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过这条峡谷,再过一条河,就是广峰山。
此时,她不得不停下来,下意识摸着自己胸前的那小瓷瓶,因为她前面有十几头饿狼,眼睛如同坟场的冥火,渐渐逼近。
那群杀手,站在高地上,打算看一出好戏,看这些饿狼如何将小女子撕成碎片。
允岚慢慢后退,狼也紧紧逼进,她的手指不经意摸到脖子上的狼牙哨。
虽说,她再怎么吹,霍为也不可能听到再来救她,可总能有用的。霍为曾讲过,这狼牙少声音独特尖利,穿透力强,对狼群也是极有威慑力。
允岚尝试大声吹哨,声音确实能传得很远很远,一直到广峰山的山壁,又回荡过来,哨声尖锐,让允岚更加绝望。
狼群虽然没有再进攻,但也没有退后,依旧死死盯着她。
忽然想起一件事,允岚将自己身上的包袱解开,转身看着背后的那群杀手,他们黑衣长袍骑着高马,眼光冷血。
允岚将包袱扔到他们中央。
黑衣长袍的杀手还没反应过来,狼群却立即从允岚头上跳过,扑向了杀手,确切地说,是那个包袱。
昨夜离别前,敬献为了感激允岚的信任,给他们多带了几个鸡腿。那鸡腿外焦里嫩挺好吃的,稽延却不肯吃,所以还留了几个。大概就是这肉味让狼群盯上了她。
趁那黑衣长袍的杀手们被狼群搞得措手不及,允岚猫着身子,悄悄地下了峡谷,迅速往广峰山跑去。
可惜,黑衣长袍毕竟人多,他们的马匹和人手损失惨重,但仍旧有两个人冲出来,追上了允岚。
允岚匆忙中摔在地上,手肘也被枯树枝扎出血。回头看着马上那人亮出长刀,刀身上是泠冽的月光。
她远远看了眼峡谷那端的广峰山,山下的小溪里似乎有个黑色的影子飞来,如同一只鸟。
引颈就戮,也痛快。
寒光闪过她的眼,下一刻,一支长箭飞来,从黑衣长袍男子的右手臂上穿过,“唰”血肉被穿过的利落声。长刀应声而落。
另一个黑衣长袍看着远处,似乎有些有些惊慌,连同他身下的马匹也非常不安,不停换动蹄子,踏步要回退。
允岚趁他犹豫,捡起长刀,对着那马匹上的黑衣男子颈部砍去,一击毙命,温热的鲜血扑了她一脸。
远处有飞马流星般靠过来,“哒哒哒”的马蹄声在山谷回荡。允岚一下子辨认出来,那是金风!
怎么会是金风?!
马上那个宽阔的身影,看着像是霍为,可是——
黑夜之中,允岚顾不上满脸泪痕,踉跄着步伐,两眼里只有那黑色的影子,奔跑过去同他汇合。
广袤的山林里,到处都是黑黢黢的树影,四周寂静,只有两个喘息,按着相同的节奏,飞快地靠近彼此。
后来的许多年,允岚都觉得,那是她人生中最浪漫的场景,两个最爱的人,在黑夜之中,奔向彼此。
黑夜之中,什么都没有,只有彼此。
允岚跑下山坳,金风霎时冲到了她面前,不愧为万里挑一的汗血宝马。
马蹄硬生生停在允岚面前,马背上的男人,神色肃穆,鬓发有些纷乱地在夜风里飘,一双沉静的眸子看着允岚,嘴角慢慢挑起笑意。
允岚仰着头看他,咬着嘴唇,尽量不要哭。霍为还活着,还活着就好。
霍为面容带笑,丢了手中的弓箭,伸手到允岚面前,要拉她上马。
允岚也伸出手,刚刚握住他冰凉的指尖,霍为垂了手,如同一个沙袋,从马背上滑落下来。
血腥味在空气里蔓延,如此清晰。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章写了我最喜欢的一个场景,就是夜色茫茫里,两个人朝同一个方向相聚。这个场景,是有一次和朋友聊天时,我脱口而出的一句话,后来看到,忽然觉得这句话很矫情,但是这个场景很浪漫很温暖。总觉得哪天要把它写出来,本来觉得会是在另一篇小说里。但是刚好写到这里,这句话就蹦出来了,就这样吧。
希望小仙女你们也喜欢哦。
另外,我可能要道个歉,因为我是个格外容易自我怀疑的人,在写一本小说中,几乎不能回头看自己写出来的东西,会觉得很糟糕……然后就开始自我怀疑自我批判……后果就是写不出来一个字。想了很久,感觉还是先把小说写出来比较重要,所以如果中间有错别字的话,各位小仙女不要打我哈。整本小说写完了,我再来统一捉虫。
第28章 放妻书-捉虫
清晨的雾气未散, 通州城里的寒菊庄,青竹端着水盆出入将军房里好几遍, 清水端进去, 红彤彤地端出来, 那血水堪比辣椒水。
青竹脚步匆忙,额头上都是冷汗。
又端了一盆冰凉的井水进房, 将军仍旧躺在床榻上, 脸色苍白,气息也微弱,上半身露在外面, 胸前包着厚厚的干净纱布, 只一会,那血迹又渗透出来。
将军夫人允岚侧坐在一旁, 微微俯身看着将军,为他整理。青竹看这场景,有些于心不忍。
“夫人,您也奔忙了一晚上,将军这边我来服侍着, 您去洗漱了歇一会吧。”青竹陪着允岚一夜,也照看了将军一整夜。
夫人亲自给将军换药擦身子, 照顾得无微不至,自己却没来得及顾上,一整夜都没吃东西,没空梳洗, 只喝了一口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