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说呢,这土豆丝和她炒的明显有些差距,但因为放了昨天他们在周师傅那里买的麻椒油,味道吃着还行。
看来程杨还挺会扬长避短的。
想到这儿,时小艾也忍不住笑了笑。
想到程杨,她不由得又想起了时小梅。
说实话,昨天第一回 见面,时小梅给她留下的印象只有一个——强烈的违和感。
作为原书的女主,按照书里的描述她应该是那种自强不息,出淤泥而不染,妥妥的大女主性格。
可为什么昨天那个人给她的感觉竟是一朵又茶又婊的小白莲?
这还是原书的那个人吗?或者她也被人穿了?
这个念头刚刚冒出来,就被时小艾自己给否定了,应该不会。
在原书里无论她还是程杨都是边缘到只有几句话就可以概况掉的配角,真是穿书者,昨天时小梅见到程杨时不应该表现出那种压抑不住的欢喜和熟悉。
呵,欢喜。
时小艾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即便她只是看了一个故事梗概也还能清楚的记得,在书里时小梅遇到两次大挫折时都是因为程杨当初的一个顺口托付而化险为夷的。
最后时小梅还曾经专程跑到部队门口想感谢他这个姐夫来自,结果正巧遇到程杨升迁没有见到人。
但程杨为什么会和这个女人搭上关系?梗概里并没有说,也没提他又为什么还专程拜托别人关照她一二。
所以,时小梅这是因为感激而对程杨产生了爱慕之情?
想到这儿,时小艾的白眼简直要翻上了天。
这都是点什么玩意儿!
虽然时小艾一直都知道这是一本三观不正的小说,可看到书里的女主竟然是这么个鬼样子她还是惊诧了。
这都是什么人啊!
在原主活着的时候他们一家子都跟死了一样,全都对原主不闻不问。
等原主死了,他们又仿佛诈尸一般活过来开始厚颜无耻地碰瓷。
即便故事梗概里没写,可用脚底板想时小艾也能想到时小梅之所以能和程杨认识,那必然是因为原主的关系啊!
不然程杨一个之前从来没有来过云城的人会知道她是谁?
这是得陇望蜀,占了便宜最后还想把人也给占了?
想到这儿,时小艾不由一阵冷笑。
在书里程杨倒是个鳏夫,之后也没有再婚。
可时小梅呢?她可是嫁了人的。
一个结了婚的女人惦记前姐夫,还惦记到即便重生也念念不忘——
这得多大的执念啊!
此时时小艾已经完全确定——
现在的时小梅早已不是原来的那个,她必然是重生回来的。
第57章 我想回农村
“姐?小艾姐?你在不在家?”
就在时小艾还在鄙夷原女主的时候,外面响起了王小凤的声音。
她赶紧收回思绪,应了声:“我在,你等一下!”
然后放下碗筷过去开门。
看到王小凤,时小艾很惊讶。
因为这姑娘只穿了一件红毛衣,外面裹着个大棉袄,连头发都没梳,睡眼惺忪的就过来了。
“你怎么这会儿过来了?有什么事儿?”时小艾问道。
“我妈让我来给你帮忙。她刚才出去锻炼的时候遇到姐夫了,然后回家就把我揪起来了。”
王小凤打了个寒噤:“姐,让我进去说,冻死我了。”
时小艾赶紧让出位置,王小凤挤进门就毫不客气地往堂屋跑去。
“让你来帮什么忙啊?”
看到她那样儿,时小艾一阵好笑:“我这儿用不着你帮忙,你还没吃早饭吧,要不跟我一起吃点儿?饭菜还热乎的。”
王小凤却没有接这话茬,她直接就走进了厨房。
掀开盖在面团上的盖子,她用手指戳了戳,然后极老练地说:“姐,这面醒得差不多了,我先烙饼吧?”
“哎,不用,我自己来就行。”时小艾连忙说道。
王小凤转身打开水龙头就着凉水快速地洗了个脸,然后也不等时小艾张罗,从口袋里拿出一块手绢就在脸上擦了擦。
冬日的凉水寒意刺骨,这一下她整个人都清醒了。
她这才冲时小艾笑了笑,说:“小艾姐,你别看不上我,我跟你说我从七八岁的时候就起来做我们一家人的早饭了。
别的不行,烙个饼啊,擀个面条啊,水平一点儿都不差。”
时小艾怎么会不知道?
看昨天这姑娘送过去的烙馍就知道了,那手艺确实是相当的好。
看她既然都已经说到这儿了,时小艾也没有再拒绝。
她跑回卧室把自己用的雅霜拿出来让王小凤抹脸,然后就将烙馍的活儿交给了她。
她自己先回到外屋餐桌边三两口把稀饭吃完,又吃了半块儿馒头。
就算是再忙,时小艾也不会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
毕竟,她要是倒了,什么生意都得泡汤。
就在时小艾吃饭这几分钟的时间,王小凤已经边擀边烙,烙出五六张烙馍了。
看她动作那么娴熟,时小艾的心里不由得一动。
她将准备做石头馍的面拿过来开始揉,一边揉一边问:“小凤啊,你的工作有消息了吗?”
“有什么消息啊!”王小凤苦笑一下:“比我早回来半年的人还在家里蹲着呢,哪儿能轮得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