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她走到了管家的卧室前,用刀撬开了锁,毫不避讳,一身血腥地出现了。
管家好像早有准备,甚至刚喝完了一杯咖啡。
她用刀指向那个瘦弱的老人,笑着问:“他怎么死的。”
管家理了理正装,并不害怕,他极绅士地走向她,然后撞向了她的刀。
“像这样。”他握住明瑰的手,帮她拧了一圈,然后,再次走向她的刀——刀柄没入了他的身体,他吐了血,却也没把血液弄脏在她身上。
“大小姐,明白了吗?”
他露出了一个微笑,因为满脸褶子,所以很难看。
“这是我教给您的最后一招。”
这是小时候一直负责教导她的管家。
明瑰看着手里的刀,笑着笑着就哭了,眼泪顺着她的脸颊汹涌地落向地板,她笑低了头:“哈,你们可真有趣。”
她拔出了刀,苍老的管家倒在地上,安详地闭上了眼。
她摇摇晃晃走向门口,靠着门框坐了下去。
他们死了又怎样,她喜欢的人还能复生吗?
如果十八岁那年,身无分文的她看到不是大屏幕上闪闪发光的陆光,而是她的林秀,那该多好。
她肯定不会拒绝他的,林秀ᴶˢᴳᴮᴮ比陆光好看多了。
如果这样,她们认识的时间能提前好几年,他们相处的时间也能延长好几年——
不,不对,是她害了他,是她害了他,如果她没有说喜欢他,他就不会死了!
为什么?
她就这么呆呆坐在了门口,一名女仆端庄地朝她弓下了身,用冷冰冰的声线恭敬问:“大小姐,需要清理吗?”
她无力挥手:“清理吧。”
明瑰没有住在庄园,她去了那个对她来说十分简陋的小破屋。
她在林秀的浴室洗了澡,换上了林秀的衬衫,窝在了他的小破床。
床里都是他的味道,柠檬海盐的清香,清澈又爽朗。
她将头埋在被子里使劲地嗅着,又忍不住哭了。
她哭得很小声,只能看到肩膀在抖。
她应该再小心一点的……
林秀的床头放着各种针线,蓝色丝线居多,她突然想到了什么,笨拙地拿起针,想着林秀的样子,织了个鲨鱼尾巴。
尾巴织得很丑,不及林秀的二分之一。
她笑了一下,登上了林秀的号,拍下了这张照片——@了她自己。
看着下面的评论,她有种无法言喻的满足感,就好像——他还活着。
他本来就活着——只是在躲着她。
她说服了她自己,有重新振作了起来——对,他就是在躲着自己!
那她要找到他!
长宁开始上映了,网友看到林秀转发了那条微博,但是没去。
剧方没有任何回应,他们理所当然想着,对方戏份这么少,不去也正常。
明瑰在采访现场谈笑风生,没有丝毫异样。。
李姐给明瑰发了新的剧本,主角是她和林秀两个人。
她把剧本推了,并说暂时不会演戏。
她在林秀的小破屋住下了,她将她和林秀演戏的那十几分钟片段一遍又一遍在投影上回放。
她看了成千上万遍,连里面拍到的一草一木都能准确描绘。
琴师怎样了呢?琴师喜欢上了长公主,反水。
琴师也不是琴师,他不过是一个贱民。
琴是他偷的,琴谱也是他偷学的,他因为好看被带进了齐王府,又因为偷了琴,被赶出去了。
然后他被皇帝发现,并被收买。
他按照计划利用着长公主的真心,对她下了慢性药。可没想到,自己也交付了真心。
他说出了真相,劝说她谋反。
皇帝发现了他的背叛,在长宁接旨领兵的那一天,他被抓住,衣不蔽体地曝尸在城墙上,眼睁睁地看着她赴死。
明明只有十几分钟,让人看得痛彻心扉。
观众对这段感情戏的反响很好,甚至在看完电影后,在两人的微博下哭诉。
那个叫作林秀的账号,适时地发送着狗粮——还有明瑰。
他们在清晨看了同一片日出。
他们在情人节分享同一束烛光。
他们在新年里拍下同一朵烟花。
他们在月圆的晚上——守着同一个月亮。
她看到其他人说:你们很幸福。
是啊,他们很幸福。
明瑰在网络上的日常发布得越来越多,活跃得像个假人。
但是她很久没演戏了。
不,她一直在演,演的很投入,即使演的是独角戏。
她转卖了那个人的股份和庄园,买下了整片海域的使用权。
她买下了周围的海景房,隔绝了整个世界。
她把自己的一半资产投给了海洋公益,另一半资产用来打捞林秀的尸骸。
她知道这是痴心妄想,但是她已经走投无路了。
他送的糖已经被她省着吃完了,瘾又犯了,他给她录的音频不知被循环了多少遍,耳朵都起茧子了,她织玩偶的手艺已经炉火纯青,以假乱真了。
他还没回来。
她好想他。
告白后的第三年,她二十八岁,她站在海边,拍下了一张照片。
两枚蓝宝石戒指落在她的掌心,小心镌刻着玫瑰与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