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没证据,”老慕像下定决心了似的,简要地说,“跟我来。”
第41章
谢风华跟着他又穿回刚刚那个平房。老慕重新开了门,手一推,嘎吱一声,门洞大开。
那股霉味依然挥之不去,哪怕此刻阳光普照,这个地方依然被周围高楼挡住,阳光只能照进一个小角落,刚刚不觉得,但此刻进来却发现这里头有种说不出的阴寒之感。
老慕穿过天井,走到屋子前面,掏出钥匙拧开了那把挂在门上的生锈锁头。
“你怎么会有……”
谢风华忽觉自己问了个傻问题,像老慕这样的人,能弄来大门钥匙,自然也能弄到屋里的钥匙。
老慕轻轻推开门,一股更为浓重的腐烂怪味扑鼻而来。
待适应了里头昏暗的光线后,谢风华渐渐看清了屋内的陈设,全是现在的年轻人看不上眼的老式家具,但却看得出来款式一致,显见当年住这的人花了心思追求统一。沙发扶手和茶几上甚至还保留着钩针钩出来的镂空蕾丝垫,上面是精心织就的方块菱形图案,只是年深日久,原来的白色已经变黄变黑。
老慕说:“这是我姐拿钩针织的,她虽然好吃懒做,却有一双巧手。”
谢风华四下打量这间屋子,分明可以从细节中看出曾经住这的主人花了很多心思打扮和维护它,哪怕没什么钱,但也尽量在墙上挂一幅画,在角落里摆一束花来点缀自己的起居室,若说他们对生活全无热爱和期待,断然是做不到这点的。
她忽然皱起眉,走近了墙边,用手在墙上微微一抹,发现除了灰尘却全无白色粉末。
“你也发现了?”老慕轻声说,“这个墙后来重新涂过,而且是涂漆。”
“什么时候涂的?”
“反正不是他们住这的时候,我记得很清楚,当年这墙的颜色是浅绿的,看着就跟长了青苔似的。”
谢风华没有说话,而是走进了卧室,卧室也很小,一张大床、一个衣柜已经占据了绝大多数空间,但卧室的墙贴着墙纸,那是花团锦簇的田园风格,现在早已发黄潮湿,个别地方还出现脱落斑驳的现象。
谢风华蓦地回头,看向老慕,她清楚从对方眼中看到罕见的悲伤。
只是这悲伤并不浓厚,或者掺杂了太多别的东西情绪,显得一闪而过。
“我说过,观察力曾经是我赖以活命的仰仗。”老慕淡淡地说,“没错,你看到的,你怀疑的,也是我看到的,我怀疑的。”
“我在卧室梳妆台那发现了这个。”
他张开手掌,手心里静静握着一个镂空雕刻的黄金鸡心坠子。
“这是?”
“这是我当兵后拿工资给我姐买的,她那个人见钱眼开,送什么都不如送金项链金耳环这些好。”老慕声音低沉,“她拿到后虽然嘴上嫌样式土,但其实喜欢得很,天天戴着不肯拿下来。讽刺的是,这个情况还是我姐夫悄悄告诉我的。”
“你是想说这个坠子不该在那?有没有可能因为它是不小心被忘了收起来?”
“有这个可能,但我姐是个什么人呢?那是个离个婚没刮够老李三层油皮不罢休的人,她这样的,一旦起心要跟男人跑,绝不会落下任何一件值钱首饰。除非……”
谢风华叹了口气,替他把话说完:“除非这东西不是她落下的。”
老慕收起了坠子,说:“还有一件事。”
“你说。”
“老城区虽然监控不到位,但有个特色是住楼房的人没有的,就是这里的邻里关系稳定而且互动多。我姐夫住的这片,周围全是几十年老邻居,对他们发生的这点事大家茶余饭后都很有兴趣讨论,我让人打听了一圈,听到这么一个传闻。”
“什么传闻?”
“说不是我姐抛下我姐夫,而是反过来,是我姐夫不要我姐。”
谢风华诧异问:“怎么说?”
“传这话的人叫刘二平,是这片的老光棍,一辈子游手好闲不干活,好在父母留下两间房,他租了一间给外地人,就靠这点租金过活。这个人平时喜欢在拐角的小店里吃饭喝酒打牌,有时候一打就到大半夜。他说我姐走的那晚上,他跟几个朋友都瞧见了,拖着个箱子趾高气昂地走,见到他还白了他一眼。到了后半夜他喝完酒回家,又瞧见我姐拖着个箱子回来了,进了自己家门。因为这个,他一直认为我姐原本是想跟人跑,但跑过了又后悔回来,可老李嫌弃她,她气性大,结果赌气又走了。”
谢风华蹙眉:“他看清楚你姐回了家?那后来呢,他有没有看到人再出来?”
老慕摇头:“实际上没有,他喝多了,尿急,在巷子里的电线杆那撒尿。只是听见拉杆箱的声音,隐约觉着是个女人。”
“你确定?”
老慕微微笑了下:“他没撒谎的余地。”
谢风华环顾四下,问:“这里,李叔叔回来过吗?”
“没有。”老慕说,“他不卖,也不租,就锁着。据他说,这里留着,也许有天我姐回来还能找到家。”
谢风华忽然觉得这句话令人不寒而栗,她喃喃地说:“这倒是一个很好的借口,专一、念旧,人们最多说他傻,但没人能挑得出错。”
“而且能完美地杜绝别人给他介绍对象。”老慕颇有些讽刺地说,“附近的七大姑八大姨不能给他说媒拉纤,个个都怨上了我姐,说她人走了还不消停。”