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受不了这样的热气熏绕,程玉璋用力喘息一声,眼皮微动,睁开了眼。
向外一看,天已蒙蒙亮。
再微微低头,他霎时怔愣住了。
一只玉臂正缠在了自己腰上,藕臂细细的一段,洁白似玉。
喉头翻滚,程玉璋觉出下肢也有压迫感。
向下望去,见一只腿儿搭在他的腿上,因为睡姿不雅,已经露出半截的白皙细弱的小腿。
程玉璋一时感到头晕目眩,脉搏狂跳。
闭了闭眼睛,再睁开,他意识到这并非是梦。
他找回了身体的控制权,不料手微微一动,就是满手的温香软玉之感。
一抹薄红渐渐在他耳尖上绽放、晕开。
并非只是她对自己伸出手脚,自己的手此时也紧紧揽着她柳枝般的软腰。
两人亲密抱在一起,像是一对恩爱的夫妻。
但他们却还未圆房。
程玉璋昨晚一晚上的努力顷刻间白费。
绮念在他的目光触到散乱的地上时,渐渐冷却。
昨晚遭贼的事情历历在目。
所有的责任,都是他。
终究是他无能,才护不住妻子的嫁妆。
程玉璋慢慢的将身上的手脚扒开,小心的藏于薄被底下。
他穿好衣物,轻手轻脚的开始收拾房间。
等到江春月醒来时,天已大亮。
她意识尚不清醒,眼珠转了转,喉咙里发出轻吟。
外面候着的琪清听见了,走了进来,服侍她穿衣梳洗。
江春月意识回笼,看着干净整齐的卧房,以为是她收拾的:“你起的也太早了吧。”
琪清给小姐盘发,解释道:“没有很早,昨晚睡得晚,今日我就起的晚了。”
“那这屋子谁收拾的?”江春月挑眉。
琪清给她插上一根铜钗,想着早上自己一醒来,就看到姑爷出门去。
进到屋里本想收拾,却发现里面早已干干净净,各归其位。
“是姑爷收拾的。”
江春月又一默。
哼,她是不会心软的。
“他去书房了?”
“没有,姑爷早上出门时,说若是小姐醒了,就告诉小姐他去报官了。”
江春月神色淡淡,反应平平。
王氏敢做这个,还怕报官吗。
这随州城,最大的官,不就在江府吗。
琪清立在一旁,有些为难,“小姐,我检查过了,那些盗贼不止偷了财钱,连锅碗瓢盆都砸碎了,米面也都被倒在院子里,与泥土混为一体,不能吃了,现在,家里连吃饭都是问题。”
江春月对着铜镜笑了笑,镜子里十六岁的少女,眼神却显得太过淡定。
她轻轻对琪清说:“放心,饿不死的。”
也是,琪清感叹小姐未雨筹谋,大量的钱财不是做了投资,就是搬运到了新宅,损失并不惨重。
她与小姐肯定饿不死,唯独什么都不知道的姑爷就……
小姐自有打算,她也不多想,自行去做自己的事了。
通判府何通判的夫人近日走了大运,竟跟江知州的姨娘王氏搭上了关系。
王氏虽然是姨娘,可是江府实打实的掌权夫人,通判与同知又是知州府的属官,为了丈夫的官运,通判夫人自然是上赶着巴结这位王氏。
程玉璋去通判府告状时,何通判大为恼怒,告知程玉璋一定会捉拿盗贼,让他们将财物归还。
与此同时,何通判的妻子收到了王氏的贴子,让她去一趟。
一趟回来,通判之妻心神不宁,等到晚上,夫君下了衙门,她才紧张的询问这几日可有叫程玉璋的来告状。
何通叛实话实说。
“对,是有这么个人,我知道,他是江知州的女婿,他大女儿成亲,我们还去喝了喜酒,我自当认真办他的案子。”
何氏听了,大呼夫君糊涂。
“夫君觉得,王氏将江府嫡小姐嫁给一个穷书生,这事可蹊跷?”
何通判不明所以:“我观那书生一表人才,日后一定大有作为,王氏自然是为了给大女儿找门好亲事。”
“夫君实在糊涂,江府嫡女江春月并非她亲生,她怎么会为她操心至此。听妾身的,程玉璋的事情,就搁置,不能管。”
何通叛觉得妻子说的无不有道理,反正随州的盗贼也不少,问起来只说正在办就是了。
程玉璋今早收拾时已经发现家里断粮。
还未抄完的书也早已在昨晚变故中被雨水打湿浸透,染了淤泥,再不能用。
他站在书肆外,定了一会,走了进去。
书肆伙计忙过来:“程秀才来了,近日真是书抄的又快又好啊。”
他看向程玉璋空空的手,纳闷:“莫非,程秀才是来买书的?”
程玉璋突然向他抱拳:“鄙人有个不情之请,想先向掌柜的赊一次佣书的报酬,只六七天,鄙人就能送上书。”
伙计大为震惊:“程秀才的妻子那般难养么,这花的也太快了吧。”
程玉璋微微摇头:“并非是内子原因,内子贤良淑德、省吃俭用,并没有花什么钱,只是昨日鄙人家中不幸遭贼,一时囊空如洗。”
伙计神色异样,前几日他还来这里提高了价钱,今日就来赊钱了,还一脸正气,真是……
他去禀告了掌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