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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之后[快穿]_迷路的斑斑【完结】(70)

  其实要李朝阳说做几个背篓其实最合适,她刚才已经观察过了,是有荆条这种东西的,她准备等郑煜城回来了,让他跟她一起过来砍一些回去做背篓,现在手里没有工具,而且采摘的野果已经不少,实在是带不走了。

  今天狩猎队的收成还不错,郑煜城见有蘑菇,便要了一只野鸡回来,小鸡炖蘑菇,这倒名菜想想就流口水。其实他们这里是有陶罐的,毕竟除了烤肉有时候也会吃些别的,李朝阳跟郑煜城想的差不多,虽然缺很多东西,但是蘑菇和野鸡很新鲜,就算是只放了一点点盐,但是那味道也是无与伦比的美味。

  很多人都听阿粮说,阿光说了蘑菇是能吃的,便有一群人围在这里,等野鸡炖蘑菇熟了以后,香味儿飘得很远,很多人都想试试,只是为了慎重起见,部落首领还是让几个两个年老的一人吃了一些,还喝了汤,见两人享受的把分给他们鸡汤和蘑菇吃完,还流漏出意犹未尽的样子,旁边人的口水几乎要下来了。

  李朝阳和郑煜城自是知道能吃的,因此两人也没有避讳,自己先吃饱肚子再说,毕竟根据经验,一会儿没事儿之后,会有一群人眼巴巴的看着你,或者更确切的说是你陶罐里的野鸡炖蘑菇。

  最后当然是没有什么问题的,第二天确定所有人都没有事情之后简直引发了采蘑菇的高潮,只是李朝阳仍旧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照着她采的种类采,因此有些的确是有毒的,如果能回来给她看一下是最好不过的。另外李朝阳还注意到,等确定蘑菇没毒的时候,她分明看着部落首领拿着新鲜的蘑菇去了巫的山洞里。

  只是这些都是小事,大事却是李朝阳家的陶罐坏了,不光是李朝阳家的,还有好几个人家的陶罐都坏了。没有陶罐也就是意味着连热水都喝不了了,除了陶罐,李朝阳和郑煜城所有能装东西的也就是两个陶碗,还有那个半成品的背篓。

  阿粮家的陶罐也坏了,她疯狂的迷恋上了野鸡炖蘑菇这道菜,每天都要做一遍,因此只不过用了三四天,他家的陶罐便裂成了两半,阿粮十分沮丧,这个陶罐十分珍贵,还是部落没迁徙之前跟别的部落用几张动物皮毛换的,现在坏了,不说要再浪费几张皮毛,最重要的是一年一度的交换大会还有很久,得夏天过去了才会举办,那不是意味着她有很久吃不到喜欢的小鸡炖蘑菇了。

  李朝阳巴巴的看着郑煜城,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郑煜城是学理科的高手,虽然最终主修的是生物学,但是这些之间其实是有些相通的,保不齐,保不齐,郑煜城就能烧陶罐呢。

  郑煜城被李朝阳眼巴巴的表情看得哭笑不得,以前倒是的确学过这些,但是现在的条件实在是太过简陋了,能不能烧成,他还真不知道,因此只是跟李朝阳说尽量试一试。

  不试一试能怎么办呢,其实郑煜城想干的事情多了去了,烧瓷器这点他早就列在了计划上,除此之外,他还想烧砖,有了砖才能造房子,只是这些都还很远,现在重要的还是能烧出可以吃饭的陶罐来,因此两个心里年龄已经好几百岁的人,似模似样的玩儿起了泥巴。因为只是实验,也并没有做什么形状,是想做什么样什么样,李朝阳还捏了几个茶壶,她小时候玩泥巴的时候捏的最好的就是这东西了,还别说真的有模有样。

  第52章 . 出发 公费出差

  部落里的青壮们除了每日打猎, 其余的时间大多数都在晒太阳和睡觉,倒也不是他们偷懒,只是除了这个并没有其他娱乐活动。因为敬佩郑煜城是个英雄, 所以就算是他和李朝阳两个人玩儿三四岁的小崽子玩儿的泥巴也没人笑话, 反倒是兴致勃勃的跟着一起,当然不排除因为这里面有女人在的原因, 平时部落里有的女人可是高冷的很, 就算是他们想跟人一起,那些女人也不会搭理他们。

  而女人们的想法则更简单了,阿光总会弄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就说她刚做出来的那个背篓,大家都喜欢的不得了,实在是太实用了,这样就能采集更多的野果子,省了很大的力气, 阿粮仗着跟阿光关系好, 把第一个背篓抢跑了,别人都眼巴巴的看着,想从李朝阳这里再得一个。

  其实李朝阳的手艺并不算好,因此她表示可以教大家, 大家跟着她学就好,李朝阳这话一出, 似乎看见部落首领眼睛里面冒了金光,当然李朝阳也觉得有可能是自己的错觉, 毕竟首领在她眼里一直是一个睿智的长者,眼里冒金光这种东西,大概也许不会发生在首领身上吧。

  因此除了每日必备的打猎之外, 狩猎队又多了一个新的任务,下午的时候砍一些荆条回来,部落里的女人和一些老人便坐在空地上由李朝阳手把手的教编制背篓,其实这个东西上手很容易,很快便有人跟着做出来了,她灵机一动又做了小篮子,甚至是大筐子,这种东西也没有美丑之分,只要是能装东西就好。

  好处肯定是显而易见的,不过半个月,部落里采集队的女人老人和孩子们都背着一个背篓出门了,孩子们的要小一些,也不会太费力气。不过显然首领是另有打算的,就算是人手一个了也继续让编织,李朝阳偶尔听了一耳朵,首领好像是想拿到交换大会上去换盐和食物的,阿粮偷偷的告诉李朝阳,大概首领还想换些女人回来。

  李朝阳忍不住有些黑线,但是看到那群干的热火朝天的男人们,一个个干劲儿十足,好像谁砍的荆条多谁就能当勇士一样,她还以为是东方部落的人本来就勤劳,却原来还有这种原因在里面啊,李朝阳又忍不住看了看在郑煜城那里帮着看窑洞的首领,以前只觉得他和气,现在怎么觉得有种老谋深算的感觉,不知道用这种词来形容一个史前人类到底合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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