意。
都张罗着陆涛廷和他们女儿沈慧如相亲,打结婚报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