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廷这次派的人也不是吃干饭的,在平家岭一带伏击胡通, 大败胡匪, 以包抄之势围困所有匪徒, 然最终一个不防,还是让胡通以及几个心腹逃离了包围圈, 一路向北逃奔。
消息不胫而走, 距离平家岭一带不远的几个村子都人心惶惶,害怕在睡梦中, 匪徒就杀上了门。
钟毓村的村民亦是。村长得到消息后, 还特地召集村民, 让村里的壮丁轮流守岗,一有动静就敲锣示警。
沈家出的人是沈父,这是沈家一家人商量后的结果。因为沈峭即将在半个月后去府城参加乡试, 是最为要紧的时候, 村民们也表示理解。
李姝色知道这古代的贼匪是极不讲道理的,进村后烧杀抢掠, 无所不用其极,活活屠村的都有。
她现在作为钟毓村的一员, 自然也将村子放在心里, 真心希望村子不会遭任何的厄运。
或许是她多虑了也不一定,毕竟按照现在得知贼首胡通逃离的路线, 怎么拐也不会拐到钟毓村来。
不过, 有一点就是, 若是这半个月还不能抓到胡通,那么沈峭离村去府城的路上, 岂不是有概率会碰上那些亡命徒?
这点她想到了,沈父沈母自然也能想到。
于是晚饭间,就开了小小的家庭会议。
沈父首先开口:“峭儿,你打算如何去府城?”
沈峭老实回:“暂时还没有想好,朝廷正在全力追拿胡通,或许在我出发前,已经拿住了他。”
这是最理想的了,可若是拿不住呢?
沈母面露忧愁地开口:“要不,这次秋闱就不去了?你如今还小,三年后再考也来得及。”
秋闱每三年八月举行一次,沈母有此想法也不奇怪,毕竟天大地大,自己孩子的性命最大。
沈峭却是摇头:“娘,苦读这么久,孩儿想早日考完,早日让你们过上好日子。”
他这想法也不奇怪,毕竟这就像是每年的高考,早考完早轻松,否则又还要紧绷神经再等三年,这日子谁经历过谁懂。
李姝色自然是懂的,但是古今有别,现代的高考,也不会像古代这般,随时有丧命在路上的危机啊。
她更倾向于沈母的话,但是沈峭桃花眼瞧了过来,漆黑的眼眸的意思很明显,就是想让她帮他说几句好话。
李姝色不着痕迹躲过眼神,装作没有看见他的求助。
弟弟初生牛犊不怕虎,现在外面多乱啊,这试也不一定非要考不是?
沈父赞同沈母的话,劝沈峭道:“要不还是依你娘所言,就三年后再考?”
沈峭却是固执摇头:“胡通等人不会张扬地拦截官道,现在各处官道都有朝廷的兵队把守,爹娘你们放心,不会出问题的。”
儿行千里母担忧,哪里能够不担心呢?沈母重重叹口气,最终还是没能劝服自己儿子。
晚上,沈峭吹灭烛火上了床。
又是熬夜苦读的一天,距离秋闱越近,他越是不敢松懈。
李姝色也没睡,也不好打扰他,她现在最主要就是做好后勤工作,端茶倒水,洗水果做糕点,不谈红袖添香,就谈让他能够安心读书。
天气炎热,深夜凌晨的时候,才好过些。六月里,李姝色就直接将自己的衣服进行了改良,剪成短衣短裤,头次穿的时候,她永远忘不了沈峭震惊的眼神,但是给他也安排了件后,他立马就真香了。
他们自然是不敢穿出去的,只是晚间睡觉的时候才会穿,为的就是贪图凉快些。
好在井水凉爽,摆了一大盆在屋里,晚间有风吹过窗户的时候,也能降温不少。
等他躺下,李姝色憋了一天,终于开口说:“夫君,当真非去考不可吗?”
沈峭“嗯”了一声,语气因苦读有几分喑哑:“非去不可。”
李姝色偏过身子,看着他的侧脸问:“为何?”
沈峭也偏过来,黑暗中,眼神却聚焦在她的脸上,颇有些认真地说:“自然是为了你,早日当上大官夫人。”
李姝色:“......”
不正经!
一部分的原因吧,更主要的是,沈峭一直都觉得是自己读书拖累了家里,这种负罪愧疚感越来越重,他如今只想早日考完,早日回报家里。
如果考不中,他就不再读了,就去当个私塾先生,给孩子们当启蒙老师,这样也能赚点钱养活自己和家人。
李姝色不知道他心里的规划,只是知道书里他日后就是要当状元的,所以也不再劝他,就让他按照他既定的轨迹走吧。
不过,听到他说这种不是情话却胜似情话的话,李姝色心里其实是高兴的。
这时,她的腹部一热,一只大手覆了上来,给她揉了揉,“还痛吗?”
李姝色小脸染上绯红,幸好是在夜晚,沈峭看不见,她声如蚊蚋:“好多了。”
早几个月,她还在庆幸这具身体还没有来葵水,觉得挺开心,越晚来越好。
但是就在前个月月初,姨妈突然造访,她无知无觉,还是沈峭发现了不对劲,看到她身后血迹,脸当场就白了,抱着她就往外走,说是要找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