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嘴角上翘了几分:“有人闻弦歌而知雅意,在下又怎会孤寂——至于宴会,我一小小盲臣,恐无福消受……”
怎就没福了?
长宁正欲说莫要妄自菲薄,甚至愿意亲自带他前去赏宴,可一向默默藏在她身边的暗卫却突然现身,对她耳语。
她脸色骤变,此时也顾不上什么儿女情长,匆匆与琴师道了别,乘着快马,奔向了皇宫。
琴师听到离去的声音,也只是百无聊赖地,再次拨动了琴弦。
于他而言,不过是偶然间来听琴的客人罢了。
……
这一场戏第二遍总算是过了,明瑰成功恢复了以往的水平,让王导大松了一口气。
为了庆祝开机,小助理按照惯例给全剧组的人包下了奶茶和甜品,让人直呼老板霸气。
到了中午时分,剧组发了盒饭。
王导很舍得在盒饭上花钱,五荤一素,特别受群众演员喜爱。
林秀飞快地坐在台阶上解决了肚子问题,整了整形象,又去找明瑰。
明瑰没什么胃口,草草吃完了工作餐,正在化妆间内研究剧本。
来林秀捡了个凳子挪到她身边,又问起了那个问题:“我演得如何?”
她抬眼打量了他一番,中肯道:“当花瓶还不错。”
因为声音好听的缘故,台词也还行。
林秀则想着:她承认他的颜值了!
花瓶一词对那些真正想当演员的人来说是大忌,很明显,这个词并没有刺激到林秀。
看见对方越来越亮的眼,明瑰又不耐烦道:“你今天没戏了,可以走了。”
“不走,还要当群演磨炼一下演技。”
演技?磨炼这种没有天赋的东西还不如好好把握自己的长处。
于是她难得好心道:“听老娘一句劝,去声娱当歌手,肯定不会吃亏……”
说着,她烟瘾犯了,下意识想找小助理要烟,小助理却看向了林秀。
明瑰并没有说什么。
果然,林秀从兜里找出了一颗棒棒糖,在她面前摘掉了糖纸。
笑得像只无害的狐狸。
“明瑰小姐喜欢听我唱歌?”
“你想多了。”
一个建议而已,有什么好多想的。
她刚想批判一下他的自恋,却突然被他凑近了耳边——风声翕动。
“你干什么!”她往后一避,大声质问。
林秀却无辜得像是什么都没做,温声道:“唱歌。”
“让你现在唱了吗?”
“没有。”
那他还作什么妖!
“我现在如果让你跳舞,你也跳给我看?”
“当然。”他回答得更是干脆,“但是有些东西,我只想表演给明瑰小姐一个人看。”
譬如歌声,譬如舞蹈。
“所以你为什么还要来演戏?”
“因为明瑰小姐在这里。”
切,什么破理由。
“行了,赶紧去当你的群演吧。”
既然不想靠天赋吃饭,那就做好努力的准备。
林秀出去前将糖递给了她,明瑰接得心安理得,就当成是对方给她赔罪的薄礼。
谁知对方还有个请求:“下一场戏,可以和明瑰小姐提前ᴶˢᴳᴮᴮ试吗?”
下场戏,是吻戏。
出乎意料的是,明瑰竟然接受了——
“行啊。”她咬着糖果莫测地笑。
此人狼子野心昭然若揭。
不过到时候看看是谁玩谁就不一定了。
她现在,很期待。
林秀便得寸进尺,却依然保持着名为羞涩的伪装:“那么,可以去明瑰小姐家吗?”
“我四海为家呢——你想去哪个家?”
“明瑰小姐哪片海容得下我,我就去哪个家……”
她撩了撩长发,舌尖抵住糖珠,假笑着问:“想不想海王?”
“不,我只是明瑰小姐海里的鱼。”他的回答依然乖巧,三句话都离不开她。
可谁知是不是虚情假意?
她半开着玩笑一字一顿:“小,丑,鱼?”
林秀竟也认真地纠正:“是大鱼,吃小鱼的大鱼。”
好傻。
她收回了目光,点开手机看了看档期,然后不紧不慢地吩咐:“半个月以后,准备好你的房子,还有——你。”
她将人从头看至尾,眼神暧昧不清。
像是欲拒还迎的暗示。
支走了林秀之后,小助理把烟递上了,明瑰看了一眼,却不知为何,不想抽了。
嘴里的糖果还没化,有损烟的尊严。
晚上紧锣密鼓地拍完了夜戏,明瑰虽然时常会健身,但高强度的几场戏下,许久未进组的她,也有一股吃力感。。
一个头发乱蓬蓬的小乞丐抱着自己鲨鱼玩偶,抢在助理面前给她递了一杯水。
她皱眉道:“脏不脏,赶紧换身衣服。”
林秀当即撂下了头套,露出了乱蓬蓬的蓝发,轻轻问:“你会等我吗?”
“我有那么坏?”她可是高素质人类!
然后,鲨鱼玩偶被塞到了她怀里。
“我会很快的。”他匆匆甩下一句,就又往回跑了。
无法无天。
明瑰就大发慈悲倚着车门等他,喝了点水,忙活了一天,她直接闭着眼假寐。
一只手戳了戳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