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停停——”
男生一脸求饶,赶紧打住女朋友的话头,要是任由她继续讲下去,那今天这顿饭都不用吃了。
他解释道:“不是我舍不得带你去味鼎记,我是觉得白家小饭馆的菜比味鼎记好吃才带你过来的,你要是不乐意,那咱们现在去味鼎记吧。“
他和女友是异地恋,难得见上一面,他可不想因为吃什么吵架,浪费这好不容易见面的机会。
女孩子嘟嘟囔囔说道:“哼,这家店这么小,怎么看也不像是会比味鼎记好吃的样子啊?味鼎记可是连锁大饭店,每天的门槛都被食客踏破了,你说味鼎记的味道不如这里,我真的不信。”
刘望飞一听,在心里给女生比了个大拇指。
刚刚那男生说味鼎记不如小饭馆的时候,他差点就要跳起来和他理论,但他女朋友先一步提出了质疑,还夸了味鼎记,说得刘望飞心里舒坦极了。
这女孩儿说得才像话嘛!把味鼎记和这种路边小饭馆比已经是拉低了味鼎记的档次,结果那男生居然还大言不惭地说小饭馆比味鼎记好吃?真是岂有此理!
他觉得那男生就是抠门,觉得味鼎记价格贵,但又不好意思说,所以才编了个借口带女朋友来小饭馆吃。
男生说道:“那走吧,去味鼎记吃。”
可女孩子却又不走了,“菜都点过了,还走什么呀,外面这么热,我可不想再动弹了。”她的表情很是勉强,“就在这里凑活吃一顿吧,明天咱们再去味鼎记。”
“行,那就这么办。”
见女朋友愿意继续在小饭馆吃,男生松了口气。他真的一点也不想去味鼎记,刚刚那么说只是不想和女友起争执而已。
反正等女朋友吃完小饭馆的菜,肯定再也不惦记味鼎记了。
对此,男生非常有把握。
他当时不就是吗?一开始被同学拉过来的时候也是不屑一顾,结果吃完一顿之后,胃都已经变成小饭馆的形状,再也无法接受其他饭店的菜了,就连味鼎记和小饭馆一对比,也成了粗制滥造的劣质品。
小饭馆虽然店面不大,可是老板有没有用心做生意,他们这些顾客都是能吃出来的。从他第一次来到小饭馆,之后吃的每一次都保持着第一次吃的水准,一点也没有因为店里的客人变多就降低了成菜的品质。
在小饭馆吃了这么多次饭,不仅没有失望过,反而每次都能获得不一样的惊喜,时间一长,他就不爱去以前特别偏爱的味鼎记了,而是成为了白家小饭馆的忠实顾客。
他们点的菜很快就端了上来,摆在最中间的是两根色泽油亮的酱大骨,并排摆在瓷盘中,骨头上的酱汁无声滴落在盘子里,却在两人心中引发了一场海啸,从酱骨头上散发出来的香味如同一场风暴,迅速席卷了他们的嗅觉与视觉。
刚刚还嫌弃小饭馆的女孩子此时正偷偷地咽口水,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盯着酱大骨。
这个酱骨头,颜色看着好诱人啊!香味浓郁的酱汁裹满了大骨头的每一寸缝隙,将原本嫩红的肉染上了令人垂涎的棕红色。
桌子上还放了两双一次性手套,这是为了照顾不同顾客的喜好。有的顾客喜欢用筷子夹着细嚼慢咽,但是有的顾客就比较豪放,就爱上手直接拿着啃。
一股又一股浓郁的酱香扑鼻而来,女孩也顾不得矜持,戴上手套之后就把酱大骨拿起来送到嘴边。
她甚至来不及细看,就一口咬了下去——
细嫩软烂的骨头肉裹着鲜香的酱汁,被她一口吞进了胃里,她吃得眼睛都亮了起来。
好好吃,好好吃!
她为自己刚才对小饭馆的出言不逊道歉!她不应该嫌弃小饭馆的,是她有眼不识泰山,这个酱骨头比她之前在味鼎记吃过的好吃一百倍!
男友见她那陶醉的神情,就知道她已经被小饭馆俘虏了。
“怎么样?是不是特别好吃?”
女友没空说话,只能猛点头。
男友很是得意,露出了一个一切尽在他预料中的表情。
哼,是谁刚刚说要去吃味鼎记的?是谁说不想在小饭馆吃的?
啊,没错,就是他面前这个啃骨头啃得连形象都不要了的小姑娘。
女友在外面向来很注意形象,不管去哪里吃饭,都表现得非常淑女,经常吃完一顿饭之后,连口红都没花。
可现在,她竟然放弃了自己维持已久的形象,正在专心致志地啃着手里的骨头,他一眨眼的功夫,她又从骨头上撕了一大块肉下来。
他非常能理解女友,在这样极致美味的诱惑下,有几个人能保持理智和矜持?酱大骨,就得用手直接啃,将炖得软烂的肉从骨头上撕扯下来,大口咀嚼,里面的每一滴肉汁都别想逃过舌尖的捕获,全都得乖乖进到肚子里。
如果说骨头肉还能让人享受到一丝咀嚼的乐趣,那么藏在骨头缝里的骨髓就完全是入口即化,不需要费一丝力气就通过口腔滑进了胃里,骨髓里大多是脂肪,可是浸透了酱汁后却一点也不腻,就像是带着肉味的豆腐脑,滑嫩的不可思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