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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全能网红_佟言【完结+番外】(880)

  “视频里的人好像是首都科学贸易学院经贸专业XX级02班的学生,叫王志华吧?”

  “卧槽,真的是王志华!难以置信,他竟然认识刘嫚?”

  “王志华是个神人,他以前生活特别困难,大一大二都申请了助学贷款,我就是他同系同学!王志华那时候在食堂吃饭只买一碗米饭加一盘素炒大白菜,而且顿顿如此,非常节省,我们都感到很心酸,私下还说要不要募捐一些钱给他。神奇的是,有一天他突然开了一辆宝马车来学校,虽然是外地车牌,但宝马是货真价实的宝马啊,还不是最便宜的入门款!王志华以前衣服都是地摊货,也开始穿牌子了,名牌球鞋都买了好几双,他说他父亲做生意发财赚到大钱,以前学校没有女生理他,他开宝马后撩到隔壁专业的系花,后面又换了几个女朋友,都是大美女,超流弊。我们都感叹人生如戏,风水轮流转,更觉得他父亲很励志,一下子改变了全家人的命运。现在看到这个视频,我想我明白王志华的钱是从哪里来的了。”

  第七百八十七章 控制舆论

  首都高校圈只有这么大一点,王志华行事高调——没有蒙面、穿着张扬显眼、年纪轻轻开宝马、在首都大学又嚷又叫,即使喻湛不专门花钱找人爆料,他照样分分钟被身边的人认出来,网友们都很神通广大的,大家对人肉乐此不彼。

  王志华的同学们一一现身说法,在网上发言,把自己对他的看法如实表述出来,基本上都是负面的,王志华在学校里的人缘一点也不好。

  “王志华不是第一次干这种丢人现眼的事情了,我记得大一的时候有一个女生被王志华追求过,女生对他没有意思,一开始毫不拖泥带水的拒绝了他。结果王志华在下课后,学生人流最大的时候,堵住这个女生,在那么多人包括我的注视下,骂这个女生是拜金女,骂她是嫌弃他穷才不喜欢他什么的,具体他说的话,过去这么长时间,我一下子也想不起来,只记得女生被她骂哭了,我真的永远都忘不了这一幕。我不管女生是否拜金,只针对王志华这种行为,我就感到唾弃,穷不是他为难任何人的理由,他越横,越说明他内心的自卑。”

  “人家说穷则思变,如果我是王志华就努力学习改变命运,可是他穷的时候,成绩并不好,每学期都有课挂科,我们学校本来只是个三流本科,考试只要不是太过分的作弊,老师都睁只眼闭只眼,在这种情况下,王志华还能挂科,我觉得他可能连书本都没有翻过。”

  “我是王志华的同班同学,我家也很穷,或许比王志华家强一点,至少没有他过的那么辛苦,我们穷人有自知之明,只在穷人的圈子里混,以前看王志华生活那么窘迫,我们吃饭的时候会多买一份菜,匀给他吃,可是他有钱之后,我们跟他打招呼,他理都不理我们,眼睛翻到天上去了,那个表情不知道怎么形容,就是特别狗眼看人低。我们穷,也有骨气,不说要他为了那几顿饭、几个菜对我们感恩戴德,但至少没必要翻脸不认人,瞧不起人吧。搞得像是我们要舔着脸去巴结他似的,看他这鬼样子,就当以前花钱买饭喂狗了。”

  “自从他忽然有钱之后,就把以前的朋友圈都删光了,新上传的内容全是一些炫富的东西,他家好像在盖新房子吧,从照片看,房子挺壕的。”

  “怎么没有人扒他怎么跪舔本校的富二代?反正我经常看到他请学校几个比较有钱的男生吃饭,但是我听说人家从来没有带他一起玩过。”

  “他交系花女朋友也是个笑话,知道为什么每一任都长久不了么?不是因为他见异思迁,而是因为最开始他花钱把人家哄到手,结果相处一段时间,系花发现他根本不是有钱人,无法满足她们的消费欲,自然就看不上他,掰了呗,他现在的女友没有那么漂亮了,各方面都很一般,估计是钱花完了,撩不到好的了,找个次品凑合,总比没有女朋友强。”

  ……

  王志华的黑料一条又一条的被他同学揭露出来,网友们的注意力从他和刘嫚的纠葛转向他这个人本身的人品上去。

  “等等,视频里这个男生不是在首都大学说他们家过的穷困潦倒吗?”

  “呵呵,如果开宝马也是穷困潦倒的话,那我这种没有车的人,是不是应该去死?”

  “也就是说,这人拿着他兄长的死亡赔偿金买宝马,穿名牌,把妹?”

  “很显然是的,否则你以为他的钱真是他爸赚的?刘嫚家里当时肯定赔了很多钱,让王志华家一夜暴富,过了这么久,他们把钱挥霍完了,又回来威胁刘嫚。”

  “三观炸裂了!他哥哥用命换来的钱啊!他怎么能心安理得的花掉!”

  “我的天呐,他怎么好意思跑到首都大学,在那么多人面前哭天喊地,我都替他害臊。”

  “如果钱都被他花光了,他哥哥的三个孩子该怎么办?”

  ……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王志华并不具备颠倒黑白的能力,他甚至没有钱去买水军公司买热搜,网络舆论一面倒的站在刘嫚这一方。

  孙玮炜吃完晚饭,坐上父亲的车,来到他的办公室,找到当初那份调解协议书,把最重要的几页拍下来,传到自己的微博上。上面白字黑字写明刘家赔偿王家310万元,含300万元的精神抚慰金和10万元的丧葬抚恤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王家自愿接受调解,放弃追究刘承宇酒驾肇事致人死亡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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