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钟后。
载着警卫的前后方车辆依次停下,位于中央的越野车,后座车门大敞,阿明拧开一瓶矿泉水,递给车上吐得昏天黑地的程曼尔。
孟昭延也下了车,在另一侧来回踱步,指侧夹着一根刚燃不久的烟。
Abraham笑得仿佛整座山都在颤,还不怕死地去嘲讽这个脸色比脚下煤灰般的土色还要黑的男人。
“你的女孩怎么被你亲吐了哈哈哈哈哈哈——!!!”
孟昭延递去一个警告式的冷淡眼神,成功让Abraham憋住笑声,但他忍得面色涨红,显然真的很难忍。
“附近有座小镇吧?歇一晚上,明早再去。”
天彻底黑下,原本计划是连夜赶到矿区,第二日商讨交接等事宜,但程曼尔身体不适,不适合再赶路。
“可以是可以,但前几天,那座小镇附近,有两支游击队才刚交完火。”
闻言,孟昭延当即想拒绝,不管如何,安全为上。
Abraham却紧接着说:“但没关系,都是些小虾米,我通知些人过来,加上你的人,过一夜完全没问题。”
他思虑片刻,还是应了下来。
第48章
说是镇, 其实就是一个连名字都没有的村落,简单用铁片搭起的平房,住了些穿着亮橙色矿工服的男人女人, 头戴绿色头盔。
他们的手指甲缝中嵌满煤灰般的土渣, 像一条条寄生的小虫。皮肤是黄的或者白的, 可眉毛、眼睛乃至唇角, 长年累月的矿工生活,将五官都染成了死气沉沉的灰黑色。
观察得如此仔细,是因为他们在经过十小时的工作后,还要在篝火前为这些突然到访的贵客准备晚餐。
尽管身心俱疲,但做一顿饭就能拿到一百七十五美元——等于他们半个月挖矿的工资, 整个村庄都出动了, 几乎是抢着做的。
吃的是玉米饼,土豆鸡肉汤,和简单版的海鲜炖菜, 用树叶包裹鱼和肉,放在火上烤, 烤熟后用一陶罐盛起,放入椰奶继续炖制。
程曼尔没胃口, 却耐不住她是这群看上去不太好惹的贵客中唯一的女人,有两个不过八九岁大的小女孩, 圆溜溜地眼睛怯生生地眨着,一直小心翼翼地服侍她。
小女孩说的西语她听不懂, 只能求救式地看向孟昭延。
“不用管她们说什么,”男人解答, “想向你讨小费而已。”
“小费?”
“对,这些小孩是跟着自己母亲来这边讨生活的, 碰到进矿区的人中途休息,就会找个看上去好说话的要小费。”
……
程曼尔递去埋怨的一眼,可还是拉开背包,掏出身上仅剩不多的美金。
刚准备递去,就被一只手摁住,头顶落下似笑非笑的两字:“行了。”
孟昭延刚想示意阿明,却看见自己助理在照顾另一个吐得昏天暗地的人。
Abraham的助理比程曼尔这个第一回 走的还扛不住这山路,据Abraham说,要不是看在这人枪法好,别说只是身体不适,他闭着眼都能打中人,不然早把他炒鱿鱼了。
这种枪法,在危机四伏的丛林中,比金子还宝贵。
最后,阿明赶来给了两人各一份丰厚小费,没想到小女孩居然知道中国的跪拜礼,当即跪下给程曼尔磕头,吓得她躲都来不及。
晚上,村落条件虽简陋,房间也不够分,但此行真正的贵客不过两人,都腾出了独立房间供他们休息,而程曼尔这个沾光的,甚至被带去洗澡,待遇看起来还要更好些。
但其他空房还是留给了明早需要开车的警卫,其余的则宿在外面地上,她顺理成章被分到孟昭延的房间。
中途还闹了个笑话,Abraham嫌分到的房间靠近村落外围,虫鸣鸟叫太吵人,恳求和处于村落中心的孟昭延换房间。
而领她去洗澡的女人并不知晓这一变动,推门时,看见的却是光着膀子只穿了条裤衩的Abraham,三道尖叫在山林荡开,惊起一片无辜鸟雀。
回到对的房间,程曼尔见他躺在外侧,眼睛阖上,呼吸平缓,看上去已经睡着了。
他很累。
她坐在床侧,悄悄伏近,在不打扰到他的近距离中,观察着他的睡颜。
第一次见,有点新奇。
程曼尔自觉眼界有限,可她又接触过这副堪比造物主毕设的皮囊,往后看人,多多少少都带上点沧海难为水的滤镜。
更别说此人先是掌握了超过百分之九十九的人的投胎艺术,后又成为金字塔尖那百分之一的掌权者,世间少见。
程曼尔从他身上能看见对万事万物运筹帷幄的从容,也有权门出身的贵重与气度,可是……他并没有深宅大院里那种惹人生厌的铜臭气,更不会像寻常纨绔那样,喜欢通过决定别人的命运来彰显优越感。
可不是如此的。
他掌握着许多人与事,不过无人察觉,只当命运本就如此。
因他一个念头、决策而改变命运的那些人,偶尔感叹一句时也命也,所谓的时与命,其实通通都是他而已。
何谓顶尖的掌权者,这就是。
这样的一个人愿意喜欢她,不亚于天上月当真坠成水中月,被她捞起,也是远山雪落成近处雨,救她于水火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