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前,齐国南境边城宁阳城遭遇厄难,全城百姓无一人生还,其中包括了驻守南境十数年的平南王林霄及其王妃和年仅七岁的女儿南阳小郡主。
当然,这位年仅七岁的南阳小郡主,就是林之南本人。
平南王林霄,也就是林之南这辈子的爹,是镇国公林毅与当今圣上的表姑大长公主的独子,镇国公当年战功赫赫,几十年沙场征战落下一身伤病,于十年前因病去世,林霄由其母亲大长公主独自抚养长大,宁阳城之惨祸骇人听闻,平南王一家死无全尸,最后送回上京城的只有几件染血衣物。
据说遗物送回上京的那一天,上京下了入冬后的第一场雪,其后大雪就一直接连不断,仿佛上天都在哀悼这场滔天惨剧。
当然,林之南觉得这一切不过就是个巧合,以上京城的地理位置,大冬天的下雪再平常不过,要是换了六月飞雪那才叫稀奇;
况且若真存在那么有人情味的上天,又岂会眼睁睁看着宁阳城的惨祸发生?
所以说了,封建迷信不可取。
林之南领了自己的那份粥,找了一处避风的巷子坐下发呆,自家派的粥确实比前头几家要香,但这并未勾起她多少食欲,她捧着粥碗给手取暖,然后就听到巷子里两个流浪汉正笑嘻嘻地在那说话。
“要不怎么说是镇国公府,派的粥都比别家要稠。”
其中一个说。
那是,我家,有钱!
林之南在心里挺了挺胸。
“那可不,”
另一个啧啧,“听说是为了悼念平南王府,这粥棚会一直开上百日,整整一百天啊,阔气!”
是吧!就是阔气!
林之南默默点头。
“办个丧事就能派粥百天,你说这要是他家一直办丧事,我们是不是每天都能吃白食了?”
“你还别说,我听人讲,他家老夫人也快不行了。”
“男人死了,唯一的儿子也死了,孙女也没了,就剩个老婆子,这要换了我我也不活了哈哈哈。”
“……”
林之南扭过头,看向那两个人。
大概是她的目光太有存在感,说话那人转头看了过来,一见是个六七岁的小孩,立刻恶狠狠瞪了过来:“臭小子,看什么!找死啊!”
林之南没说话,又幽幽地看了他一眼,这才低下头喝了第一口粥。
天气严寒,才这短短一会儿,粥已经凉透了,喝到肚子里也是冰凉一片,反倒让胃有些难受反酸,林之南又想吐了。
自家的粥,不能吐,让人看见了指不定还以为里头不干净呢,忍住!
林之南努力吸气忍耐,突然感觉有人到了面前,她仰起脸,却见是刚刚瞪她那个流浪汉,他居高临下站在那儿,正斜觑着她手里还满满一碗的米粥。
“小孩,是不是吃不下了啊?”
他咧嘴笑出一口黑黄歪斜的牙,弯腰凑到了林之南面前,寒风都掩不住的浓郁酸臭味飘过来,林之南盯着近在咫尺的那口腐臭黑烂的牙,只感觉胃里更加翻腾。
流浪汉见她不吭声,一把夺过了她的粥碗,倒进嘴里三两口就喝了个精光,然后抹抹嘴满意地打了个臭烘烘的嗝儿。
“就是,小孩子哪儿吃得下这许多!”
另一个脸上有疤的流浪汉也劈手抢了旁边一个小孩的碗,那小孩跟林之南差不多大,当场大哭了起来。
“你们、你们太过分了!”
小孩的母亲颤抖着布满血痂的干裂嘴唇,“怎么连小孩的吃食都抢!”
“你这臭婆娘说什么?!我什么时候抢了?啊?”
喝完粥的流浪汉瞪着眼睛把碗往地上一摔,哐一声,妇人抱着孩子一个哆嗦,缩到一旁再不敢说话。
“行了老弟,人家孤儿寡母的也不容易。”
黑黄牙见状扯了扯疤痕男,冲他使眼色。
疤痕男人愣了一下,却见黑黄牙一双眼睛上下打量那楚楚可怜的妇人,他立即醒悟过来,笑着搓了搓手:“谁说不是呢,年纪轻轻的,家里就没个男人照应了,真是可怜哟。”
这不就是经典的恶霸调戏良家妇女么?
林之南在后头默默看着这一出戏码,又看了看四周围。
不出所料,一干老弱病残也没人能出头,仅存的几个年轻人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很正常。
最好的处理方法,是把粥棚那儿的玄甲军护卫给喊过来。
她掸了掸衣摆,默默站起来准备往巷子外走,身后,流浪汉的叫嚣还在继续。
“怎么样婆娘,你不如跟了咱哥俩?咱们还能剩两口吃的给你和你的小杂种。”
“走开!别碰我!”
“别这么怕人嘛,我们也是为你着想不是?”
“你就瞧瞧镇国公府那老夫人……”
林之南往外走的脚步停住了。
“……想不开非要守寡养儿子,现在可好,连个送终的人都没有,所以说,养儿子没用,还是早点找个男人依靠,不然——哎哟小兔崽子你敢咬我?!”
黑黄牙痛叫起来,他伸向妇人的手被妇人怀里的小孩死死咬住了。
“狗子!”
妇人惊呼。
“小杂种!!”
疤痕男怒了,抬起一脚就朝小孩蹬过去,妇人赶紧扑上去挡在小孩身前生生挨了那一脚,当即捂着肚子倒在地上抽搐着起不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