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樱这马屁拍得实在好,陈茹自己也这样认为。
工作这么多年,陈茹一次错账都没有过,以前可能取得的成就不大,但在工作上的确很负责。
现在的工作需要陈茹有更多金融知识储备,为了担得起闻樱的马屁,陈茹还得继续努力学习。
在这种气氛下,一家人快快活活回家,郑致和憋着笑把这事儿讲给老师听,老师都不知道说什么好。
“杜礼肯定气坏了。”
但杜礼不会把账算在闻樱一家头上,杜礼这个人很有傲气,不是谁都有资格当杜礼的对手,这笔账最终还是会落在郑致和身上。
老师问郑致和怕不怕,郑致和想到杜礼的攻击性,后脑勺确实有点隐隐发凉。
不过在老师面前,郑致和肯定要绷着面子。
“虱子多了不痒,他反正也没少针对我。”
老师拍拍学生肩膀:“你别有压力,他资历比你深,对法条法规的了解比你透彻,这回是他介入时间太晚你才能赢,下回在别的案子上碰到,就是输了你也不丢人呢。”
“……!”
这真是嫡亲的老师啊,能不能别这么实在,没事儿就喜欢瞎说大实话!
老师都这么说了,看来一审判决是真要下来了。
杜礼的时间点卡得很准,为啥只给了陈茹和闻东荣三天考虑时间,因为双方谈崩的第二天,也就是2005年9月1日开学日,法院的判决书公布了——原告闻樱胜诉,《爱格》杂志和韩琴败诉!
第532章 要不要刊登判决书?
胜诉了!
那位年轻的主审法官,判《爱格》和韩琴共同赔偿“逆流的鱼”8万元名誉损失费!
除了赔偿金以外,杂志需要在《爱格》十月刊上刊登道歉公告……要不怎么说年轻法官思维活跃呢,道歉公告刊登的位置,指明了要和当初的“解约声明”同版同页,防止《爱格》耍小聪明给个夹缝页刊登道歉公告糊弄判决。
至于韩琴,她被判以个人名义在天涯论坛发表道歉公告,并需要在“逆流的鱼”本人指定报刊上再发一次。
网络和现实的双重惩罚,对韩琴来说肯定很酸爽。
“8万的赔偿,比我们预期要多啊!”
郑致和很高兴,拿了判决书后,掐着午休时间给闻樱打电话。
他预期是5万左右,没想到判赔了8万。
多3万少3万对闻樱本人来说可能没那么重要,可这个案子很典型,以后再有类似的案件,其他法官可能会参考蓉城法院这次的判决。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现实社会更不是。
名誉是一个人的面子,是一个人的尊严,轻易不能冒犯,大多数人都没有这个意识,除非让他们受到教训,他们才会收敛!
闻樱同样很高兴,“郑律师辛苦了,我想指定《蓉城晚报》,让韩主编在晚报上刊登道歉公告!”
蓉城这边的报纸给了《少年偶像》极大的支持,现在有了胜利果实,当然要和本地的报纸一起分享。
挂了郑致和的电话,闻樱又和邹蔚君联系上了。
“邹阿姨,咱们赢啦!”
“是啊,我们赢了。”
邹蔚君声音里带着欢愉,亦有自信,还有挽着袖子大干一场的冲劲:“你既然指定了韩琴在《蓉城晚报》上刊登道歉公告,干脆把判决书全文也授权给晚报登出,晚报一直对你挺支持,在省内销量又高,正好趁机给你自己正名!”
邹蔚君征询闻樱意见。
现在连闻樱父母都知道了闻樱写小说的事儿,再捂着马甲也没多大意义了。
闻樱知道这也是为了《少年偶像》的宣传,没有反对的理由。
有马甲,她可以更平淡生活。
没马甲,她照样可以保持学生的本分啊,李梦娇名气多大呀,不照样还在学校上课么,省重点能容下一个人气偶像就能包容一个畅销书作家。
事实上相比起人气偶像,省重点应该更想看到学生里有畅销书作家存在。
不过她并没有马上答应邹蔚君,而是准备先和父母商量下,征得父母的同意。
老闻的意见不重要,陈茹在和解书上画乌龟的行为十分对闻樱胃口,闻樱现在逐渐摸到了和父母相处的窍门——有时并不是每件事都要听父母的安排做事,但告知父母却是孩子对父母的尊重。
“我个人完全同意刊登判决书,不过还是得告诉我爸妈一声,反倒是杂志和韩琴那边,可能会不服一审判决,不过这也不影响我们这边,他们要是不服就上诉呗!”
反正现在打官司对闻樱只有好处没有坏处,杂志和韩琴要执意为《少年偶像》的宣传继续添砖加瓦,闻樱也不会拦着。
来一次,锤一次呗,闻樱一点都不怕!
闻樱觉得韩琴应该是没空上诉的,这一场官司结束了,还有一场官司在等着韩琴呢。
唉,想想还有点惋惜哈,如果韩琴继续头铁,《少年偶像》又能多卖出去一些。
……
今天是新学期开学的第一天,闻樱顺利升上了高二年级。
新的年级,新的教室,开学第一天又等到了法院判决书,这一天对闻樱来说太完美了。
如果非说要有什么小遗憾,那就是在这个校园里已经不能再看见秦姣啦。
这不是坏事,朋友们总是要各自奔向美好未来的,秦姣是提前一年去替大家感受大学生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