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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乡症候群_一汪书【完结】(22)

  我就说过,他们俩一定是在搞对象。

  搬家过来的这段时间,健身卡都要落灰了,自从认识吴斐她们之后,饭没少吃,当然,体脂也在蹭蹭上涨,徐姓同事和小杨走后,我下意识地捏了捏我的肚子,糟糕,腹肌快要不见了。我的筷子上正夹着最后一块红烧肉,我抿了抿嘴唇,最后放下了它,但是浪费可耻,三秒钟之后,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夹起它塞进了嘴里,快速咀嚼吞咽。只要我的速度够快,也许就能骗过我的胃宝宝。不过,我想是时候开始健身了。

  在我们这个行业,几乎和我之前在医院一样,国庆节虽然也是七天假,但是想连休是不可能的,放假期间店不能关,这就意味着总要有人在。徐姓同事和小杨调休凑出了整整四天连续的假期,那个被调休的,就是大怨种我。

  所以我开始休国庆假期的时候,国庆节已经过去好几天了,当我那天悠闲地穿着居家服下楼扔垃圾的时候,周离正在慢慢地把车从楼下停车位里开出来,隔着玻璃她看上去非常羡慕我,说:“虽然我放过假了,但是我好羡慕你。”

  “快去打工,废话那么多哦?”我挑衅似的说完,然后冲她拍了拍屁股,然后轻快上楼。

  “臭弟弟。” 周离大骂我。

  不知道从什么开始,吴斐会和周离在某些场合喊我弟弟,就比如昨天晚上,我们在火锅店碰见她们共同认识的那个熟人时她们就向人这样介绍我。

  我刚走到楼梯口,大概是因为昨天吃火锅喝了冰的东西,一阵便意涌向我的菊花,我知道,我大概是要窜了。 我努力收缩我的肛门括约肌,呈螃蟹状狼狈上楼,谁曾想,当我坐在马桶上一泻千里的时候,微信开始狂炸,我打开一看,“饭搭子”群里周离透过车窗拍的我的上楼梯的视频开始被嘲笑,要命的是,视频里我的手还紧紧地握住了屁股蛋子。

  一串表情包之后,江渡艾特了我,说:“游弟,我也在窜了。”

  就是嘛,没有窜过稀的人生是不完整的人生。

  拉完屎一身轻松,但是这美好的假期刚刚开始,我总觉得这个开始不算特别美好,一身屎味儿?于是我果断洗了个澡,然后收拾了我的健身包,换了健身时穿的鞋子准备去健身,一到健身房,才发现健身房放假歇业了。

  江渡也在上班,打羽毛球的球搭子也没有。

  于是我回到家,四仰八叉地躺在沙发上,然后竟然睡着了。

  然后我做了一个梦。

  大概是清晨,我正在房间睡觉,我听见哗啦啦的流水声,大概是从厨房传来的,我揉揉眼睛从床上起身,赤着脚走到客厅,隔着厨房的长虹玻璃门,我看见里面一个模糊的身影。我笑了,因为我断定那个影子是 W。W 推开厨房的门,看见我之后 W 笑了笑,W 说:“既然起来了就快去洗漱吧,早饭有你最爱吃的蛋黄烧麦,你放心,这回我肯定蒸不糊。”

  是的,W 蒸个烧麦都能糊锅,而且不止一次。

  我笑了笑,说好。

  我转身准备去卫生间洗漱,却被阳台外照进来的光晃了眼睛,阳台上飘着 W 洗过的衣服,味道一如既往地令人安心。我看着窗外郁郁葱葱的梧桐树,耳边忽然响起了蝉鸣,窗户开着,夏天早晨的风吹的人很舒服,我忽然想起,这好像是那一年盛夏。

  我意识到的时候开口和 W 说:“三天后不要回你爸妈家,答应我好不好?”

  我一回头,发现 W 的身影已经不见了。

  我喊,W 并没有回应我。

  冰箱里的便利贴不知道什么时候掉在了我的脚边,我捡起来,上面是 W 写的:记得好好吃饭。玄关处 W 常穿的那双鞋不见了,我以为他是下楼倒垃圾去了。

  我曾经问 W,你的字怎么能写的这么难看?

  W 笑着回答我:“你认得就行了。”

  我走到厨房,灶台上架着一口蒸锅,我掀开来,里面是蒸好的咸蛋黄烧麦,这一次,没有糊。

  糯米鲜香,粒粒分明又相互黏连,沙沙糯糯的整颗咸蛋黄夹在其中,烧麦的味道在牙齿咬破咸蛋黄的那个瞬间得到了另外一个层次的升华。烧麦皮的韧、糯米饭夹杂着香菇粒儿的咸香软糯、咸蛋黄的沙,在某个瞬间,嘴巴里像是开了一场 Party。

  W 迟迟没有回来,我打 W 的电话,然后铃声响起的时候我发现 W 的手机落在了玄关的柜子上。我发现门怎么打都打不开,我的心脏砰砰直跳,我跑到阳台,看见楼下 W 走向停车位找车,我站在阳台大声喊 W 的名字,距离不远,W 应该能听到才对的,但是 W 就是不动于衷。我看了看楼下人的反应,于是明白 W 大概永远也听不见我的呼唤。直到那辆黑色轿车走远,这间我怎么走都走不出去的屋子里,沉默的客厅斗柜上,日历显示是三天后。

  去苏州吧,醒来的时候这个念头突然就闯进了我的脑海里。

  我伸手拭去眼角的泪水。

  很多年前,我就是在苏州的平江路上遇见的 W,那是一个冬天,W 身穿一件黑色的棉服,系着一条蓝色格纹的羊毛围巾,脖子上挂着一台富士相机,我忘了 W 是怎样出现在我视野里的了,我愣愣地看了很久,直到 W 注意到了我,向我走来,问我能不能给他拍张照片。

  是的,W 是个男人。

  那天他也为我拍了张照片,因此,我们交换了微信,后来发现他也和我在同一座城市读书,想来也许这是缘分,于是故作勇敢向他表明心意,清吧里一点儿也不喧闹,前来驻唱的歌手唱着慢的要死的情歌,我们位置隐蔽,我不管不顾,从椅子上离身,俯身亲吻他。他的嘴唇柔软,酒气氤氲,他说:“周游,你喝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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