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接下来做什么?”
“殷家这边还要等到什么时候?”
“爷你还要留在殷家,做他们的管家么?”
他百思不得其解,有这种通天本事的爷,为何要隐身在殷家,做个被人呼喝的管家,可能他语气是有点夸张,毕竟殷家眼下已经对爷态度极好,颇为客气。
但是这样肯定是远远不够的,这位爷的本事……十个殷家也不够瞧。
他不明白他在拖延什么,或者,在等什么时机。
殷惜的声音很低沉。
“还没有到时候。”
他转过脸,然后说道。
“董盛联上位了是不是。”
意料之中的事情,他一点也不吃惊。
“詹木雄呢?”
前头那个青年拉了拉自己的皮衣。
“当然不甘心啦,失去了油水丰厚的职位,明升暗贬,他迟早有一日要卷土重来。不过眼下不用担心,他自己犯了错喽,迟早要沉寂几个月。”
“他最不该的就是纵容家人把花花肠子动到那个金太太身上。”
“金太太的丈夫,那个洋人是能跟港督家里头搭话的,他怎么可能有好果子吃。”
“不过主要也是爷你设的局高明,才能让他这种小心谨慎的老道人物都马失前蹄,一脚栽倒在坑里头,没个几年爬不出来。”
这个青年点了一支烟。
“爷?”
他对殷惜是心服口服的服气,瞥了殷惜一眼,语气都是客客气气,是真把殷惜当成头儿看,对他马首是瞻。
而殷惜则是低下头,他说道。
“开车去西士港,我们现在去,应当还赶得上收尾。”
这青年应了一声。
殷惜坐在车上,在殷家,他开车的时候居多,但是眼下他坐在汽车后座上,看着汽车经过的这个姹紫嫣红的港城,霓虹灯招牌闪烁不定,这是最好的时代。
一切还未开始,一切也并没有结束。
殷惜一言不发,看着汽车驶过这条街道。
如果再过十年,这条街都将是他的。
这条眼下最为繁华的街道,上头开了原家的钟表行,还有茶楼酒楼,金楼,银行,日后全都是他的资产。
正因为拥有过,所以反而不急迫。
他又想起那一夜。
殷家那一日办宴会,不过是三个月前的事情,那一日的原温初,刚回港城不到三日。
殷家那一夜,晚宴上,那个穿着黑裙,披着开司米大衣一步步走向他的女孩。
原温初。
他很诧异,因为那一夜她本不该出现。
她因为退婚书被刊登,所以很久不出现在港城的任何社交场合,那一夜她原本不该出现在殷家,但是她却来了。
原温初很美,美得张扬恣意,一袭黑色小洋装,是她的风格,放眼港城,也只有她才能够如此浓墨重彩彰显出她的绝色风采,无人能替代她。
清绝。
浓艳。
纤秾合度,活色生香。
那黑色短裙穿在她身上,有一种谁也取代不了的妥帖,她从车上下来,一个下车的动作,就如同时间被放慢,他看着她,很诧异,那瞬间甚至有一种不真切的感觉,她美得清晰深刻,在他心上却像是一道氤氲开的墨痕。
弥久日长。
那看似淡漠,再也散不掉的影子。
可是原温初就是原温初。二十岁的她,是最好的年纪。
不畏畏缩缩,不憔悴疲惫,而是风华盛开,同那场夜雨那样往人心中砸,砸得人心里一瞬心跳漏了一拍,从那一刻开始,殷惜就知道,有什么已经不同。
他接过她手中的大衣。
看着她头也不回地向着殷家大宅走去。他盯着她的背影,难以挪移开视线。
她看了他一眼,眼里头的光芒,那么闪耀,明亮得像是夜晚港湾灯火,他看得出里头蓬勃的生命力,比美貌更绵长,她从头到脚都自信张扬,发丝都在灯光下熠熠生辉。
精致的是她的眉眼,无暇的是她的肌肤,动人的却是她的风骨。
港城的原大小姐。
他没见过那样的她。
她把大衣递给他的时候,她说,要去警备司?
她要去作证么。
她居然……要去作证指认华必武。
为何不同。
为什么不一样,她做出了同曾经截然不同的选择。
殷惜那一日真实的震惊了。他看着她远去的背影,在心里头暗暗地说了一句。
“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原大小姐。
……
原温初在港口又等了等,从八点开始,已经过了好几个小时,越接近深夜,气温愈发低。
顾少爷把外套给她披着,衣服上头还有少年的体温。
陈实摘了鸭舌帽,去西士港那边打探消息,这个少年有他的门路,跟着那些黄包车夫一块走,他摘了鸭舌帽,也不那么容易引人注意。
这里同西士港的距离颇为遥远。
足足等了一个多小时,寒风瑟瑟,陈实方才气喘吁吁地跑回来,说道。
“我查到了。”
“两条船,都有问题。一条上头是走私的禁运品,还有一条船上头装的东西不认识,好像是什么香蕉……?”
原温初平静地接口道。
“不是香蕉。是橡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