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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步心跳_醇白【完结】(57)

  任瑗缓缓回头, 对上她的视线。

  又一波冷风呼啸而过, 刮得胡桃脸蛋生疼。

  偌大的校园, 偌大的天台,除了风和蓝天,没有人知道她们的存在。

  任瑗的眼睛里黯淡无光,万念俱灰,仿佛看不到对这个世界的任何希望。这时,她左眼刷地掉下来一串眼泪,仿佛是她内心绝望和悲恸的化身。

  “下来吧, 风, 风大。”胡桃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根本不知道这时候说什么会让她放弃轻生的念头,只会反复强调让她下来, “我带你去医务室,把伤处理一下。”

  “嘁。”这时候,任瑗看着她,忽然冷笑一声,“我已经烂掉了,从里到外,还处理什么。”

  胡桃噤声,阔着眼眸,呆呆地盯着她。Pao pao

  “别管我了,回去吧。”任瑗眼泪一直掉,冷着语气,毫无生气地对她说。

  说完,她再次作势转身。

  胡桃急得红了眼,在这个瞬间,她好像听到了消防车的警铃声,好像有一种希望涌进心里似的,她焦急地再次叫住任瑗:“等等!”

  “你不能,不能就这么放弃自己。”她又往前挪了一步,声音有些颤抖:“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值得你活下去,去看的东西。咱们就活这一次,你舍得就这样离开吗?”

  “你想想你的家人,你的朋友们,你想想,还有没有,你值得留下来的事情。”胡桃竭尽全力劝着。

  这时候,任瑗再次回头,悲愤充满全脸,她吼道:“你懂什么!!你凭什么对我说这样的话!”

  胡桃被吼傻了,又闭上嘴。

  “像你们这种从小富生富养的,体会过穷人的日子吗?!你有过渴望不能被满足的时候吗?”任瑗哭得抽噎,“你体会过那种因为穷,因为处处比不上别人,被人百般欺辱,死了比活着舒服的感觉吗!”

  “你活的这么舒坦,怎么会想死呢!!”

  片段的回忆随着这句话突然冲进胡桃脑海里。

  溺在河水里的窒息,松手后逐渐下沉的身体。

  还有视线里那逐渐模糊的蓝天......

  那些痛苦难忘的回忆,把胡桃心底封锁的火山口打开,迸发开来。

  “谁没想过!你什么都不知道就给别人下定论?”一直沉默着的胡桃突然爆发,她红着眼睛对任瑗喊着:“你也该正视自己了吧,人都没活明白呢,就想去死了?窝不窝囊!”

  这次换任瑗被骂傻了,她看着胡桃,一脸诧异。

  “也许我们是比你家里条件好,但我因为家境就消极待业了吗?我因为家境好就比你少努力了吗?!”胡桃质问她:“你我难道不都是靠着人人平等的高考考进这所学校的吗?”

  “你都凭自己努力,和那些生来什么都有的人站在同一平台上了!为什么还要说出这种话呢?你是不愿意去承认别人,还是不能靠自己的努力给自己底气呢?!”

  “欲望人人都有,但是那些欲望是必须通过努力去挣给自己的!不想付出,想靠别人迅速满足自己深不见底的私欲。”胡桃说到这,指着任瑗,喊:“任瑗,你跟那些想靠着家里混吃等死一辈子的人有什么区别,你有什么资格去埋怨他们!你书都白读了!?”

  这句话,精准无误地打击到任瑗心底最脆弱的地方。

  任瑗忽然就哭崩了,“啊!!!我知道!我就是知道!!”

  “我知道我做错了!是我错了!”

  “可是我已经走远了,我没法回头了!!我什么都没了!”

  “我让他们拍照,我让他们欺辱我!我把什么都抵出去了,我还不上钱...我没脸见我妈呜呜呜...我活不下去了...”

  听到她哭吼着这些话,胡桃也被惹湿了眼睛,她往前走,走到任瑗的面前,眼泪也随着流。

  胡桃对她露出一个温暖的笑容,伸出手,“怎么会回不了头呢,只要人活着,就一定能走出一条路的。”

  “呜呜呜.......”任瑗悔恨地哭着,摇头,似乎依旧绝望。

  “大家都会帮你的,同学们,老师们,警察叔叔,法官们。”胡桃伸出去的手再往前递了递,笑容依旧温柔,仿佛一朵可以治愈百病的阳光向日葵,她说:“任瑗,不要怕,你身后,有整个社会支撑着你。”

  任瑗的心化成一滩,最后哭着握住了她的手,被胡桃一个用力带下高台。

  胡桃用力拥抱着她,抚慰着她,让她放肆地嚎啕大哭。

  这时候,快速赶来的消防员叔叔们和医生也冲破门,抵达天台。楼下的充气垫和急救车也时刻准备着。

  医生们把受了伤的任瑗抬走,胡桃跟着这群人下了楼。

  天台经历一系列风波后,重新归为空旷和寂静。

  一直靠在天台矮楼侧面墙边的苏择望着蓝天,将刚刚的全部过程听了个全,他仰着头,喉结滚动了下,被浓密的睫毛些许遮挡住的眼神意味深长,晦涩不明。

  .

  任瑗被消防员从天台救下来以后,直接送到了当地医院接受治疗。

  这件事情在校内外造成的影响比所有人想象中的都要大,校方也已经快速介入,贴吧和学校论坛里所有关于任瑗的负面帖子都被查封处理。

  而且经过后续的了解,任瑗所接触的放贷团伙已经构成了犯罪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若在讨债时非法限制学生的人身自由,可能涉嫌非法拘禁罪(刑法238条),该罪名的刑期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若非法拘禁过程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若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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