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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被迫给病娇反派当舔狗_仁小玉【完结+番外】(313)

  他怔怔的看着请柬,失了神,金发碧眼的外国合作伙伴看出他的心不在焉,友好的询问他怎么了?

  他回过神来,将手机揣回兜里,微笑的说道:“没什么,我们刚才聊到哪了?我们继续。”

  那一场生意聊的极其顺利,几个亿的项目被他轻易拿下。

  那一年,路知许22岁,他从桀骜不屈的少年人蜕变成游刃有余的生意人,也不过是花了4年的时间。

  但他心中始终藏着一个人,时光流转,万事更迭,她却从不在他的心底褪色。

  那年的惊鸿一瞥,到底惊艳了他的整个青春。

  他回国后,刘管家后知后觉的察觉到了什么,几次想询问,但又欲言又止。

  顾离和程希予结婚那天,婚礼惊动了半座城的人,路知许没去参加。

  他的车停在酒店的对面,让人将贺礼送了进去,他则静静的坐在车里,安静的目睹着一场盛世婚礼。

  酒店里面发生了什么,他并不知道,他只知道那天来参加婚礼的人很多,来道喜的人很多。

  他听到了人群中传来艳羡的声音,他们都说,这对迈向婚姻殿堂的年轻人一定会很幸福。

  他弯了弯眸,她应该很幸福吧。

  这场婚礼持续到夜晚才结束,刘管家才终于从酒店里出来。

  他老胳膊老腿的爬上车,心中忍不住的感慨。

  他看了看坐在副驾驶的路知许,有些忧愁,他欲言又止了几许,才开口说道:“小少爷,婚礼还未结束,现在进去,还能见见程希予小姐。”

  路知许安静了几许,最终摇摇头:“不了。”

  他垂眸,低头看着手机,白色的荧光印在他的脸上,显得那张脸颊更加立体精致。

  手机屏幕上的出现的是程希予的微信页面,他定定的看着输入框里的祝福语,许久许久,才发送出去。

  [哎呀呀程希予,不好意思,紧赶慢赶都没能赶上你的婚礼,但是新婚祝福还是要送上的。小爷的文笔绝对惊艳你!]

  [人间忽晚,山河已秋,贺君良辰,平安喜乐。程希予,新婚快乐啊!]

  他用最熟稔的语气,说着最真诚的祝福。

  只是心底的苦涩却在无限的蔓延。

  程希予那边可能在忙,没有回他。

  他收起手机,没再看,目光又落到了窗外,神情落莫又悲伤。

  刘管家有些心疼他,毕竟是自己从小看大的小孩,他嗫嚅了会才问道:“小少爷,还喜欢程希予小姐吗?”

  路知许顿了好一会,他深深了吸了口气,没肯定,也没否定,他抬了抬手,示意司机开车。

  车子很快驶出酒店,开上了高速。

  高速路上,一轮圆月高高的悬挂在原野之上,清辉的月光洒满人间。

  车子在跑,月亮也在跑,好像永远也追不上。

  他突然苦笑了声。

  刘管家问,还喜欢她吗?

  喜欢啊。

  怎么不喜欢呢。

  摸不到的月亮,始终是看不腻的。

  完结感言

  Hey,朋友!

  当你看到这里的时候,花费了多少时间呢?

  当我写到这里的时候,我花费了553天。

  这本书从2021年12月14号的晚上开始写,虽然舔狗这个设定我很早就有想法了,但是那一天突然灵感爆棚,开始落笔写下第一章。

  很快,我就写完了前十章投稿,但是很可惜,第一轮投稿没过。

  后续又陆陆续续的投了几次都没过。

  于是我痛定思痛,前十章做了调整,重新整理了大纲,真正的大纲在2022年2月份才梳理完,终于,这次投稿过了。

  但是我那段时间忙着写毕业论文,也没有多少存稿,于是就跟编辑商量着晚点发,编辑同意了。

  等到22年4月底的时候,我论文写完了,准备答辩。我那时候没多少存稿,也没有码字的动力,我就想着先发吧,只要每天都要更新,我一定有动力写的,于是我去跟编辑说我要发文了,编辑告诉我她离职了,谁懂啊!我感觉天都塌了。

  当时只觉得我好惨啊,没办法了,我只能投稿别的编辑,但是又又又没过,我就破罐子破摔,选了个我认为的良辰吉日直接发了。

  好在虽然过程一波三折,最后还是幸运的签约了。

  这本书五万字前只有三四十个收藏,根本没人看,但我已经习惯了,毕竟咸鱼了一本又一本,没觉得多难过,只觉得我会努力写完了就好了。

  五万字有了推荐,流量就慢慢起来了,甚至还上了新书榜,这是我没想到的。

  我以为我的书终于要火了,那段时间每天都有推荐票,每天都有人评论,我写书三四年了,我第一次感觉我不是在单机。

  但其实,这只是我做了一场短暂的美梦,我22年做的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问编辑这本书符不符合上架的标准了,其实我更想问的是有没有推荐,但是没有推荐,直接上架了,上架后就没人看了。

  这本书是去年八月份上架的,上架后流量直接腰斩,断崖式下跌,一般都是好几天都没人投票评论啥的,偶尔看到有人评论或者投推荐票都感觉跟中奖一样。

  这种落差感真的很折磨人,美国著名女诗人艾米莉•狄金森的《如果我不曾见过太阳(Had I not seen the Sun)》里写道:Had I not seen the sun.I could have borne the shade.But Light a newer Wilderness.My Wilderness has made.(我本可以忍受黑暗。如果我不曾见过太阳。然而阳光已使我的荒凉。成为更新的荒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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