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是暑假,未有宿舍可住,她只好在纽约呆到时间差不多才去。
不能先去三藩市,那儿父母的朋友又一大堆。
法松只以为她听他话进哈佛。她说一切手续都办好了。
“噢,是呀,学费想你父母早寄去了。”法松想当然地说,“要不要先逛逛校园?”
“不用了,注册那天再去也不迟,以后天天都在那儿,忙什么!”世华担心法松过分热心帮忙,替她去注册问这问那。
“你选读什么?”法松问。
“嗯,哲学。”
“头两年选读什么都不要紧,第三年才决定主修科也不迟。”法松说。
“我也是这么想,其实现在我也不知道到底想念什么。”
“明天有个派对,七点钟。”
“你的派对关我什么事?”
“当然你是去的了!”法松几乎不可以接受她不是他社交活动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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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去。”世华毫无解释地摇头。
“为什么不去?”法松有点恼了。
“不去就不去。”
“你不去我自己去!”法松悻悻然说。
世华不理睬他,跑回房间。
法松也有点少爷脾气,翌日不再低声下气,和世华冷战起来。
夜里,世华听见他回来,但是装作听不见。
法松敲敲她的房门,微有酒意。
“派对里面有个扭腰舞比赛,我得了冠军。”法松向她示威。
“恭喜你,晚安!”世华心里咒着,那么高大健硕的一个人,扭什么腰,一定不好看。
世华看看日子,八月底了,快开学了,宿舍也可以住了,她要溜了。
她给法松留了一封信,大清早挽了两只箱子,搭机到三藩市去了,没拿走法松送她的舞衣、鞋子和晚装手袋。
到了三藩市,左问问右问问,问出了可以坐三小时灰猎大巴士,便可以到圣路易·奥比士甫。
她这辈子,只见过香港、纽约那样的都市,沿途的小镇,疏落的平房,朴实人稀的街道,倒是她没见过的。
到了圣路易·奥比士甫站,她挽着两只大箱子下车,有种逃亡成功的喜不自胜。她不管圣路易·奥比士甫是什么,没人管便行。
站了半天等的士,影儿也没一辆。
再等了老半天,有个二十一二岁模样的中国青年驾车经过,探头出来问她:
“你在等什么?”
“等出租车。”
那青年失笑起来:
“新来的吧?小镇哪里有出租车!”
“那么我……”
“加州理工新生吧?上车,我送你去,箱子我替你搬。”
世华上了车,青年再忍不住笑:
“你不问我是谁便上陌生人的车子?”
“这里每一个都是陌生人,即使有计程车,那司机也是陌生人。”世华说,“也许比你还危险。”
那青年三度笑了。
世华这才看清楚他的样子,是个架着眼镜、脸孔尖尖瘦瘦的男生,中等身材,身上披了件CAL POLY(加州理工)的飞机恤,但还是十分书生形,有一点书生的迷蒙。
“你叫什么名字?”男生问她。
“盛世华。”
“英文名字?”
“没有。”
“怎会没有,香港人个个都有个英文名字。”
“我一向不用的。”
“这儿的老师念不来我们陈争成、朱祖创呢,在他们嘴里,都变成了:撑撑撑,出出出……”
“你是撑撑撑,还是出出出?”
“我是撑撑撑,即是陈争成,即是约瑟。你叫我约瑟好了。”
“那个出出出,朱祖创呢?他又叫什么?”
“他叫阿祖。”约瑟说,“校园内很出名的一个男生。”
“怎么出名法?”世华在想像阿祖的样子。
“打架。”约瑟说,“力争女朋友而跟个美国男生打架。”
世华竖起耳朵听,要是有男生为自己打架多精彩啊。
“那女生是中国人还是美国人?漂不漂亮?”世华心中已有个素未谋面的新面孔。
约瑟看了看她,心中叹了口气。施维亚初来时不是明丽照人吗?四年的不检点生活,令她已经衰残。
在中国留学生的圈子中,施维亚的名头仍是很响的,在美国男生圈子中,她仍被认为是东方大美人,何况她来者不拒。
“她仍在念书吗?”
“念与不念之间吧,她无颜回香港,但她总哄到男人替她交学费。”约瑟满怀可惜地说。
想当年,男生们对这个施维亚是趋之若鹜的。
“你到底有没有英文名字啊?”约瑟再问。
“就叫世华好了,用英文拼音也很容易念,不像你们的撑撑撑,出出出。”
“为什么起个男人名字?”
“每个人都这样问我。盛世华不是男人名字,华者花也,我姓盛,是盛世中的一朵花!”
约瑟看着这盛世中的一朵花,不禁痴了一阵,比起施维亚四年前从香港挟着校花的名气而来时,盛世华的美貌比起她有过之而无不及。
要是个其貌不扬的女生站在街上,他才不管她挽着多少只箱子,一定装作看不见。
“我带你去注册处。”约瑟说。
盛世华进了陌生的注册处,手续弄了老半天,还要分配宿舍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